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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员工上班多次迟到,除了扣工资,我们还有其他的办法吗? [打印本页]

作者: xp_551200    时间: 2009-8-26 16:00
标题: [原创]员工上班多次迟到,除了扣工资,我们还有其他的办法吗?
 

员工上班迟到经常会有发生。情况会有多种多样。但有意的迟到也不再少数,有意的经常迟到也常有发生。公司一般的做法是“按规定”扣除一定的工资,完事。

试想,公司都有考勤制度,如果可以用钱来解决,制度是什么?

迟到—钱—理所当然。

可能我们长期这样大家都觉得只能这样,“你还有什么好办法吗”?

转一个好友的帖子,大家看了不知有什么想法?

 

 

一个德国上司对迟到扣工资的反应

 

 

 老外上司叫Dunffiker。于是,他给自己取了一个很雅致的中文名字——邓飞克。听说是有五十多了,谢了顶,戴一付眼镜。不像是做现场管理的出身,倒像是位教授。

    有一段,我的中国上司离职了,大中华区派了他来负责我们分部的管理。我很高兴,因为,当初是他招我进公司的,面谈后给了我极好评价。后来得知,他对我的好感竟来自于我曾经的军人经历和数学专业学历。  人力资源总监说,他认为军人有最好的纪律意识,而学数学的逻辑能力一定不会差。显然,这是一个典型的德国 人。他要的是严格和严谨。

   来分部好几天,天天见到他和蔼友好的微笑。“早上好,女士!”“Everything is ok, boy?” 经常听见他和员工打着招呼,礼貌周到,很绅士。

   那天,做好了分部的工资册,送去他办公室签字。敲门进去,告诉他签名的地方。见他忙,请他签完字打电话通知自己再来取,就迳自出了门。

   外企的工作是繁多的,不知忙了多久,电话响了,是邓飞克先生的," Hi, Lida!" "Yes, Mr.Dunffiker?"

   邓飞克先生告诉我,他看不太明白工资表,让我去一趟他的办公室。

   进门走过去站在他身边,邓飞克指着一栏问,“请你告诉我,我们支付员工的工资为什么有扣款一项?”

   原本以为自己粗心算错了某个数据被邓飞克发现了,心里有些敲小鼓,一听这话即刻轻松。

   “先生,是这样,根据分部规定,员工上班迟到是要被罚款的。分迟到多长时间罚款的数额不同,迟到时间越长罚的金额越多,迟到超过半小时就按缺勤半天计算”。

   谈起规章,岂有难倒我的?对答如流。

   意外地,我发现邓飞克先生常有的微笑不见了,哦,unhappy? 可是,我执行的是规定,正常极了,不是么?

   “丽达,我读过公司的员工手册,并没有发现关于迟到罚款的条款,我们与员工的合约里也没有这样的条款。”

   “邓飞克先生。这是分部自己制订的考勤管理制度。当然,我们是从上海分部那儿拷贝来的,稍加了修改。”

   邓飞克先生的脸色严肃极了,甚至有了一丝愤怒。

   “不!”他提高了嗓门儿。“难道,总部授权给分部自己做规章制度了吗?我在公司十几年了,包括德国,没有一家分部得到过这样的授权!”

   一时间,我的头有些晕。做个这样的规定还要总部授权?这样的制度难道不是为了有效的公司管理?什么时候听说订个制度还要报告德国总部?大中华区的各分部有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有几条是上了员工手册的?

   “先生,听我解释”“不,我不听。我们分部超越了权限,没有权利发布任何规定,除了总部的规定以外!”

   “好吧。那您认为应该怎么办?发布这个制度也是前任总经理批准的。”

   “立即废止。请你回去清理一下是否还有其他规章制度,凡是不在员工手册之内的,列出清单,我签字通知全分部立即停止这种违规行为,取消执行!薪水标准是我们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契约,怎么可以随便扣钱?!你违法了知道吗?!”

