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迟到经常会有发生。情况会有多种多样。但有意的迟到也不再少数,有意的经常迟到也常有发生。公司一般的做法是“按规定”扣除一定的工资,完事。
试想,公司都有考勤制度,如果可以用钱来解决,制度是什么?
迟到—钱—理所当然。
可能我们长期这样大家都觉得只能这样,“你还有什么好办法吗”?
转一个好友的帖子,大家看了不知有什么想法?
一个德国上司对迟到扣工资的反应
老外上司叫Dunffiker。于是,他给自己取了一个很雅致的中文名字——邓飞克。听说是有五十多了,谢了顶,戴一付眼镜。不像是做现场管理的出身,倒像是位教授。
有一段,我的中国上司离职了,大中华区派了他来负责我们分部的管理。我很高兴,因为,当初是他招我进公司的,面谈后给了我极好评价。后来得知,他对我的好感竟来自于我曾经的军人经历和数学专业学历。 人力资源总监说,他认为军人有最好的纪律意识,而学数学的逻辑能力一定不会差。显然,这是一个典型的德国 人。他要的是严格和严谨。
来分部好几天,天天见到他和蔼友好的微笑。“早上好,女士!”“Everything is ok, boy?” 经常听见他和员工打着招呼,礼貌周到,很绅士。
那天,做好了分部的工资册,送去他办公室签字。敲门进去,告诉他签名的地方。见他忙,请他签完字打电话通知自己再来取,就迳自出了门。
外企的工作是繁多的,不知忙了多久,电话响了,是邓飞克先生的," Hi, Lida!" "Yes, Mr.Dunffiker?"
邓飞克先生告诉我,他看不太明白工资表,让我去一趟他的办公室。
进门走过去站在他身边,邓飞克指着一栏问,“请你告诉我,我们支付员工的工资为什么有扣款一项?”
原本以为自己粗心算错了某个数据被邓飞克发现了,心里有些敲小鼓,一听这话即刻轻松。
“先生,是这样,根据分部规定,员工上班迟到是要被罚款的。分迟到多长时间罚款的数额不同,迟到时间越长罚的金额越多,迟到超过半小时就按缺勤半天计算”。
谈起规章,岂有难倒我的?对答如流。
意外地,我发现邓飞克先生常有的微笑不见了,哦,unhappy? 可是,我执行的是规定,正常极了,不是么?
“丽达,我读过公司的员工手册,并没有发现关于迟到罚款的条款,我们与员工的合约里也没有这样的条款。”
“邓飞克先生。这是分部自己制订的考勤管理制度。当然,我们是从上海分部那儿拷贝来的,稍加了修改。”
邓飞克先生的脸色严肃极了,甚至有了一丝愤怒。
“不!”他提高了嗓门儿。“难道,总部授权给分部自己做规章制度了吗?我在公司十几年了,包括德国,没有一家分部得到过这样的授权!”
一时间,我的头有些晕。做个这样的规定还要总部授权?这样的制度难道不是为了有效的公司管理?什么时候听说订个制度还要报告德国总部?大中华区的各分部有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有几条是上了员工手册的?
“先生,听我解释”“不,我不听。我们分部超越了权限,没有权利发布任何规定,除了总部的规定以外!”
“好吧。那您认为应该怎么办?发布这个制度也是前任总经理批准的。”
“立即废止。请你回去清理一下是否还有其他规章制度,凡是不在员工手册之内的,列出清单,我签字通知全分部立即停止这种违规行为,取消执行!薪水标准是我们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契约,怎么可以随便扣钱?!你违法了知道吗?!”
好吧,邓飞克先生,这是你们德国人的公司,您认为怎样就怎样好了。书呆子老外!我心里嘀咕着,有些生气。
这样上纲上线啊,居然还违法了!这是在中国,不是你们的德国!小题大作,不可理喻!拿起工资册,我掉头而去。
回去正改着工资表,电话又响了。
“丽达!”“什么事,邓飞克先生?”“你说的员工迟到是不能允许的,我们要制止这种事情的发生!”
