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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功夫之王》看产品命名策略 [打印本页]
作者: redbar 时间: 2008-5-12 14:19
标题: 从《功夫之王》看产品命名策略
在一片骂声中勾引起了我对《功夫之王》的兴趣。这个一般也是电影营销的一种策略,需要有人的夸赞,当然也需要更多的批评或者是骂声,过去的烂片《无极》就验证了这种营销手段的威力。
《功夫之王》取材于《西游记》,其中还杂交了梁羽生的白发魔女、蜘蛛侠的情节进去,老元素进行了新组合,也符合水平营销的思路。可见在题材创意上,创作人员是花了心思,但还是有敷衍的成份。用的都还是过去经典元素,让人感觉有拾人牙慧的感觉。
电影在演员上运用了强势阵容,李连杰、成龙、李冰冰、刘亦菲都是国际明星,至少也是中国一线明星,吊足了观众胃口,以至于最后看电影的动机便成为双J的PK环节,于是电影中的一切BUG变得就不那么重要。不会在乎玉帝和王母的“僵尸后跳”;不会在乎玉疆战神的“神仙调戏民间恐龙”;冰冰和亦菲决斗时的“打情骂俏”,一切的一切,其实就是告诉观众,这部电影是一部不用动任何脑子的电影,可以定位于是一部真人卡通片,而目标消费人群则可定位于学生群体,绝大多数演员都只是电影需要的道具,而故事的延展更像是为了双J的PK做的场景铺垫。
这些并非是个人臆想,在电影的命名上足可见到首创人员的用心良苦。不就是要炒作李连杰和成龙两位功夫皇帝的出现嘛!虽然说的《西游记》的故事,但是国人都知道央视版《西游记》这部电视剧,每年央视加上各地方台播放累计次数估计近百遍,在卫星电视普及的今天,不仅是审美疲劳直至审美呕吐。在这样的背景下再用什么《戏说西游》、《好莱坞西游》等等名字,只会让电影未发行就胎死腹中。
时刻关注消费者,任何产品的命名都应以消费者为导向,让产品的命名首先就具有易传播性。而且牢牢抓住产品的最长的木板来发展,强化优势说明。
所以《西游记》的故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两位功夫巨星,当他们两人同时出现在任何一部电影里的时候,最佳命名都是《功夫之王》,即便剧本是《西厢记》、《红楼梦》或者是《千与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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