   好吧,邓飞克先生,这是你们德国人的公司,您认为怎样就怎样好了。书呆子老外!我心里嘀咕着,有些生气。

   这样上纲上线啊,居然还违法了!这是在中国,不是你们的德国!小题大作,不可理喻!拿起工资册,我掉头而去。

   回去正改着工资表,电话又响了。

   “丽达!”“什么事,邓飞克先生?”“你说的员工迟到是不能允许的,我们要制止这种事情的发生!”

   嗬,这老外,你不是不让罚款吗?那么,他迟到既成事实,我怎么制止?用什么制止?怎样让他不再迟到?!

   似笑非笑地回答他,“哦,这的确是个问题,邓飞克先生。您认为应该怎样让员工不迟到呢?”

   我甚至有一些幸灾乐祸的感觉。行,我们就讨论吧,绕去吧,中国员工就是爱迟到,您爱咋的咋的吧,反正我不敢违法,不能连累您,连累您热爱的德国公司。

   “丽达,让我想想。我会给你一个solution”,"Ok! waiting for your solution." (好嘞,等着你的解决办法)

   放下电话,和助理笑了半天。不转弯的老外,您慢慢想着先,我们去餐厅用餐了。

   一个下午没有听见来自邓飞克的声音。窃笑不已,不知他的脑子想破了没有。微微有一丝同情了。

   快下班了,邮箱里有一封来自他的邮件。打开,见到如下内容:

以下是引用片段:

   嗨,丽达!

   经过思考。我给你一个关于员工迟到解决办法的建议如下:

   一,员工初次迟到,由他的部门主管和他谈话,了解迟到原因,如果是可以理解的客观原因而非员工主观愿意,那么,请他计算出从他的家到公司至少需要的路程时间,包括那些可能导致他发生迟到的情形在内。确保不再发生迟到。

   二,员工再次迟到,由分管部门的分部副总与他谈话,再听其陈述理由。若属借口,应严肃指出已经不存在可迟到的因素。若属意外,可给予善意提醒。

   三,员工第三次迟到。由你与他谈话,指出他的行为已经违约,给予口头警告。

   四,员工第四次迟到。由分部总经理与他谈话,给予最后一次改正机会,并通知他没有机会再一次迟到。

   五,员工第五次迟到。表示已经无可救药,直接到你部门,解除雇用合约。

   祝好。

   邓飞克

  哦,我的天!我亲爱的德国上司,您让我快要昏厥了!您愿意饶了我们吗?哦,亲爱的员工同志们,请你们万不可再次迟到,否则,多少个谈话等着你,你不惧怕么?估计你们的上司比你们还要害怕呢!

   正哭笑不得间,邓飞克先生来了第二封邮件。内容如下:

以下是引用片段:

   亲爱的丽达:

   你作为人事经理,应该了解公司承诺给员工的工资是受法律保护的。你没有权力扣罚员工受法律保护的劳动报酬。并且,你也不能违规代表公司错误行使你的权力,你的错误行为给公司带来了损害,造成公司在法律上的违法风险。

   此外,你应该理解员工迟到有两种可能。一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他们意外迟到,这是可以谅解的,不应该扣罚他们的工资,我们不是不讲理的公司,公司的价值观 是尊重员工的。这,你是知道的。二是,迟到是员工的刻意行为。这意味着员工没有履行他们的职责,违背了合约承诺。这是必须向他指出来的,并且记录在案,给予警告。

   你应该明白的是,公司与员工的合约是严肃的并且受法律保护的。双方的承诺通过约定的条款得以确定。员工同意这样的工作时 间,就是一个承诺,不应该迟到,这是不可以讨论和允许的。如果员工迟到就扣罚工资,意味着他可以用钱买回他的工作时间,而这工作时间是他同意由公司支配并 支付给他报酬的。那么,是否合约规定的双方承诺都可以用钱做交易呢?约定的事情就不可以改变,这是原则!如果你不能正确地理解并按照公司希望的方式工作, 那么,你就是失职。

   最良好的祝愿。

   邓飞克

  读完这封邮件,没有笑,我沉思了。我的同事们也读了,没有人再说话。

   或许,这是中西方文化和理念的一个小冲突,还或许,这还仅仅是不同思维方式的一个差别?

