比如说,合同签订五年,提前离职,违约金赔偿两万元;
提前离职,必须提前六十天提出申请。这些都是有违劳动合同法的;
周六的加班工资已经包含在基本工资里,不作另补;
禁业限制与保密费用也包含在工资里,以保证五年以不得从事同类工作。
这些明显的有违劳动合同法条款的,要不得不签的形式下,签了是否算生效呢?
呵呵,如果实在是因为工作的关系,那就签吧~~
因为这份合同本身并不具备法律效应,企业自行拟定的合同需要经过劳动局的审核才生效.
如果以后真有纠纷的话,这份合同是不生效的...企业需要承担很多责任哦~~
1、要不要签取决于你对这份工作的需求程度。
2、违反国家法律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条款无效不等于合同无效;而且合同以及合同条款是否有效由法院判定,不由公司或个人决定。
楼主的提的问题表面上看是共性问题,但实际上隐含了太多的前提条件,因此很难找到标准答案。建议上劳动法律网多看一些案例。现在国家对劳动者的法律保护还是比较全面的,但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比较多的问题。反之,个人违反了合同,公司同样是拿你没招的!除非比较大的违法行为。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拍砖!
不签,你个人有资源(不论是从法律渠道、资金来源),有能力和公司对抗有几个,即使公司答应你的条件,你能很安心呆下去吗?很多东西,不是不去对抗,而是权衡以后,没有必要对抗。
有能力到哪都能生活。
权衡自己的能力与得失,然后在做考虑,对自己太不公平的,当然不签了!
这要看你自身的和公司的情况而定。有时候,妥协也是一种最好的解决方案,有时候妥协意味着软弱
没事,合同原本违法法律在先,以后有纠纷,对你而言构不成威胁。
即使违反劳动法,但可能也存在的着,签字了,就意味着,你同意了这些条款,法律所判断的,应该是生效的?
但合同是否一定要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核,可能要看各地的劳动部门做的如何了,现在的劳动合同法政策对老百姓有利的很多,但真正执行时,却是有很多寡不敌众的案例!
所以,在很多企业遇到这些问题,大家可以多谈谈这些看法,或站在公司的角度,或站在劳动者的角度,或站的维护双方权益的角度,都来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刚毕业的时候跟这样的公司签过类似合同,但是现在这样的合同是坚决不签的
跟这样的无赖公司耗下来太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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