嗬,这老外,你不是不让罚款吗?那么,他迟到既成事实,我怎么制止?用什么制止?怎样让他不再迟到?!
似笑非笑地回答他,“哦,这的确是个问题,邓飞克先生。您认为应该怎样让员工不迟到呢?”
我甚至有一些幸灾乐祸的感觉。行,我们就讨论吧,绕去吧,中国员工就是爱迟到,您爱咋的咋的吧,反正我不敢违法,不能连累您,连累您热爱的德国公司。
“丽达,让我想想。我会给你一个solution”,"Ok! waiting for your solution." (好嘞,等着你的解决办法)
放下电话,和助理笑了半天。不转弯的老外,您慢慢想着先,我们去餐厅用餐了。
一个下午没有听见来自邓飞克的声音。窃笑不已,不知他的脑子想破了没有。微微有一丝同情了。
快下班了,邮箱里有一封来自他的邮件。打开,见到如下内容:
以下是引用片段:
嗨,丽达!
经过思考。我给你一个关于员工迟到解决办法的建议如下:
一,员工初次迟到,由他的部门主管和他谈话,了解迟到原因,如果是可以理解的客观原因而非员工主观愿意,那么,请他计算出从他的家到公司至少需要的路程时间,包括那些可能导致他发生迟到的情形在内。确保不再发生迟到。
二,员工再次迟到,由分管部门的分部副总与他谈话,再听其陈述理由。若属借口,应严肃指出已经不存在可迟到的因素。若属意外,可给予善意提醒。
三,员工第三次迟到。由你与他谈话,指出他的行为已经违约,给予口头警告。
四,员工第四次迟到。由分部总经理与他谈话,给予最后一次改正机会,并通知他没有机会再一次迟到。
五,员工第五次迟到。表示已经无可救药,直接到你部门,解除雇用合约。
祝好。
邓飞克
哦,我的天!我亲爱的德国上司,您让我快要昏厥了!您愿意饶了我们吗?哦,亲爱的员工同志们,请你们万不可再次迟到,否则,多少个谈话等着你,你不惧怕么?估计你们的上司比你们还要害怕呢!
正哭笑不得间,邓飞克先生来了第二封邮件。内容如下:
以下是引用片段:
亲爱的丽达:
你作为人事经理,应该了解公司承诺给员工的工资是受法律保护的。你没有权力扣罚员工受法律保护的劳动报酬。并且,你也不能违规代表公司错误行使你的权力,你的错误行为给公司带来了损害,造成公司在法律上的违法风险。
此外,你应该理解员工迟到有两种可能。一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他们意外迟到,这是可以谅解的,不应该扣罚他们的工资,我们不是不讲理的公司,公司的价值观 是尊重员工的。这,你是知道的。二是,迟到是员工的刻意行为。这意味着员工没有履行他们的职责,违背了合约承诺。这是必须向他指出来的,并且记录在案,给予警告。
你应该明白的是,公司与员工的合约是严肃的并且受法律保护的。双方的承诺通过约定的条款得以确定。员工同意这样的工作时 间,就是一个承诺,不应该迟到,这是不可以讨论和允许的。如果员工迟到就扣罚工资,意味着他可以用钱买回他的工作时间,而这工作时间是他同意由公司支配并 支付给他报酬的。那么,是否合约规定的双方承诺都可以用钱做交易呢?约定的事情就不可以改变,这是原则!如果你不能正确地理解并按照公司希望的方式工作, 那么,你就是失职。
最良好的祝愿。
邓飞克
读完这封邮件,没有笑,我沉思了。我的同事们也读了,没有人再说话。
或许,这是中西方文化和理念的一个小冲突,还或许,这还仅仅是不同思维方式的一个差别?
邓飞克,我的老外上司,德国老头儿。你给我上了一堂最好的管理课程。至今,还在受益。
其实,我经常会想起你,老邓!
