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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业聚焦]带薪休假,看上去挺美 [打印本页]

作者: llapple    时间: 2007-11-14 16:34
标题: [商业聚焦]带薪休假,看上去挺美

国务院:工作1至10年职工可带薪休假5天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阅读全文>>>

要想好带薪休假如何保障

黄金周调整问题,连着带薪休假的问题,已引起一场场口水仗。节假日调整看似简单,其实牵连极广,涉及到全社会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近日在合肥、福州等城市调查发现,围绕带薪休假的议论,最多的不在带薪休假本身,而在于如何才能保障这项权利的落实。 阅读全文>>>
疑问一:取消黄金周,代替它的“带薪年假”就能保障劳动者的“休假权”吗?

记者在福州、合肥等城市调查发现,觉得带薪休假可望而不可即的主要集中在企业,从来没有休过年假的企业职工约占10%,而近三分之一的企业职工虽然享有带薪年假,但实际上,他们将自己的年假都“奉献”给了工作。而像公安系统、医院、环卫等一些特殊岗位职工,带薪休假也几乎是名存实亡。阅读全文>>>

疑问二:带薪年休制与劳动合同法是公民权的胜利还是挑战?

新的劳动法律的颁布与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出台,尽管是对普通公民劳动保障权的一个进步,但不容忽视的关键性现实问题有三:一是如何保障就业、再就业与连续就业?
  二是如何保障企业的成本与收益比例?
  三是如何确保休假期间的薪水发到位呢?阅读全文>>>

疑问三:带薪休年假,权利何以悬空12年?

对于公众而言,“带薪年休假”当然不是一项“新”权利。它早已载明在1995年初已正式施行的《劳动法》第45条中,只不过还留下了一条尾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可惜,12个年头过去了,“具体办法”仍未出台,多数用人单位也乐于以此为借口,拒绝执行《劳动法》中所明确的属于劳动者的权利。权利为何被虚置?阅读全文>>>

支持声>>>  


反对声>>> 

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企业一般分淡旺季组织职工轮休,休息期间岗位工资奖金等福利都正常发放。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万科的口号是:创造健康丰盛的人生。我们认为,工作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工作本身应该能够给我们带来快乐和成就感。在工作之外,我们鼓励所有的员工追求身心的健康,追求家庭的和睦,追求个人生活内容的极大丰富。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有必要让员工“带薪休假”,这一点万科是非常赞成的。 

旅游界:淡季游客将更多

带薪年休假最少有五天,如果加上传统的双休日,就变成了长达九天的“黄金周”,这将对旅游消费的增长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 带薪休假:期待“假日DIY”
★ 带薪休假”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年限不宜“一刀切”

在外资银行的网友说:“我们公司计算年假是根据职业级别而不是工作时间,如果按照这规定十年工龄只有五天执行,休假待遇还不如现在呢,我认为只设休假下限不设上限会比较好。”

冲抵其余假期不妥

广州某中学老师说:“年假如果冲抵寒暑假,那我们老师怎么办啊,这个规定也适用于我们吗?”

日工资应包括奖金

在私人物流公司工作的王小姐说:“平时在法定的春节、国庆、五一都有三粮,规定中不休年假只补回很少的日工资,还不补奖金呢,就算法规执行了,公司也肯定不让我们不休年假啦!”

★ 别让带薪年假成了少数人的盛宴
★ 谁来保障劳动者带薪休假的权利
★ 职场人:带薪休假是否形同虚设
     

★ 对比国外的带薪年假制度——目前世界许多国家都实施带薪休假,而这一制度的起源地就是法国。

  法国:法国《劳动法》规定,休年假原则上在每年5月1日到10月30日之间,具体休假时间由员工与老板协商确定。
  瑞典:瑞典是个世界著名的高福利国家,根据该国2002年开始试行的自愿休长假制度,自愿脱离工作岗位休假12个月的员工,可在休假期间领取85%的失业保险金。此外,带薪假期每年不得少于5个星期。
  英国:英国《劳动法》规定,职工有享受带薪休假的权利,假期长短视工作年限而不同,短则3星期,多则一个多月。
  日本:日本《劳动基本法》规定,出勤率在80%以上或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者,每年可享受10天的带薪休假。

带薪休假规定软在哪里?权威声音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某门户网站新闻中心,在2007年11月6日联合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79.4%的人认为《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还是太软。

那么,软在哪里呢?