   邓飞克,我的老外上司,德国老头儿。你给我上了一堂最好的管理课程。至今,还在受益。

   其实,我经常会想起你,老邓!

 

 

我看了上面的帖子,实际上很受震动。

我们一般只限于对人的管理,一切规定都是从如何管人出发的。我们看中的是员工对制度的遵守程度。唯一的办法就是罚款。

真正而忽略了员工和企业双方的承诺和约定。(这一点在欧美企业的管理者心中占着重要的位置的)。当然,他的前提是员工和管理者的素质。

 这个问题,家人如何看,听听大家的意见。。。。。

 

 

 

 

 

 


作者: 绿满家    时间: 2009-8-26 18:10

以为扣工资严,没想到不扣工资更严。

这样的方式,在中国不好实施的


作者: QQlei    时间: 2009-8-26 22:26

法制的思维,很严肃。能采用弹性工作时间也是不错的选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26 22:33:09编辑过]

作者: afei128    时间: 2009-8-26 23:32

人性化管理喊得最大声的是中国,做得最差的也是中国。

中国人自以为聪明,采取一堆措施,但经常破坏基本原则,结果反被聪明误。

改变文化固然难,但坚持总会有结果的。


作者: bywx2005    时间: 2009-8-26 23:44

国人出了名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其实国人从某种角度讲也更好管理,就是将制度管理和人性化管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设立军事化组织,例如主任还是统筹把握全局,但重心以经营口为主,副主任尽政委之责,重在抓人性沟通、纪律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因为中国人制度之外的人情世故太多,而且重要程度永远都在制度之上,所以,我们要做的不是视而不见,更不能严格照章行事,而是要把轨道挪到中国式管理方向上来,方向对了,国人日常也就那点事


作者: duyouhi    时间: 2009-8-27 01:38

有道理啊


作者: zhchjia    时间: 2009-8-27 08:17

这个贴子好,俺也知道了对待员工迟到,还有另外一种思维


作者: longge00    时间: 2009-8-27 09:04

罚款很容易让员工和公司对立起来,管理的初衷可不是这个哦。


作者: jinshang99    时间: 2009-8-27 09:42
可借鉴 谢谢
作者: alzeng    时间: 2009-8-27 09:46
在中国,公司或工厂的主雇双方缺乏一个可以平等沟通和实施制度的平台。我极赞成德国人的做法,但要等公司的整体环境达到相应的标准后才能顺利执行。
作者: liuye2009    时间: 2009-8-27 10:10
这才是以人为本啊 
作者: windtiger    时间: 2009-8-27 10:11

确实是个好主意,但对人力资源要求很高。


作者: blue421    时间: 2009-8-27 10:33

插一句,对于上班迟到,如果提出迟到扣工资,员工有时会反驳,我加班晚回家个半小时你们怎么不给我算加班费。对于加班工作内容很难去量化界定,公司不提倡加班,同时加班的话经批准是给予调休,无加班费。实际操作中,1小时以内加班,员工往往不会过于计较,但是很多时候他们认为可以抵用迟到的时间。在人事看来一码归一码,但是毕竟每个公司还是有各自的情况。如果加班情况放在上述公司及德国头手下,肯定是严格按国家制度及公司加班制度执行,该算加班费就算。


作者: 独上客    时间: 2009-8-27 11:56

这种做法真好!但实施起来,在中国国情下有难度!


作者: gaoweic    时间: 2009-8-27 13:09

这种思路符合德国人的文化,严肃、认真、严谨。但在中国企业很难行得通。企业在制定各项制度时,特别是人资制度,一定要考虑文化的因素。如果脱离开文化的大背景来制定制度,往往无法推行。这就好比在水塘中永远也长不出仙人掌一样,如果你非要把仙人掌种在水塘里,它一定活不下去。

 

而且,这个貌似合理的制度,也有其缺陷,首先逐级沟通缺乏效率,另外,如果一个员工其他方面都很优秀单单只是迟到的问题就开除员工很值得商榷。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德国文化的缺点,那就是刻板、僵化,缺乏变通。

 