我看了上面的帖子,实际上很受震动。
我们一般只限于对人的管理,一切规定都是从如何管人出发的。我们看中的是员工对制度的遵守程度。唯一的办法就是罚款。
真正而忽略了员工和企业双方的承诺和约定。(这一点在欧美企业的管理者心中占着重要的位置的)。当然,他的前提是员工和管理者的素质。
这个问题,家人如何看,听听大家的意见。。。。。
以为扣工资严,没想到不扣工资更严。
这样的方式,在中国不好实施的
法制的思维,很严肃。能采用弹性工作时间也是不错的选择~
人性化管理喊得最大声的是中国,做得最差的也是中国。
中国人自以为聪明,采取一堆措施,但经常破坏基本原则,结果反被聪明误。
改变文化固然难,但坚持总会有结果的。
国人出了名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其实国人从某种角度讲也更好管理,就是将制度管理和人性化管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设立军事化组织,例如主任还是统筹把握全局,但重心以经营口为主,副主任尽政委之责,重在抓人性沟通、纪律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因为中国人制度之外的人情世故太多,而且重要程度永远都在制度之上,所以,我们要做的不是视而不见,更不能严格照章行事,而是要把轨道挪到中国式管理方向上来,方向对了,国人日常也就那点事
有道理啊
这个贴子好,俺也知道了对待员工迟到,还有另外一种思维
罚款很容易让员工和公司对立起来,管理的初衷可不是这个哦。
确实是个好主意,但对人力资源要求很高。
插一句,对于上班迟到,如果提出迟到扣工资,员工有时会反驳,我加班晚回家个半小时你们怎么不给我算加班费。对于加班工作内容很难去量化界定,公司不提倡加班,同时加班的话经批准是给予调休,无加班费。实际操作中,1小时以内加班,员工往往不会过于计较,但是很多时候他们认为可以抵用迟到的时间。在人事看来一码归一码,但是毕竟每个公司还是有各自的情况。如果加班情况放在上述公司及德国头手下,肯定是严格按国家制度及公司加班制度执行,该算加班费就算。
这种做法真好!但实施起来,在中国国情下有难度!
这种思路符合德国人的文化,严肃、认真、严谨。但在中国企业很难行得通。企业在制定各项制度时,特别是人资制度,一定要考虑文化的因素。如果脱离开文化的大背景来制定制度,往往无法推行。这就好比在水塘中永远也长不出仙人掌一样,如果你非要把仙人掌种在水塘里,它一定活不下去。
而且,这个貌似合理的制度,也有其缺陷,首先逐级沟通缺乏效率,另外,如果一个员工其他方面都很优秀单单只是迟到的问题就开除员工很值得商榷。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德国文化的缺点,那就是刻板、僵化,缺乏变通。
其实任何一个区域或民族的文化都有其优点和缺点,单从一个角度去评价其优劣是不公平的。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自有其独到之处。由于历史悠久,其文化也繁杂多变、良莠不齐,不过主流文化不外乎儒家、道家、法家、释家几种。这其中又以儒家文化的影响最为深远。儒家文化概括来说就是“仁义礼智信”就是忠恕之道。
中国企业的各项制度的制定,一定要考虑中国的文化。
中国还没有达到这种高度。
可以采取这样一种方法:所有迟到者中,罚其加班,补上迟到时间。
赞成邓的观点,但是在哪里那个行业还是要灵活的,这是国情,作为人力资源人员要做到上下沟通,双方接受,如果机械按照邓的方法执行,我不知道结果如何,可否告诉后续结果呢
就一个等字,永远也到不了那一天。
如果觉得好,就行动起来吧!