一、软在强制性不够,落实起来难度大。

二、软在带薪休假天数在一些行业可能难以落实。

三、软在不能休假时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上执行难。

阅读全文>>>

★ 给带薪年假提三条建议

广东省社科联主席范英表示

"以法规的形式规定休年假,实施起来非常困难,大企业没规定前也有年假,小企业无力承担员工带薪年假的负担。如不分地域,不分南北,不考虑各地消费水平,这个规定恐怕还只能停留在纸上,成为劳动者纸上的权益。"

广州市两级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肖胜方律师表示

"在用人单位普遍强势的现状下,为了避免带薪年休假成为“纸上权利”,应规定带薪年休假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如果没有安排休假,又没有给予补偿,就视为违反规定,要处以相应的惩罚。“当用人单位发现违规代价过高,他自然会遵守规定。"

★ 专家称年带薪假5天较国际公约相比标准偏低 
★ 1年假递增天数是否过少 专家解释带薪年假4大疑问
     

您也来谈谈“带薪年假”

也许你正在享受带薪年假,也许你离带薪年假只有一步之遥,也许你“过劳”得急需带薪年假来调节,也许你站在反对带薪年假的一边。看了本期专题,您有何高见呢?结合你自己或者你身边的人和事,我们期待你的发言。

精彩发言将得到30点贡献值的奖励。

QUOTE:

本期获得奖励的家人:liubei,一千七百年,guoguo0405,fishfisk,jwzwlh,08闹运,alzeng。

                                   感谢家人们积极参与,期待更多家人的精彩讨论。[em01]



作者: 叶斌    时间: 2007-11-14 16:34

额~听说不休息就有13个月工资

那么,这是带薪休假吗?


作者: andrewlu    时间: 2007-11-15 09:15

1)目前我所在的公司给我的年休假有10天,但是我所在的工作岗位让我没有时间享受这个带薪年休假,公司有40元/天的经济补偿([em01][em01]);

2)如果按新办法的规定,我就只有5天的年休假了(如果能作为下限可能会好一点);

3)我们公司的规定也是13个月的工资,但这第13个月的工资属于年度奖金,应该不属于带薪年假;

4)规定出台了以后我相信我所在的公司会调整现在的带薪年假规定,我们公司还是比较规范的执行相关法律制度的(农民工如何保障?计件工资如何实现?);

但是我最想的事情是如何保障我能真正的休息,而不要什么经济补偿,法律如何保障?


作者: ziyue    时间: 2007-11-15 09:24

我觉得,这是自己应该享受的


作者: zyl2008    时间: 2007-11-15 10:10

能实现吗?


作者: redbar    时间: 2007-11-15 11:40
把国家行为转变为企业行为,又是一件很“和谐”的事!
作者: liugmwx    时间: 2007-11-15 11:54

企业会执行到位吗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作者: pingping98    时间: 2007-11-15 12:25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确实

特别是生产性企业的实施较困难


作者: guozi    时间: 2007-11-15 12:37
标题: 当然要支持!
虽然实现起来,会有很多现实的困难。但毕竟是向前迈进了一步啊!
作者: 蓝皓    时间: 2007-11-15 14:08
真的能实现吗?
作者: ying520201    时间: 2007-11-15 14:24

 

[em15]
作者: liubei    时间: 2007-11-15 15:23

我以为很难实现,以前的假期是国家整体放假,即使一些企业有其他想法,但由于整个大环境都放假,即使你不放假也不能做什么。但现在如果改为企业或员工自身安排假期,就会被企业或个人以各种理由搁置或取消,对个人的身心恢复很不利,总之不太赞成。


作者: gzfrank    时间: 2007-11-15 17:02
我可是享受几年的年休假了,如果没有时间休假,年假还可以延长一年。这样有点什么私事办起来方便多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5 17:04:02编辑过]

作者: hfnirvana    时间: 2007-11-15 17:19
公司原来是满两年就可以年休7天了,按照新的规定来反而时间变短了。
作者: 一千七百年    时间: 2007-11-15 20:17

听上去真的很美!

用什么手段和方法去执行呢,如果企业不执行那么我们如何去保护我们的这种福利呢,就向有些人所讲,他不让我带薪休假难道我辞职不做吗;

对于现在有带薪休假的人来说,基本上假期就减少了(我就减少了2天);

如果不休的话到期是不是就作废了呢,如果公司用工作忙的理由不让休息,那么是否可以按周末加班的双倍工资来补偿呢!

缺乏执行的细节和相应的实施方法,如何让官民和谐呢?


作者: guoguo0405    时间: 2007-11-16 08:46
国家政策是好的,只是下面企业执行起来就难了。如果真能落实带薪休假当然好,又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肯定有很多人享受不到这种待遇。不过,从长远来看,不久将来的某一天,是会普及的。
作者: guoguo0405    时间: 2007-11-16 08:48

带薪休假的天数我觉得国家可以制定最低天数。但是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作调整,但是必须不能低于最低天数。这样大家的利益都可以保障了。


作者: saintwjq    时间: 2007-11-16 10:35

重点在落实,难点也在落实。

公司每年都有年休,但是资金很少享用过,最多休息一天半天的。


作者: 373755107yaya    时间: 2007-11-16 11:20
标题: 应该可以吧

国家给了你权利 才能利用 感觉只要能实施 实现还是很方便的 


作者: fishfisk    时间: 2007-11-16 12:48
带薪休假,只有制度,没有监督不行;只有监督,没有量化标准,也不行,所以保障制度是必须的.不休假就应有一定补偿.
作者: 孤寂行星    时间: 2007-11-16 17:21

同意楼上的,真的能实现吗?现在连周末都不见得能休息。


作者: jwzwlh    时间: 2007-11-16 17:32

我觉得还是员工吃亏.