其实任何一个区域或民族的文化都有其优点和缺点,单从一个角度去评价其优劣是不公平的。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自有其独到之处。由于历史悠久,其文化也繁杂多变、良莠不齐,不过主流文化不外乎儒家、道家、法家、释家几种。这其中又以儒家文化的影响最为深远。儒家文化概括来说就是“仁义礼智信”就是忠恕之道。

 

中国企业的各项制度的制定,一定要考虑中国的文化。


作者: pwzlr    时间: 2009-8-27 13:48

中国还没有达到这种高度。

可以采取这样一种方法:所有迟到者中,罚其加班,补上迟到时间。


作者: xgry    时间: 2009-8-27 14:49
 这就是中西的差距,中国的企业管理需要的不是规定,而是人文精神,透着人文关怀的管理才是管理者应该牢记的。
作者: chenl8897    时间: 2009-8-27 15:14
对规则的尊重是中外管理者最大的区别:中国的管理者在管理员工时,可能第一想到的不是规则,而是个人感觉。这就迫使,下属按照高层的意思造出一个新规则出来,最后,有多少个高层就会有多少个新规则。要不,为什么会有:先做人后做事的戒条。
作者: ujefhuang    时间: 2009-8-27 16:02

赞成邓的观点,但是在哪里那个行业还是要灵活的,这是国情,作为人力资源人员要做到上下沟通,双方接受,如果机械按照邓的方法执行,我不知道结果如何,可否告诉后续结果呢


作者: zy13688321    时间: 2009-8-27 16:12
虽然是老文章了,温故而知新。
作者: huangyuanzong    时间: 2009-8-27 16:33
受益匪浅啊,德国人的经验就是值得学习!
作者: popopoon    时间: 2009-8-27 18:19

 就一个等字,永远也到不了那一天。

如果觉得好,就行动起来吧!


作者: 慕容寒潇    时间: 2009-8-27 22:25

这个故事确实给我了很大的启发和震撼。我们现在就面临着怎么减少直至杜绝迟到的问题。在国企,迟到是很正常的事情,尤其是当工作少的时候,员工甚至部分负责人以为不用去那么早,去了也是闲着,于是便有意迟到。我们制定了考勤制度,也加大了处罚力度,但是时常是执行一段时间后就放松了,然后又一切如故。公司目前效益不好,员工工资本来就低,我们也舍不得罚,越罚越少大家反而更有抵触。还有一个问题是老总们都不带头执行,他们往往是起得最晚的。

严厉的制度在国企碰到人情就会妥协,越妥协越往后不好执行。

故事中有谈话制度,但是部门经理带头迟到,谁来谈话。谁来监督?

 


作者: haison_hsu    时间: 2009-8-27 23:29
很有启示!
作者: hzorrox    时间: 2009-8-28 16:07
作为管理者,我们的责任是解决问题,真正解决就要寻找根本原因,所以你必须沟通,并让对方认识真正的原因在那里。我们很多人其实都存在这些认识上的差距。
作者: zhangweicm1    时间: 2009-8-28 16:08
我支持此种管理方式,这是我所追求的!
作者: scofieldyu    时间: 2009-8-29 15:19
非常感谢楼主给我们提供这样一个故事,非常富有启发性。
跨国公司或者说外国公司和中国同样在中国做生意,同样雇佣国人作为雇员,内部管理也千差万别,但是就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看来,外企做得好像更有效率一些,或者更人性化一些,不是本人崇洋媚外,这是事实。如果说是外企本地化了他们的管理,那么中国企业应该做的更好才对啊?其实,以自身的体验来说,外企很懂得随势而变,在该本地化的地方本地化,但是在原则上的问题,或者说与人性最基本相关的制度,他们是不会改变的,应为只是基于人性的考量,他们相信不管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基本人性都是相同的,都渴望受到尊重!就拿我所在公司来说,迟到这件事就做的很人性化,我们每个月有4次忘刷卡的机会,规定八点半上班,实际计算迟到时间为8:35,另外我们平时加班(我们加班只要申报一般都给批),还可以一秒一秒地在平时使用,也许很多公司都这么做,但是你不觉得这样很人性化吗?迟到是有理由的,有些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所以公司就给你机会,但迟到与否与一个人的纪律性机密相关,所以机会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也就像这个case中提到的几次谈话,机会会给,但是有限的,是纪律的你还是得遵守!
作者: thswan    时间: 2009-8-30 19:25

