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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等11家企业承诺捐款未到位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公布的“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公司和港澳台企业向灾区捐款捐物表(据不完全统计)”(下称“捐款表”)显示,截至6月13日,共有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当初承诺的现金捐助尚未到位或未全部到位。这些企业共计承诺捐款1.9545亿元,截至6月13日共计到位1553.453万元。数据来自部分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提供的信息,为不完全统计。[全文]
承诺捐款未到位企业再添诺基亚 捐款门后续:5外企行动,总到帐37亿
陷“捐款门”12外企集体喊冤 多家外企被指承诺赈灾捐款未到位
企业释疑捐款未到帐 民政部将曝光赖账者 赈灾捐款凸显中国公司治理的尴尬
谷歌就“捐款未到位”说法进行说明
关于诺基亚抗震救灾捐款情况的说明
玫琳凯“捐款未到位”说明:持续关怀 授人以渔
海鑫集团再次澄清“捐款未到位”报道
部分企业回应地震捐款未到位事件
伪捐赠企业不能享受“制度豁免”
周汉华:企业已签捐赠协议但未到位的属合同违约
商务部回应:外企“捐款到位需要时间”
公布“捐款未到位”企业是否合法?
刘敏:杜绝捐款秀须完善法律和监督机制
∷ 各界评论 ∷
用法律和透明辨识“捐款秀”
除了口头承诺,正规捐赠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手续不能忽略,慈善机构和捐赠企业都应该由法律意识主导自己行为,慈善虽然是一种道德行为,但单纯依靠道德意识的慈善,可能会付出一些不必要的代价。正如这些企业即使最后兑现了承诺,这次也很可能因为公众质疑,声誉受到影响,影响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利益。 [全文]
国际“空头支票”背后的制度疏漏
今年4月民政部颁布了《救灾捐赠管理办法》,专门针对“捐赠秀”制定了追讨、曝光等条款。从这次国际“空头支票”事件来看,救灾捐赠依旧处于随意和混乱的状态。没有证据表明,外企与有关部门或慈善机构签订了捐赠合同。捐赠履行的时间底限在哪里,受赠人到底是谁,这些基本问题都处于模糊不定的状态。[全文]
搞一个“捐赠秀”催讨榜如何?
如何惩治这种无德无良的“捐赠秀”,建议建一个“捐赠秀”催讨榜。先礼后兵,如在规定时间内催讨无反应,就在媒体为其做一个“广告”,定期发布。将这些“捐赠秀”一一指名道姓,承诺捐赠的时间数额一一公开,接受公众的道德审判。王老吉之“喜”的经验,万科之“悲”的教训,恐怕没有一个企业不在乎。[全文]
∷ 媒体跟踪报道 ∷
* 捐款100万以下企业名单
* 捐款100万-500万企业名单
* 捐赠500万区企业名单
* 捐款500万以上企业名单
* 捐赠千万元区企业名单
* 捐赠亿元区企业名单
【焦点话题】“限塑令”:几多欢喜几多愁
“限塑令”初见成效 塑料垃圾日减260吨
对捐款未兑现外企,曝光不是首选
最新“捐款未到位”榜单:外企剩诺基亚等5家
网上再现通缉令 捐款不到位企业成人肉搜索新目标
贝塔斯曼回应“未捐款”:承诺捐款言出必行
1998:南方发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全国众多企业慷慨捐助,承诺6亿元募捐款,有一半没到位。
2008年:年初南方雪灾,湖北省共接受捐款1.06亿元,实际到账仅73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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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命者
这个能不能公开一下呢?
志学者
立已者
贵宾
捐款自愿,是社会责任心、社会公德的体现
但是捐款一旦成为政治工具,成为摊派的理由,捐款就变味了。
汶川地震,我还是号召各位积极捐款!
不惑者
总会存在这些现象.
说到就得做到,做不到就别说
个人觉得这个问题应该追究,从情理上说,企业应该负社会责任,国家有难它也应该尽力,但它不尽力也是合法的,就像上面有人说的:各有各的难处。
如果说它承诺捐款,而后来没有下文了,性质就变了,这属于欺骗。欺骗消费者和民众的感情,相当于拿国难给自己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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