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5月6日讯 随着4月份的宏观经济数据陆续露面,包括房市车市在内的消费需求的可持续性,成为了经济决策者和学者们关注的焦点。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在印尼巴厘岛参加亚洲开发银行年度会议时表示,尽管中国经济表现好于预期,但是仍然面临严重挑战,中国将采取积极措施刺激内需,尤其是消费需求,以刺激经济增长。
不过学者们认为,目前没必要出台大规模新刺激计划,需要做的是落实现有政策并做好人力资本积累等基础性工作,以增强内需和经济发展的后劲。
回暖曙光乍现
“一季度触底并不出人意料,关键在于二季度的走势,如果无法出现我们希望的前低后高走势,就应该考虑采取新的刺激方案。”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上周在一次演讲后接受CBN记者采访时表示。
二季度的经济表现成为宏观经济后续走势的关键时点。从已经公布的数据来看,得益于强劲的内需需求,4月份为二季度的走势开了个好头。
继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布的官方制造业PMI(采购经理人指数)连续五个月回升后,里昂证券昨日公布的4月制造业PMI,也较3月大幅回升,并在9个月来首次站上经济扩张的临界点。专家们认为,这表明经济已经出现拐点。
房地产市场方面,4月份延续了上一个月的回暖行情。京沪深的住房成交量都创下了新高。此外,在制造业出现重新扩张态势的情况下,产能严重过剩的钢铁价格也出现了反弹。
“最坏的时候已经过去了,经济谷底大概出现在去年12月中旬。现在经济呈现斜率大于45度角的V形反弹态势,短期内可能开始要担心通胀的问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梁红在4月底的一次论坛上表示。
“双宽松”政策基调不变
在一季度创下接近4.6万亿元的新增信贷天量之后,市场担心央行出于控制通胀的考虑而出台信贷控制措施。但是决策者的屡次表态表明,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基调将不会改变。
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昨日对CBN记者表示,目前中国的外部条件并没有恶化,谢旭人日前在印尼巴厘岛“采取积极措施”的表态,应理解为落实已有的政策,而不是出台新的刺激政策。
“很多人担心内需的增长不可持续,但是目前看来并没有怀疑的理由。”刘尚希说。此前不少专家预测,住宅成交量和PMI等数据可能在一季度之后出现回落,但事实并非如此。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电网公司调度中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发电量同比下降3.55%,较3月份有大幅下滑。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中国经济朝节能方向发展,发电量和宏观经济的相关程度开始有所下降。
夯实内需增长基础
专家们认为,目前应将工作重点放在落实已有的政策,并借此机会做好基础性工作,夯实内需增长的基础和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
刘尚希建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主要完成了物质积累,而人力资本积累不足,导致只能生产低附加值的产品和依赖国外市场,目前应大规模加大劳动力培训的力度。
对此梁红也表示赞同。梁红认为,中国实际上有很强的内需,只不过“过去的一系列出口政策使得中国不但过度依赖外需,而且在内需身上加了一个巨大枷锁”。
内外需的不平衡体现为居民消费率的逐步下滑。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此前在清华大学的一次演讲中提供的数据显示,2007年居民消费率仅为35.4%,比发达国家低了30个百分点,也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最低点,比历史最高水平1985年的52%低了约17个百分点。
此外,刘尚希建议改善公共消费,以引导私人消费。所谓公共消费,既包括社保在内的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也包括教育这种不属于社保的公共服务。
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也将是刺激内需增长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据郑新立透露,目前由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撰写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意见,已经提交到国务院审议。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将出
据悉,《意见》提出加快出台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据国家发改委人士透露,尽管前两年体制改革意见中也写入了该点,但从高层态度和操作上看,今年有望出台收入分配总体改革方案,即收入分配改革的指导意见。
事实上,有关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已于2006年初步拟定。消息显示,《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草稿一度进入最后征求意见阶段。但此后改革方案却一直没有亮相。
