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航空在昨日的声明中质疑破产管理人的资格。东星航空表示,法院现在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具破产管理人资格。根据相关法律,破产管理人应该从名册中选定,但东星目前的破产管理人不具备资格。此外,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在债权人会议未召开的情况下宣布“不可能重组”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也是不合时宜的。东星航空将全力支持上海宇界以及其他有意向的投资者参与重整。
东星航空的最主要债权人中航油和东星航空的第三大股东东星国旅联手战略投资者上海宇界实业曾先后在本月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但均被驳回。对此东星航空方面表示,东星国旅会继续申请重整。如被驳回,将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此外据其透露,原定于7月3日召开的债权人大会将延期举行。
欢迎光临 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https://bbs.21manager.com.cn/)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