我所在的企业是制造型企业,一般我们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候,一般是三倍工作,但是带薪休假就没有了,就拿一天该拿的工资,谈不上补偿!

我们根据工龄来的年休假少得可怜。给了我们带新年假却很多时候真正去赏受的。我估计很多企业会在上面做文章。


作者: hudongsheng    时间: 2007-11-16 18:27

只有少数能@%


作者: devangel    时间: 2007-11-16 19:54

说起来容易落实下来就难了


作者: Flynn100    时间: 2007-11-16 20:02

持观望态度


作者: shxzgf    时间: 2007-11-17 08:59

关键是在执行


作者: WindyXie    时间: 2007-11-17 10:14

主要是看如何实施,有什么措施可以使这个措施得到保证?


作者: ryan0326    时间: 2007-11-17 11:49

我个人估计是没办法实现的`


作者: pys01403    时间: 2007-11-19 07:45

有年假期,总比没有的好..条文出来了,希望执行力好一些.国家要对些进行良好的监督


作者: 咖啡旅人    时间: 2007-11-19 08:09
老板都这么抠门
不好实现吧!
观望ing

作者: zengabao    时间: 2007-11-19 16:25

在国营和外资企业,带薪休假制度可能部分企业(记得:是部分)可以实现。我想在其他性质的企业,恐怕难说,只怕成为美丽的花瓶。


作者: z_909    时间: 2007-11-20 08:30

那天深圳的义工朋友聚会。当时还在提到,栖息谷的专题整理的不是很好!

这么快就整理成这样了!!!

栖息谷的效率就是高!


作者: 08闹运    时间: 2007-11-20 11:04
我倒是建议应该这么规定,对符合年休假条件的而休假的,单位要在休假期间给予双倍工资,对企业多付的部分由国家财政予以补助。因为你要休假就会拉动消费,国家受益应该拿出一部分来返还给人民,单位对此也不会增加负担。当然,最得实惠的当然是广大劳动者了,既休假又拿钱。可见,如果实行此规定,会实现三赢的效果。
作者: xiaoluobo    时间: 2007-11-20 15:10

不能一刀切,不同性质的单位,结果会大相径庭


作者: 北雪南飘    时间: 2007-11-20 16:21
反正都是国家受益
作者: 雨人十年    时间: 2007-11-21 15:30
工会不出来就没有用
作者: 离子    时间: 2007-11-21 15:38

赞成


作者: 雷大掌柜    时间: 2007-11-21 21:27

就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作者: FATPIGBOY    时间: 2007-11-22 09:07

關鍵在於如何實施 保證執行到位


作者: jizi    时间: 2007-11-22 14: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天台飞鸟    时间: 2007-11-22 15:55
政策做出来了,执行不了还不是一样.
作者: 差点看破红尘    时间: 2007-11-22 17:52
希望能吧~~~~~~~
作者: xgx415    时间: 2007-11-26 13:36
希望能如愿以尝
作者: alzeng    时间: 2007-11-26 16:25

今年的出口退税率问题使广珠地区的许多生产型企业举步维艰,这些企业再承担这些显然是不现实的。

立法怎样才能保证执法,是一个难点。

个人还是很赞同这个的,只是……


作者: cassiewei    时间: 2007-12-3 13:08
带薪假如果用金钱补偿可行吗?标准呢?与年终奖的关系如何确定?
作者: tjyhzq    时间: 2007-12-6 22:44
法律也规定不签劳动合同你“有权不工作”,但你但作为弱势群体的一员如果不工作那你靠什么来生活,不要以为现在找工作就像有葡萄园里摘葡萄,随手可得。休假也是一样,如果公司不安排我不知有谁会冒着丢失工作的风险去强行休假!
作者: enjoy1996    时间: 2007-12-7 16:26

    对于家在外地的我们,如果国家能真正的强制实行带薪年假制,还真是个福音。这样就可以在一年的中间也可以回家看看父母了。

    带薪年假关键是要“强制”,我们公司还是很遵守法律的。有强制的法律一定会执行的。呵呵


作者: ray_iris    时间: 2007-12-7 20:16
放长假去旅游真不错耶!
作者: why_lng    时间: 2007-12-7 21:48

看上去挺美!


作者: xzli    时间: 2007-12-11 09:58

强烈支持!

不过真要想实施,还需要有法律作为后盾!


作者: sdjyqyf    时间: 2007-12-17 23:42
实现起来难度太大,估计又是一纸空文啊
作者: 王鹏    时间: 2007-12-18 20:20
统一
作者: tjyhzq    时间: 2008-7-15 13:53

拉磨的毛驴前边吊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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