“一是制度设计难度大,二是利益调整阻力大。”王小鲁分析,收入分配涉及财税体制改革、社保制度设计等多个层面,这样,政策设计和重构利益格局,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透露,发改委在2007年、2008年,分别举行了四次内部征求意见讨论会,组织有关部委官员和学者,进一步论证和修订改革总体方案。并于今年3月再次组织了内部讨论会。目前,收入分配总体方案基本成型,有望今年出台。
“要真正改变经济增长模式,根子还在收入分配领域。”王小鲁称,当前宏观背景下启动收入分配改革的意义在于,通过收入分配调整真正启动国内内需和消费,尤其解决中低收入者消费不足的问题。
据媒体报道,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意见”,已提交国务院审议。这意味着,备受瞩目的收入分配改革即将进入实施和操作层面。
在全力应对经济衰退的语境下,启动收入分配改革,并将之提高到攸关经济转型和经济复苏的关键性举措的高度。从宏观经济学的视角而言,分配与经济增长之间是一个良性互动,合理的分配能够成为经济长期增长的最根本的动力,而不合理的分配最终会因消费能力的不足而使发展动力衰竭。
正是由于分配机制的问题,2007年居民消费率仅为35.4%,比发达国家低了30个百分点,也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最低点,比历史最高水平1985年的52%低了约17个百分点。因此,要真正改变经济增长模式,根子还在收入分配领域。
而且,收入分配不公,也绝非仅仅是一个伦理学或者经济学的价值判断问题,更是与经济的长期增长和社会治理秩序的和谐不无关系。长期的收入分配不公,不仅仅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对整个社会的情绪影响也特别重大,影响社会稳定。
从中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看,非常复杂,不仅仅要解决公平问题,也要解决效率问题。不仅仅要做“加法”,增长居民的收入,也要做“减法”,通过政府在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层面多提供公共产品、减少居民的支出。不仅仅要解决初次分配不公平的问题,让穷人的收入增长快于富人,也要解决二次分配的问题,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我们尚不知道发改委关于收入分配调整方案的细节。笔者认为,当前关键要从以下几点突破:首先,要在制度上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让工资的增长快于GDP的增长;第二、对于垄断领域的收入,要有操作性的调控方案;第三、加大居民社会保障改革的步伐,坚持教育、医疗等产品的公益性,通过划拨国有股等措施,充实居民的社会保障账户;第四,加快政府改革的步伐,降低运行成本,减少寻租和腐败的空间,减少隐性收入和非法收入,减少对居民收入的挤出效应。
如果说前30年中国解决的是“做蛋糕”的问题,那么未来30年要解决的显然是“分蛋糕”的问题,让绝大多数人分享改革的成果。但这又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做加法和减法过程,要将30年积累沉淀的财富向普通民众倾斜,最终都离不开制度保障,离不开法治的健全。收入分配调整方案的确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攸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牵一发动全身。
正因为如此,这样一项重大的改革,最佳路径应该是由发改委公布初步的方案,全民参与讨论,而不是“关门立法”。收入分配注定是一个广求民意的公共政策,唯有让民众参与,体现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才能对抗利益阶层,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只有民众参与,调整方案才能在更大程度上体现其公平价值,维护民众的利益。
由此,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在合适时机公布收入分配调整方案,让民众参与,为这项攸关中国社会未来的改革集思广益,为公共政策添加“公共精神”和程序正义,最终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改革方案和利益分配机制
调整国民收入重在一次分配
一次分配是主调,二次分配(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只是微调。社会创造的总财富是给定的,如果一次分配差距过大,那二次分配的调节力度再大也没用。
中央政研室副主任郑新立透露,由国家发改委撰写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意见,已提交国务院审议(《第一财经日报》5月6日)。
这是一则惜墨如金的新闻,除了这短短的一句话,其他信息均与此无关。按理说,像这样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不应该关起门来闭门造车,应该及时把意见公开,交由社会评议。不能等决定了,才发现由于缺乏民众参与,实施起来要么效果不佳,要么适得其反。
既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具体意见神龙不见首尾,咱也不必戴着它的镣铐跳舞,而是信马由缰地分析一下调整国民收入应该从哪里起步。
长期以来,我们有一个耳熟能详的说法是“一次分配重效率,二次分配重公平”。但实践证明,一次分配是主调,二次分配(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只是微调。在既定时期内,社会创造的总财富是给定的,如果一次分配差距过大,那二次分配的调节力度再大也没用。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在国民收入分配问题上最大的失误恐怕就是一次分配的差距太大,公平性太低。
