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标题: [讨论]下属打了上司 如此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pwzlr    时间: 2007-10-7 14:59
标题: [讨论]下属打了上司 如此处理

真实案例再现:

     某企业,国家大型二级企业。有一新投入的生产线,系本行业新兴投入的系统,属于前沿性的技术岗位。在前期参与过建设的二十多名大学生人员走的只有三人了。其中一人提升为本部门的课长。需要提出的是,在该公司,存在新老员工、本地员工、外来入职员工的隐性矛盾。

    某日,大学毕业入职后的李课长巡查时,发现一子弟(系本企业老员工的独子,内部招聘)小曾又迟到。想到他一惯的表现及前几天的迟到,李课长依例进行了处罚,过三天,小曾邀约三人,在企业的宿舍将课长打了一顿。经医院鉴定,为轻伤。

    企业处理如下:

  1、因为打人发生在厂区之外,且不能认定是由于工作收发的,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医药费由小曾自负。但企业可以酌情对于李课长的休息,不扣工资。

  2、考虑到实际情况,对小曾作出留厂察看一年的处分。罚款300元。

 3、接受李的辞职,提拔本地员工(入职时间不超过二年)接任课长,由此引发其他剩下的参与过新系统建设的二名大学生的不满,认为提升有内部裙带之嫌。

  后果如下:

1、现李课长提出辞职,企业提出:合同期末到,不许离职,违约,需交二万元违约金。

2、李课长提出:若交违约金,他将带资料走人,不留下任何技术资料。

本人认为:

1、考虑到此岗位的重要性:应由企业老总出面给予留用。

2、考虑到此种行为的示范性:应给予打人者调离本岗位,降级使用。不宜留用本职。并全公司通报。

3、对李课长坚持原则的行业给予嘉奖,并全公司通报。否则,其他外来入职人员未免会以此为惕,不再参与管理。

4、由李课长的爱人(同时入司的大学生)做他的挽留工作。并对李课长或其爱人提级(提薪等而不是职等)使用。

你们的意见呢?

回音:

李课长已辞职走人,带走了部分资料。

内部提一老员工任课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13 17:16:56编辑过]

作者: pwzlr    时间: 2007-10-7 15:03

中国的企业,讲人情,又做不到恰当;讲制度,又做不到位。难呀!


作者: flyingaa    时间: 2007-10-8 13:57

这个方法不错,我总觉得治标不治本,这三者之间还会出现更多问题,而那个李科有可能还会走掉,也许就是在合同期满之时.那时,带走的不是技术,而是真的人才.

双方的融合也许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对企业的处理来看,很明显是照着本地人子弟,在我看来这种方式就是把外来人员只当作工具,而不是人.有时,罚点钱来不算什么,300块算什么,药费可以自己出了,只怕寒了外来人员的心,归属感,忠诚度在这里看不到,难怪李科要走人,接着提拔本地的(好象没多少资格),又寒了另外两个外来员工的心.呵呵.只怕也会走,只要机会合适.这个企业的决定真是臭不可闻.大概是国有企业吧.呵呵....也难怪.

这样的企业都在为外企和民企做贡献,培育人才.

这个企业的领导绝对是贪官.绝对认定.

[em08]
作者: Raderson    时间: 2007-10-8 14:06
打人导致轻伤是违法行为,应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李课长的医药费及误工费应由肇事者赔偿,这不是企业内部处理的事;小曾因有违法行为,应开除出厂或按厂方原有规定处理,这没有宽容斟酌的余地;李课长虽不能认定是工伤,但此种情况下,企业领导应出面慰问,以鼓励管理层坚持原则处理厂内事务.
作者: jwzwlh    时间: 2007-10-8 14:54

个人认为楼主提出的几点意见还是挺好,符合目前企业管理的实际!

同时希望你们企业领导多多关心人才问题!


作者: sailcom    时间: 2007-10-8 15:16

我如果站在这名大学生的角度来看的话:

事件:因处罚一迟到员工被打成轻伤,想离职

我觉得离职的原因不能因为此事,这只不过是人生的一个小插曲,你离职的原因要是:你能找到更好的去处或认为再这样下去也没什么前途,因为这样的小插曲,人生经常有啊,把自己放低点,EQ自然高了。(注:我并不是建议他忍气吞声,而是要他把他的职业道路掌握在自己的手上,不要因为外界的小事件而改变它)

[em01]
作者: tanxiaco    时间: 2007-10-8 15:33
标题: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

对于后者的处理建议我挺欣赏的,看得出是个中国HR!

对于这种方法中小企业或是不太正规的企业还是比较合适的,但对于正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我认为还是要严点更为合适点!

如对因公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人予以辞退处理,并将公司这一处理方案通报公司,以起到对在工作中能够遵规守纪员工一种积极的肯定!