这个故事确实给我了很大的启发和震撼。我们现在就面临着怎么减少直至杜绝迟到的问题。在国企,迟到是很正常的事情,尤其是当工作少的时候,员工甚至部分负责人以为不用去那么早,去了也是闲着,于是便有意迟到。我们制定了考勤制度,也加大了处罚力度,但是时常是执行一段时间后就放松了,然后又一切如故。公司目前效益不好,员工工资本来就低,我们也舍不得罚,越罚越少大家反而更有抵触。还有一个问题是老总们都不带头执行,他们往往是起得最晚的。
严厉的制度在国企碰到人情就会妥协,越妥协越往后不好执行。
故事中有谈话制度,但是部门经理带头迟到,谁来谈话。谁来监督?
若我是上司,我会:
一,谈话了解情况;
二,弹性制度,在不影响工作效率的情况下,适当容许迟到半小时以内,下班时间顺延;
三,设置迟到次数和分钟数上限,例如一年最多迟到三次,累计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当然还要根据具体的公司性质,企业文化等等确定
公司配置什么样的规章制度,不完全取决于制度本身是否充分合理、正当,还要取决于针对某些现象是否有效管制,并非好的理念或好的设备配置,公司就可以拿来己用,常说:宝物放错地方就是废物,而废物放对地方就是宝物。
同理,德国人的想法是好的,但在中国这个特定的环境下,他那套做事理念行得通吗?难也。
如果要坚持,很简单,经过一段时间地磨合,优胜劣汰,把那些不符合者剔除。但这个过程所造成的损失,公司愿不愿意承担,就值得斟酌了。
不错 西方文化十一人性为主,我很赞同
再说了 公司扣款不是目的
方法可荐,但实际效果未知!
老邓的管理初衷是正确的,但在中国背景下实施起来不但难度会非常大,而且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个人觉得好的解决方式是和绩效考核结合,将考勤作为月度或季度绩效的一部分进行量化考核。并结合月度或季度绩效面谈的方式帮助员工提高认识减少迟到发生次数
呵呵,我想不让员工迟到主要的目的是希望员工完成工作任务达成工作目标,所以仅从是否按时到岗本身来处理此事的话,无论怎样都难以达到满意的结果。如果有可能的话,建议从根子上找找问题的解决之道,比如工作任务的分配是否满负荷上……,当然,考勤、扣款仍是手段,一样可以用,只不过不能当成重点,尤其是不能搞成目的。
同意大家的看法。确实是两种文化背景下对一件事情的理解和感悟。
大家的看法主要有下面两种:
1 公司的管理,
2 员工如何执行,
大家应该可以想到另一个方面:在现在的国情下,我们如何完善公司的管理,如何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德国领导的做法只是一种“借鉴”。
我认为德国人的处理方式要好一些,不仅能达到制止迟到的目的,还能起到教育员工,培养员工的职业化心态的效果。
西方管理方式和西方的社会制度一样,契约思想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契约论》告诉大家,国家也是一个契约,何况一家公司?
但管理的基础是社会文化,国内管理也要考虑国内的文化,这是有效管理的前提。我们国家缺乏法制化管理的意识,人情味很重。
那么,西方的这种管理方式是否符合中国的管理文化呢?
从我个人感受来看,迟到扣钱,员工确实没什么压力,无非就是扣点钱,该迟到照样迟到。因此,现有的扣钱的管理方式是无效的,是一种硬约束。很多公司的制度除了迟到扣款,往往还规定每月允许迟到的次数,这才是员工感受的压力所在。只不过,这种方式光有约束,没有教育,或者教育的原点本身就是错的(分公司制度),所以称不上好的管理。
相比较而言,德国人的管理方式,虽然没有扣钱,但是这种管理方式也具备压力和引导两个方面的功能,迟到的压力来自于上级谈话和次数限制,而引导则来自于对契约观念的遵守。因此,这才是有效管理的方式。光有教育,没有约束;或者光有约束,没有教育,都称不上管理。
从客观情况来看,其实员工要避免迟到还是容易的,无非就是早起一点。因此,员工迟到本质上是一个态度问题,既然是态度问题,一方面要教育,另一方面要约束。员工迟到的结果是违约问题,这比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更有说服力。因为公司合同是员工自愿行为,员工对于自己承诺的事情,就有义务做到;公司制度是外在强加的东西,所以会有抵触。这个道理也可以应用在其他的管理方面。
可借鉴,不过实施也许会比较难。
管理细化下来,不一定能确保公平性在里面。
——
欣赏
个人认为:公司的存在是为了什么?如果每天按时上班就能为企业带来效益的话,未尝可以扣工资,实际上很多工作是不能按照朝九晚五来衡量的.如果来的早,而工作推迟一个小时才开始,又能怎么样.
