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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四大唱片公司向西班牙一程序员索赔1300万欧元 [打印本页]

作者: 蓝色阳光    时间: 2008-6-10 12:36
标题: [讨论]四大唱片公司向西班牙一程序员索赔1300万欧元

  据《阿贝塞报》6月6日报道,西班牙一名28岁的程序员日前遭到全球四大唱片公司的起诉,并被要求支付高达1300万欧元的赔偿。

  被告巴勃罗·索托·布拉沃编写了多种采用P2P技术开发的音乐共享软件,并开办多家提供网上音乐共享服务的网站。环球、华纳、百代和Sony BMG4家唱片公司以及西班牙音乐版权权利人组织以他的行为侵犯了录音制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向马德里地方法院起诉。

  原告认为,被告作为这些音乐共享网站的创办人与法人代表,为侵权录音制品的大规模传播提供了设施和便利,客观上参与、帮助了侵权录音制品在互联网上的传播,而且这些软件及网站“带有明显的营利目的”,是以第三方的音乐作品牟利,属于严重侵犯唱片公司音乐版权的行为。

  原告表示,1300万欧元的索赔是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保守估计得出的。原告还要求被告立即关闭这些音乐共享网站。

  巴勃罗·索托辩解说,其开发的软件及创办的网站是帮助网民通过互联网实现更加便捷的音乐文件传输与共享,而网民下载侵权音乐并非软件开发人的责任。他说:“譬如我被一个开车人给撞了,我总不至于向汽车制造公司要求赔偿。”

  P2P是一种“点对点”的网络技术。原来的互联网是网络上各方通过服务器进而相互联系在一起,P2P的出现使网络用户可以直接交换文件、直接传输,使互联网真正成为网络结构。

 

该贴来自群组:谈股论经


作者: 七夜    时间: 2008-6-10 22:41

这不是一个人的责任

为什么不起诉发明互联网的呢


作者: robert8888    时间: 2008-8-7 11:45
四不公司只是想杀一敬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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