若我是上司,我会:

一,谈话了解情况;

二,弹性制度,在不影响工作效率的情况下,适当容许迟到半小时以内,下班时间顺延;

三,设置迟到次数和分钟数上限,例如一年最多迟到三次,累计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当然还要根据具体的公司性质,企业文化等等确定


作者: 周洁阳    时间: 2009-8-30 20:17

 公司配置什么样的规章制度,不完全取决于制度本身是否充分合理、正当,还要取决于针对某些现象是否有效管制,并非好的理念或好的设备配置,公司就可以拿来己用,常说:宝物放错地方就是废物,而废物放对地方就是宝物。

 

同理,德国人的想法是好的,但在中国这个特定的环境下,他那套做事理念行得通吗?难也。

 

如果要坚持,很简单,经过一段时间地磨合,优胜劣汰,把那些不符合者剔除。但这个过程所造成的损失,公司愿不愿意承担,就值得斟酌了。


作者: stor    时间: 2009-8-31 00:18

不错 西方文化十一人性为主,我很赞同

 

再说了  公司扣款不是目的


作者: fastman    时间: 2009-8-31 10:10

方法可荐,但实际效果未知!


作者: Brave的人    时间: 2009-8-31 11:09
感谢分享,让我毕生受用
作者: 红黑米兰    时间: 2009-8-31 11:28
两种文化背景下。。。。。
作者: gm0592    时间: 2009-8-31 11:37
其实对于缺勤的扣款时不适宜扣工资的,但是我认为比较好的解决方法是通过绩效考核来体现。
作者: daibj    时间: 2009-8-31 12:49
说得很好!
作者: sfriver    时间: 2009-8-31 14:37

老邓的管理初衷是正确的,但在中国背景下实施起来不但难度会非常大,而且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个人觉得好的解决方式是和绩效考核结合,将考勤作为月度或季度绩效的一部分进行量化考核。并结合月度或季度绩效面谈的方式帮助员工提高认识减少迟到发生次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31 14:38:11编辑过]

作者: lzggnn    时间: 2009-8-31 15:27

呵呵,我想不让员工迟到主要的目的是希望员工完成工作任务达成工作目标,所以仅从是否按时到岗本身来处理此事的话,无论怎样都难以达到满意的结果。如果有可能的话,建议从根子上找找问题的解决之道,比如工作任务的分配是否满负荷上……,当然,考勤、扣款仍是手段,一样可以用,只不过不能当成重点,尤其是不能搞成目的。

 


作者: jack-peng    时间: 2009-8-31 17:19
我很赞成此做法,不能以罚代管,要提高员工的素质,如果只是罚员工不但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还会引起民愤!
作者: xp_551200    时间: 2009-9-1 10:11

同意大家的看法。确实是两种文化背景下对一件事情的理解和感悟。

大家的看法主要有下面两种:

1 公司的管理,

2 员工如何执行,

  大家应该可以想到另一个方面:在现在的国情下,我们如何完善公司的管理,如何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德国领导的做法只是一种“借鉴”。


作者: laomao_yu    时间: 2009-9-1 11:01
把公司管理的单纯管人,变成了管事,针对事件的本身问题,找出解决方案,这才是管理所需要做的工作,简单的方法看上去简单有效,实质意义不大,迟到-罚款,制度看上去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并没有解决问题,习惯迟到群体比较容易形成惯性习惯,所以迟到这个多发事件还是多次发生。
作者: pacede    时间: 2009-9-1 12:18

我认为德国人的处理方式要好一些,不仅能达到制止迟到的目的,还能起到教育员工,培养员工的职业化心态的效果。

西方管理方式和西方的社会制度一样,契约思想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契约论》告诉大家,国家也是一个契约,何况一家公司?