以公众频频质疑的“平均工资”为例,目前我国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数据,只覆盖约1.1亿的城镇就业人员,但1.5亿乡镇企业人员、7000万私营雇员、5000万个体户未被纳入其中。更大量的农民工和农民则被纳入另一个“农村居民收入”统计视野。这样的统计口径,导致绝大多数国民收入没有达到平均工资数。
但是,现有的社保缴存机制却是按高收入的那部分人“平均工资”来设定标准的。按规定,五险一金缴费总额达到个人工资额67.1%,其中个人缴纳23%上下,单位缴纳44%上下。这对个人和单位都是一笔沉重的负担。相关办法还规定,“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也就是说,即使你的工资低于统计平均工资的60%,还得按平均工资60%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于是,工资越低的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占个人工资的比例可能越高。社保体制因此带有很强的“劫贫”性质。
更宏观的数据,不妨看看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的研究:从1995年到2007年,去掉通胀成分,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增加5.7倍,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增加1.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才增1.2倍。
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必须找准症结。一是要下定决心调整税收结构和税率,改变“国富民贫”的格局。否则,主要国民财富掌握在政府手里,民间的创造积极性一定会日渐萎缩,而政府机构和人员一定会越来越膨胀。
二是下定决心打破行政垄断,将资源配置的主导权还给民间和市场。现有的行政垄断企业身兼海内海外上市的多重身份,在挤压中小企业和民众的同时,无休止地掏着国内投资者的口袋,却成为“海外投资者”的提款机。2008年140家“央企”利润全球一枝独秀,差一点点就赶上美国500强利润总和,但向国家上缴利润却不到10%。
三要改革平均工资统计口径和社保缴纳办法,让平均工资回落到真实水平,让企业和民众过高的社保缴纳负担回落到正常的合理的水平。
国民收入这块“大蛋糕”怎么分,无非是政府分多一点还是百姓分多一点的问题。前一则新闻说,要将“蛋糕”更多地分给百姓;后一则新闻则说,政府分得的“蛋糕”还不够多———两则新闻不仅“对比感”强烈,而且其主旨和方向南辕北辙。
这块“蛋糕”当然是存在的,大致有以下几部分:一是政府收费、罚没等形成的预算外收入,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又转化为“小金库”。中央党校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透露,2005年各级政府预算外收入达1.3万亿元,而当年政府财政收入为3.2万亿元(其中95%为税收收入)。3.2万亿元财政收入占当年GDP比重也许不高,但若加上政府预算外收入,整个政府所得占GDP的比重又是多高?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才导致政府叫穷、百姓也叫穷,政府说分少了、百姓也说分少了。单就“财政收入”而言,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也许低于国际水平,但就整个“政府所得”而言,其占GDP的比重恐怕要高于国际水平。更重要的是,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较高的国家,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完善,政府通过二次分配充分地还利于民。
总体而言,在我国国民收入这块“大蛋糕”的分配上,仍然是政府分得多、百姓分得少,而且政府所分“蛋糕”的很大一部分,“取之于民”并没有“用之于民”,而是“用之于官”。“民富”才能“国强”,小河有水大河满,我国百姓收入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中的比重长期偏低,这种现象到该扭转的时候了。(晏扬)
调整国民收入的利益重分配,十有八九难以实现。
但出现这样的声音,是一种好现象。
陈季冰:收入岂能被“分配”
上周中,一则题为“今年有望出台收入分配总体改革方案”的新闻曾长久高居各大门户网站浏览排行榜之首。
不过关于如何改革,报道却没有透露只言片语,
上述两种观点无疑都是有道理的,
经历过文革浩劫的中国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自然不太可能再怀有那种
“分配”是一个动词,要进行“分配”,就必然要有主体,即“分配者”。事实上,一个社会由无数利益单元组成,
我之所以反对“分配”,
因此,我认为必须反对的不仅是收入分配的不公正,而且更是“分配”本身。因为在一个真正公平合理的市场经济体系中,
我当然不会据此就无视中国严重的财富占有不公的现状,
首先是近年来愈演愈烈和最受诟病的以权谋私、钱权交易----
其次是各类通过行政保护设置壁垒、限制市场准入、
最后一种明显的收入不公正体现在以农民工为代表的所谓“弱势”劳动者的低收入状况,这里有许多复杂的因素,
做同一份工作,在上海拿4000元,在安徽只拿1500元;
最后我想说的是,只有一种“分配改革”是可能和可取的,
欢迎光临 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https://bbs.21manager.com.cn/)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