并依据这位中国HR的感情式管理方式执行留人方案也不见得不好!因为这样更有助于企业的整体威信(虽然说威信不是靠重罚体现的,但不能否认,公正的惩罚还是能提升威信的)。

 


作者: duwamish    时间: 2007-10-8 15:38

一个出门在外闯荡江湖的人,是不允许家乡的人“拆台”的。

同样,一个有地位有尊严的人也不能受他下人的气。


作者: hsin    时间: 2007-10-8 15:44

典型的小作坊,小家子气的老板的烂事.

事情的原委不对,处理的意见更不对!

呵呵,不信楼主把过程不偏不倚的讲出来!


作者: TSTONE2004    时间: 2007-10-8 16:00
呵呵,我们这里一个中层管理干部将公司的经理打了一顿,结果被公司经理调配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了,职级不变。
作者: deqiangw    时间: 2007-10-8 16:19

可笑、可叹、可悲!


作者: zhangjp770    时间: 2007-10-8 17:19

这种处理方式可能也只有国企还会出现,对于一些私人企业,老板在乎利润,谁能为他赚钱,谁就是有用的人,那处理的方式肯定会对这位课长更为有利。


作者: beijixue    时间: 2007-10-8 19:00

呵呵,小企业行为吧,

不管怎么说,打人是不对的,

应该直接将打人者调离原职,否则不长记性。


作者: markwan78    时间: 2007-10-8 19:55
这个案例很常见,贵公司管理很烂。
作者: 犀牛    时间: 2007-10-8 21:40

我的观点:1、打人者开除工职,并交公安机关罚办。

          2、公司垫付伤者医药费,保留追究打人者的经济赔赏权力。

          3、公开嘉奖坚持原则的基层管理人员,并告戒所有员工好自为之不要重蹈覆辙。

          4、如果不能公正严明的处理此事,建议伤者弃暗投明。


作者: 怡红公子    时间: 2007-10-8 22:24
打人的处罚太轻了吧!!
作者: 龙城南风    时间: 2007-10-8 22:48
在我们这,打人者直接走人.
作者: amoli    时间: 2007-10-9 08:42
楼主的建议很好,15楼的作法会很实用.
作者: poothpuppy    时间: 2007-10-9 08:48

这个处理结果明显不公平

1、对于打人者必须严肃处理,公司开除并交与公安机关处理

2、对于李课长应予奖励

原因:这个事件的缘由是由于李课长惩罚该人引起的


作者: 横刀天笑    时间: 2007-10-9 09:17
楼主的处理建议我觉得蛮好.但我想的是,李课长是如何处理迟到事件的,是否在处理中有些不妥呢?当然,打人终究是不对的.要严厉惩处.
作者: LDHUI521    时间: 2007-10-9 10:58

动手打人开除处理


作者: 雨航8848    时间: 2007-10-9 11:08
小企业一般都会这样。类似情况应对打人者进行开除处理!
作者: dwloverf    时间: 2007-10-9 14:32
sd
作者: carren1218    时间: 2007-10-9 14:47
这个企业的领导绝对是贪官.绝对认定.[em05][em05]
作者: feng333    时间: 2007-10-9 15:07

你们公司真的很烂~~~~~~~~~~~

为企业谋利益的人  没有得到公正的待遇   管理人员安全保障都得不到    离职你们还要赔钱 

什么公司啊?

本地人又怎么样嘛?地方保护?现在全国到处都是外地人啊?


作者: wangzw    时间: 2007-10-9 15:29

上梁不正,下梁正否??从该公司对待李得处理结果来看,就能看出这个公司复杂环境。


作者: liugmwx    时间: 2007-10-9 15:46

给打人者严重处理


作者: tigerhuz    时间: 2007-10-9 15:54

李课长:

1,不辞职.

2,利用工作之便,收集能收集到的所有技术资料和商业机密。如果本人无力建立竞争企业,将掌握的一切技术资料和商业机密,用不违法或无法证明本人违法的方式,全部让该企业的竞争对手掌握。

3,利用一切渠道,收集公司领导贪污腐败、偷漏税、环境污染、生活作风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和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违法犯罪证据。通过各种渠道,合法地泄露给公司内部全体员工,并在证据足够的情况下,以非告状的方式令检查机关知悉。

4,制造企业当地员工和外地员工之间,激烈的矛盾。制造和煽动部门之间、上下级、同事之间以及其他一切可能激化的矛盾.