但管理的基础是社会文化,国内管理也要考虑国内的文化,这是有效管理的前提。我们国家缺乏法制化管理的意识,人情味很重。

那么,西方的这种管理方式是否符合中国的管理文化呢?

从我个人感受来看,迟到扣钱,员工确实没什么压力,无非就是扣点钱,该迟到照样迟到。因此,现有的扣钱的管理方式是无效的,是一种硬约束。很多公司的制度除了迟到扣款,往往还规定每月允许迟到的次数,这才是员工感受的压力所在。只不过,这种方式光有约束,没有教育,或者教育的原点本身就是错的(分公司制度),所以称不上好的管理。

相比较而言,德国人的管理方式,虽然没有扣钱,但是这种管理方式也具备压力和引导两个方面的功能,迟到的压力来自于上级谈话和次数限制,而引导则来自于对契约观念的遵守。因此,这才是有效管理的方式。光有教育,没有约束;或者光有约束,没有教育,都称不上管理。

从客观情况来看,其实员工要避免迟到还是容易的,无非就是早起一点。因此,员工迟到本质上是一个态度问题,既然是态度问题,一方面要教育,另一方面要约束。员工迟到的结果是违约问题,这比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更有说服力。因为公司合同是员工自愿行为,员工对于自己承诺的事情,就有义务做到;公司制度是外在强加的东西,所以会有抵触。这个道理也可以应用在其他的管理方面。


作者: lyf2004008    时间: 2009-9-1 13:12
这个故事也说明中国的人事管理部门做的远远不够,不会创造性的工作,
作者: yx539707    时间: 2009-9-1 13:53

可借鉴,不过实施也许会比较难。

 

管理细化下来,不一定能确保公平性在里面。

 

——


作者: gfchappy    时间: 2009-9-1 14:58

欣赏


作者: 刘福龙    时间: 2009-9-1 15:56

个人认为:公司的存在是为了什么?如果每天按时上班就能为企业带来效益的话,未尝可以扣工资,实际上很多工作是不能按照朝九晚五来衡量的.如果来的早,而工作推迟一个小时才开始,又能怎么样.

以个人为公司作出的贡献来论,对谁都很公平.当然纪律不是全然刚性的.例会日除外,其他的可以相对自由.


作者: tomtyler    时间: 2009-9-2 15:35

这个方法很好,我觉得可以借鉴,一个人犯错,第一次无意,第二次偶然,第三次就是故意,五次就开人已经很宽松了。


作者: lambjing    时间: 2009-9-2 23:22

德国人的做法是好的,这样的方法比扣款更严格,但是关键是谁负责谈话和监督,换句话说该方法引入中国企业是否能够得到执行。

我们公司9:00上班,给予员工5分钟宽松时间,9:06分记迟到。结果是,员工总是9:05分到公司打卡,而且愈演愈烈。最后公司只能将记迟到的时间改为9:01分。更有严重的情况,是部门经理包庇员工迟到,甚至自己也带头不遵守制度,造成蔑视制度的风气。

中国人的特性不是以遵守制度为先,而是以破坏制度为荣。因此,在这种环境和背景下,德国人的做法在中国企业可能要打折扣。

 


作者: xiaocaobugao    时间: 2009-9-4 09:49

学习了。谈话制度非常好,值得在各个管理领域借鉴。。。


作者: arrowfly    时间: 2009-9-4 10:25

真正的人性化思考!假设人性本善。其实这也是从人的本性出发来解决问题。类似的方法还有:领导站在门口迎接迟到的员工。名单张榜公布。让迟到员工站在门口轮流值岗监督迟到人员(有点象交警让违规的人员执勤),等等


作者: hemay    时间: 2009-9-4 10:25

个人觉得老邓的做法合情合理,当前中国已经不可避免的也不能不融入世界一体化中来,X国式管理或中国式国情不应该被过分强调,哪个个人性化哪个更合理哪个就有生命力,不只要盯着职业经理人,自己首先要进化成职业员工,良好的习惯和适应能力来适应各种风格的管理模式。


