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其不争,哀其不幸:员工打了领导!
A公司,因经济岗位轮岗需要,老张处理了一件事,对分公司的老刘的爱人做调动处理。老刘到老张办公室,对其动手,撕扯其制服。并打了几个耳光。
公司处理如下:对老刘通报批评,留厂察看一年。
我看了这个处理,心中一寒,以前那个“人事调动纪律”就是我做的,并报董事会批后发布的,规定对于违纪吵闹者给予下岗,罚款,开除处理。现在,只不过是轻轻打下违纪者。
制度不落地,何以言表!
管理制度化,管理流程化,遇到贵人全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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