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许多公司董事会采取的报酬形式都是股票或股票期权,在这种环境下,多数公司丑闻都涉及做假帐,以使股价不断上涨。另外,首席执行官们承受着来自基金经理与分析师的空前压力,要他们“达到预期的数字”,这就是问题的关键。董事会与下级部门的激励结构,以及咨询公司的商业战略,都使公司发展与合乎道德的行为方向背道而驰,而且必须指出,这也与公司长期业绩的方向背道而驰。普通的金融市场参与者与商界人士在提出道德问题时,感觉他们会受到惩罚,而不是支持。
在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 Oxley Act)没有充分解决这种个人激励与合乎道德行为之间的失调。该法案规定,公司对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要有一套道德准则,这是想当然地以为,可以通过立法让公司循规蹈矩。可是事与愿违,自安然(Enron)事件以来,立法与治理准则的大量增加,反而鼓励了公司建立一种合规文化,使问题变得更加糟糕。
今天,道德与治理已被简化成了打勾练习,许多准则也成了玩世不恭的公关任务。有太多董事会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公司道德官,道德官则又将定义公司价值观的任务外包给了咨询公司。随后,这些“价值观”又被公司董事与雇员忽视,被认为是毫无意义的吹嘘。虽然不是每家公司都这么玩世不恭,但即使是那些认真对待道德问题的公司,由于兼并、产业剥离及裁员可能带来的企业变化,也很难让雇员坚守核心价值观。
仅仅依靠法律还不足以确保公司行为不会违背更广泛的社会利益。法律确定的总是最低要求的普通规范,与经济和市场的变化比起来,仍显落后。而且公司活动还有外在性的副作用,目前仍未得到市场以及法律法规的充分监管。因此,我们需要比法律更高一层的合乎道德的行为,特别是在那些经理人面临两难选择的灰色地带。
要讲商业道德的另一个更深层理由是,信任是商业关系以及市场有效运行的根本。当信任崩溃时,经济就会萎缩。受合同约束的交易越多,商业过程就会变得越麻烦,成本也越高,因为所有事情都不得不经过谈判才能达成协议,而且必须引入法律程序并强制执行。简单地说,道德标准是一种替代公司内部控制以及外部监管的低成本选择。如今,许多金融界人士都在费力地适应运作、市场以及信贷风险方面的新规则,可他们应该记住,道德在风险管理的宏观与微观层面都能发挥作用。安达信(Andersen)、安然与世通(WorldCom)的破产,都展示了道德荡然无存时会出现什么情形。
正因如此,恢复信任并建立更有道德的企业文化,是值得我们努力的目标。这意味着要规范个人行为,但我们不要忘了个人行为背后的公司激励措施。
去年,MORI在英国的一次调查显示,仅有42%的机构投资者在得到提示后表示,在做投资决定时,它们会考察企业领导是否诚实和正直;而在没有提示时,这一数字下降到了 6%。
机构投资者的短视倾向,实际上可能助长企业的不道德行为。或许我们需要进行更广泛的研究和分析,来帮助投资者衡量不道德行为,并评估其长期后果。这不是白日做梦,而是业内一些领先基金管理公司最近宣布的强化分析倡议(Enhanced Analytics Initiative)的目标之一。
与此同时,我们仍然需要注重改变个人行为,这一点很重要。毕竟,做出不道德决定的是个人,而不是看不见的企业实体。当经理人制定道德标准时,让企业上下所有员工都参与进来至关重要。如果一份道德标准没有经过讨论,就从高层传达下来,理当遭到员工质疑。经理们还必须明确指出,为了达到目标并赢得业务而不惜一切代价的做法,是对公司宗旨的公然违抗。他们应该避免重蹈安然的覆辙,即只要某个违规行为有助于增加企业盈利,那个违反规定价值观的人就受到英雄般的待遇。同时,经理们也必须用实例来证明,他们不希望员工一旦走出公司大门,就把道德价值抛诸脑后。
据总部位于伦敦的商业道德研究中心 (Institute of Business Ethics)称,有道德的领导人应具备的品质是:坦率、公正、勇敢、诚实、善于倾听。如果所有经理人都具备这些品质,那就太棒了(这倒真是个白日梦)。但比个人魅力更有效的,是一个合理的、能让人行为符合道德标准的框架。我们认为,这做起来并没有听上去这么难。一个简单的起点是,决策者应照例对所有商业决定都提出质询,比如该决定是否会对任何人造成伤害,是否受到了某些潜在利益冲突的影响,以及是否有不利于他人的图谋等。
那些在上一个股市繁荣期被指犯了滥用市场交易时机的人们,也许忘记了第一个问题。在那次股市繁荣时期向客户吹嘘新股发行的人们,则没有考虑第二个问题。当花旗银行(Citibank)的欧洲公债交易商们试图在2004年9月份操纵市场,从中牟利时,或许没有问过自己第三个问题。
对某些人来说,确保他们规规矩矩的唯一途径就是严厉的司法惩治。但对多数商界人士来说,问出正确的问题才是让道德文化真正有效的起点。
本文摘自《迷失的道德指南针:商业及金融道德实考》(The Missing Moral Compass: A Reality Check On Business and Finance Ethics)一书,作者约翰?普伦德(John Plender)、阿维纳什? 佩尔绍德(Avinash Persaud),该书将于今年年底出版。
道德框架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和其它法律所规定的道德规范错综复杂,很可能让企业道德简化为打勾练习。我们推荐一种更简便的方法:以下这五个简单的问题,提供了最低限度的道德框架。无论答案是什么,如果经理们和员工连这些简单的问题都不问,那你就等着出问题吧。
■从员工、股东、交易对方、客户,到更大范围内的社会和环境,这一商业决定都将影响到谁?
■这一决定是否会伤害到任何受影响的人?你能否做些合理的事,来减轻这种伤害?
■你的行为是否具有欺骗性?如果你站在交易对方的立场,你会这么认为吗?
■在你自己、股东和受该商业决定影响的各方之间,有没有潜在的利益冲突?增加透明度有助于加强道德行为。
■如果交易中彼此各方的行为都一样,那会发生什么情况?这就象在十字路口,每位驾驶员都决定闯红灯的情况一样。如果每个人都象你那样伤害客户、交易对方、告密者和股东,你就不应该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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