作者: zhouhb76    时间: 2009-9-6 11:50

有的时候考核是能起到作用的,但是要体现正向激励的效果,体现一种原则。

我觉得老外的作风是可以借鉴的。


作者: silverfox0429    时间: 2009-9-8 08:30
可以借鉴,前提是真的可以做出开除员工的举动,另外就是……领导们有时间去和员工谈话~~~
作者: lenovel    时间: 2009-9-9 23:04
执行起来,难啊!
作者: shishu    时间: 2009-9-10 07:47
所以的扣钱本就是治标不治本、以偏概全的方法,最有效的就是德国老头的方法,杀鸡儆猴。看到无数公司刷卡、封QQ都觉得搞笑
作者: 金猪高速    时间: 2009-9-10 09:10

老外的做法确实提供了另一种思维,但是并不适合在国内实施;

正如LZ所言,这样做是基于管理者和员工都有一定的素质这个基础之上~但实际情况呢?


作者: wysmile    时间: 2009-9-10 16:42
在中国 领导还是不能真正站在员工的立场上 平等的处理事情
作者: 险峰    时间: 2009-9-11 16:40
非常的有道理,理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
作者: 青原    时间: 2009-9-12 17:00

契约精神


作者: qxj18981    时间: 2009-9-15 14:51

“考勤管理”属于日常运营,可以采取通报的形式,最好配以现场照片,更有说服力。

中国的现实文化环境下,还需要HR人员的创新来进行。


作者: 柠檬水    时间: 2009-9-19 16:23
设立全勤奖
作者: 独钓船头    时间: 2009-9-20 17:09
扣工资是达不到效果的还会有抵触,扣的次数多了人还会麻木。我看着老外的方式不错!
作者: 西北风光    时间: 2009-9-20 21:26

赞成5楼的意见,强调人性化的同时必须重视制度建设,在当今社会才能有作用!


作者: bob007008    时间: 2009-9-21 11:16

我们公司曾经有个员工一个月要迟到5次以上,每个月罚款人家也不在乎,开始由考勤员提醒他没有效果,最后由人资经理和他谈了一次,结果这个人再也没有迟到过,从这个例子来看德国人的思维还是很正确的


作者: 一梦三四年    时间: 2009-11-26 17:10
外国人可以把事情做的简单和程序化 而我们中国的很多企业却做不到 是我们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素质不够吗?!
作者: cyh0    时间: 2009-12-1 23:41
我感觉,有一定的道理,不过还是建议两手都要抓
作者: firstpaul    时间: 2009-12-2 17:36

看到这篇文章,我忍不住罗嗦:

1、再谈中西文化差异

2、再谈企业文化

3、再谈管理制度的严格程度

1、中国文化从来都是趋向于取意、取势,不取力,这就是所说的朝闻道夕死可矣,得民心得天下。而西方的所有科学体系都是有相对严格的论证计算而来,对于西方人来说,中医拿些草根树皮就治病是不可思议,对他们来说,所有的事情都是要严格论证的。而且为了保证最终结果,在技术细节上往往有详尽的标准。从而对于约定承诺,认为遵守承诺是天经地义的,而在中国仁义礼智信,言而有信,请问信排第几?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我来上班,干好我的工作就完了,迟到早退有什么关系,我闲呆着还浪费公司电呢?