以个人为公司作出的贡献来论,对谁都很公平.当然纪律不是全然刚性的.例会日除外,其他的可以相对自由.
这个方法很好,我觉得可以借鉴,一个人犯错,第一次无意,第二次偶然,第三次就是故意,五次就开人已经很宽松了。
德国人的做法是好的,这样的方法比扣款更严格,但是关键是谁负责谈话和监督,换句话说该方法引入中国企业是否能够得到执行。
我们公司9:00上班,给予员工5分钟宽松时间,9:06分记迟到。结果是,员工总是9:05分到公司打卡,而且愈演愈烈。最后公司只能将记迟到的时间改为9:01分。更有严重的情况,是部门经理包庇员工迟到,甚至自己也带头不遵守制度,造成蔑视制度的风气。
中国人的特性不是以遵守制度为先,而是以破坏制度为荣。因此,在这种环境和背景下,德国人的做法在中国企业可能要打折扣。
学习了。谈话制度非常好,值得在各个管理领域借鉴。。。
真正的人性化思考!假设人性本善。其实这也是从人的本性出发来解决问题。类似的方法还有:领导站在门口迎接迟到的员工。名单张榜公布。让迟到员工站在门口轮流值岗监督迟到人员(有点象交警让违规的人员执勤),等等
个人觉得老邓的做法合情合理,当前中国已经不可避免的也不能不融入世界一体化中来,X国式管理或中国式国情不应该被过分强调,哪个个人性化哪个更合理哪个就有生命力,不只要盯着职业经理人,自己首先要进化成职业员工,良好的习惯和适应能力来适应各种风格的管理模式。
有的时候考核是能起到作用的,但是要体现正向激励的效果,体现一种原则。
我觉得老外的作风是可以借鉴的。
老外的做法确实提供了另一种思维,但是并不适合在国内实施;
正如LZ所言,这样做是基于管理者和员工都有一定的素质这个基础之上~但实际情况呢?
契约精神
“考勤管理”属于日常运营,可以采取通报的形式,最好配以现场照片,更有说服力。
中国的现实文化环境下,还需要HR人员的创新来进行。
赞成5楼的意见,强调人性化的同时必须重视制度建设,在当今社会才能有作用!
我们公司曾经有个员工一个月要迟到5次以上,每个月罚款人家也不在乎,开始由考勤员提醒他没有效果,最后由人资经理和他谈了一次,结果这个人再也没有迟到过,从这个例子来看德国人的思维还是很正确的
看到这篇文章,我忍不住罗嗦:
1、再谈中西文化差异
2、再谈企业文化
3、再谈管理制度的严格程度
1、中国文化从来都是趋向于取意、取势,不取力,这就是所说的朝闻道夕死可矣,得民心得天下。而西方的所有科学体系都是有相对严格的论证计算而来,对于西方人来说,中医拿些草根树皮就治病是不可思议,对他们来说,所有的事情都是要严格论证的。而且为了保证最终结果,在技术细节上往往有详尽的标准。从而对于约定承诺,认为遵守承诺是天经地义的,而在中国仁义礼智信,言而有信,请问信排第几?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我来上班,干好我的工作就完了,迟到早退有什么关系,我闲呆着还浪费公司电呢?
对外国人来说,来公司工作是劳动力的买卖契约,你在什么时间在公司工作是要约。请遵守约定。
2、什么是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就是老板的理念。
3、制度严格与否,是价值观与工作目标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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