     对外国人来说,来公司工作是劳动力的买卖契约,你在什么时间在公司工作是要约。请遵守约定。

2、什么是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就是老板的理念。

3、制度严格与否,是价值观与工作目标决定。


作者: ythh    时间: 2009-12-3 15:14
受启发,有一定借鉴价值,但就国情有一定的实施难度。
作者: 高子平子    时间: 2012-5-25 22:09
这是创新!!!
作者: 叁石    时间: 2012-5-26 10:37
靠一个人是不行的,除非你是老板,或企业有这样的文化,否则,绝对执行不下去。
作者: 燕舞飞扬    时间: 2012-5-26 11:30
很有深意的帖子,我很欣赏德国人做事的风格和方式,其实这种管理是要求员工和公司要从本质上接受各自给予对方的承诺和公司的合法规定,这对人的自主意识要求很高,我现在在一家小企业里面实习,也同样遇到这样的扣款制度,确实效果不佳,其实最重要的是意识和行动的自觉性,员工本身对自己的要求很重要这就是我们所讲的观念问题
作者: z54689    时间: 2012-5-26 16:45
老外的公司制度不错
作者: 幸福在靠近    时间: 2012-5-30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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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化的管理确实受用,但目前中国绝大多数企业的日常管理中还是做不到,症结所在,亦不清晰。
作者: boku    时间: 2012-5-30 13:24
案例很受用,谢谢!
作者: 1174519621    时间: 2012-6-1 17:52
非常喜欢
作者: goldbeetles    时间: 2012-9-18 10:15
员工素质得有所提高才能适用
作者: public2000    时间: 2012-9-24 09:07

  因为迟到5次就直接解除雇用合约,这是不是不平等合同?!

  这是不是对职员合法权益的剥夺?!
作者: public2000    时间: 2012-9-24 09:09
“是否还有其他规章制度,凡是不在员工手册之内的,列出清单,我签字通知全分部立即停止这种违规行为,取消执行!”
———————————— 

  不知道这位老外所谓的5次迟到开除术是否会在《员工手册》之内呢?!!

作者: public2000    时间: 2012-9-24 09:17
  当然,个人也认为对迟到者进行罚款实在是一种“懒办法”,也是一种“坏办法”!

  实际上,对迟到者进行罚款,一定程度上反而降低了迟到者的愧疚感和罪恶感,因为通过罚款他(她)会感觉到自己已经为自己的过错进行了弥补!!

  我觉得,不如对迟到者进行罚款,不如对迟到者的部门主管进行罚款(更好的办法是列入考核指标,并作为其降级降职——晋职晋级——的评分因素)!!

  首先,部门员工迟到,肯定有管理者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其次,不管员工什么理由迟到,既然担任部门管理者,就应当有担当精神;

  再此,也会给迟到者以愧疚感,增强其内生的防止迟到动力。 


作者: xxjhxjg    时间: 2012-10-6 13:26
西方尊重契约精神,我们现在大多注重制度管理,其实两个都不错,对于员工的不同情况应该予以不同的处理办法。
作者: lijin619    时间: 2012-10-9 16:36
人性化的管理
作者: 书虫劳谦    时间: 2012-10-10 21:35
这类管理似曾相识,莱茵模式的魅力!
作者: lanshuis    时间: 2012-11-2 23:22
可以肯定,这样的政策执行下去,迟到将成为公司的常态,不是素质问题,而是这个制度给人的心理暗示,只要有理由就可以迟到,人性使然与所谓的素质关系不大,而且因迟到而解约依旧存在法律风险,罚款虽然不是好办法,但是是目前最合适的办法,除非在招人时特别严格。
作者: thz705    时间: 2012-11-22 13:31
在2007年时,我曾经采用过类似的做法。只不过,不是为了解决迟到的问题
作者: 我是班组长    时间: 2012-11-22 14:55
你的德国上司出的管理方面很好,学习了。
作者: 辛壬260    时间: 2013-6-12 09:41
学习借鉴,~\(≧▽≦)/~
作者: zhangjin802    时间: 2013-8-21 15:21
之前听过这个额故事,确实很受启发,再一次看到,又有不一样的领悟。
作者: wcxywsnow    时间: 2013-8-22 11:43
土壤不一样,在大环境不一致的情况下,灵活处理。
作者: 深白色4433    时间: 2013-8-26 22:46
方法不错,前题需要员工的素质!
作者: hellolzj    时间: 2013-9-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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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西方人的契约精神和德国人的诚信,来普适中国人。在大部分中国企业,并不会起到很好的效果。
作者: 风吹孤星泪    时间: 2013-10-13 20:58
好办法,只是不一定能在中国行得通。中国人讲求面子,人情,关系。对于法律契约这些东西的意识淡薄,实行起来困难重重。
作者: 柳岸荫    时间: 2013-10-14 00:25
确实超过我以往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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