6利用一切公关、媒体、谈判等机会,使用不违法的手段,暴露、暴光本企业的一切负面信息,摧毁其形象。

7,在不引起法律干涉的情况下,利用技术,设置机器设备的非安全性隐患,例如造成主要机器设备长期难以正常运行、严重的品质隐患等。设置系统后门。将本人所掌握的核心技术坚决封锁,不使本公司任何人掌握。将来离开时早成企业严重的技术困境。

8,破坏与供应商的关系。通过不违法的方式散布本企业在付款能力等方面的负面信息。通过不违法的方式破坏代理商、渠道商、分销商对企业产品质量、企业信誉等方面的信心。

9,企业奄奄一息后,走人。


作者: 玩龙    时间: 2007-10-9 16:00

暂时可以这样做,但要从长期上解决此问题,还是要从加强制度建设和提高员工素质上来解决。


作者: jxctm    时间: 2007-10-9 16:33
28楼太牛了!不过这样做似乎对自己也没什么好处,尤其花这么多时间处心积虑的对付一个不值得理睬的公司,浪费~

有这才华不如另谋高就!想走很容易,稍微示意一下××领导他的小辫子就可以了

作者: lyanglee    时间: 2007-10-9 17:23
应该立即辞退打人者,否则企业风气就乱了。
作者: felicity56    时间: 2007-10-9 17:46
很是无奈啊,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公司这样的做法实在是不合理的,这样打人的人以后会更加嚣张。更加没得管了!
作者: 独木不成林    时间: 2007-10-9 20:45

1、首先企业工会建议李课长报警,通过警方对打人者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和民事罚款。

2、李课长要求打人者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

3、企业对李课长进行表彰,同时对打人者处以开除处理,以正风气。

不过这些既然企业做不到,还如此无情,可恨的不是企业中某个领导,应该是普遍的。这时也没什么好留恋的,离开就是了,只是离开时要带走技术和人才。受损失的又是国家了。


作者: eastiger    时间: 2007-10-9 21:16
如何依托现有的大环境,整合现有的资源,实现自己的目标,是一种能力啊!
作者: steaven    时间: 2007-10-9 22:32

极力反对公司内员工的暴力解决问题的行为,而且要严惩!


作者: jiefang    时间: 2007-10-10 08:01

1、公司的宿舍也是公司的范围之内,没有必要去回避这个问题的,更不应该去提出辞职。

2、内部员工的子弟,作为管理层面来讲,更应该去除掉这种歪风,如果这种暴力情绪开始蔓延,那么这个企业也将面临倒闭,也不会再有人来了!

3、这个李课长在处理人员后,应该和员工做好沟通,并不代表人老是违反纪律就是自己的问题,沟通!

有一位企业家说过:管理,过去做的是沟通,现在做的是沟通,将来,我们做的还是沟通!

[em05]
作者: 3969    时间: 2007-10-10 08:12
莫非老板与打人者有关系?
作者: koerz    时间: 2007-10-10 08:32

处理意见有问题,处罚时间不够及时。为什么要联系以前呢?公司的规定应该是什么样,就应该按什么样处理。处理之前要沟通,尤其是比较敏感的群体。

打人事件比较严重,处理应当参考相关法规。对于内部处理应当以管理为目的,好人用好,不好的人也要用好。


作者: tabli    时间: 2007-10-10 09:18
打人这种行为绝对不能容忍,况且是其自己违法纪律,错上加错的,根本不可原谅!直接辞退,再对外来人员安抚,从思想到行动上都要真正重视企业的人才,把害群之马清除掉!
作者: 井底蛤蟆    时间: 2007-10-10 10:07
QUOTE:
以下是引用Raderson在2007-10-8 14:06:54的发言:
打人导致轻伤是违法行为,应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李课长的医药费及误工费应由肇事者赔偿,这不是企业内部处理的事;小曾因有违法行为,应开除出厂或按厂方原有规定处理,这没有宽容斟酌的余地;李课长虽不能认定是工伤,但此种情况下,企业领导应出面慰问,以鼓励管理层坚持原则处理厂内事务.

同意            !
作者: toby0755    时间: 2007-10-10 10:39

我公司对于打人是这么处理的:

1、打人者赔医药费, 情节严重的再罚款1000元;

2、向被打者公开道歉,不道歉的送公安机关;

3、辞退打人者;

4、对被打人进行安慰等措施视情况而定。


作者: jamesjao    时间: 2007-10-10 10:41

基本同意楼主的意见,但对打人者一定要开除。不论李是否有过错,打人者必须开除,不然造成的影响无法弥补。


作者: xunmu_8    时间: 2007-10-10 17:07
中国好多企业太讲人情了,要是我,开除肇事者并通报全厂,借机严肃劳动纪律,安抚受害者,并想办法恢复其工作的信心
作者: zonghebu    时间: 2007-10-11 10:49
如果公司制度规定的话,直接解除合同。不过,中国的企业难。
作者: eastwisdom    时间: 2007-10-11 11:15

你被利用的价值?

我觉得作为公司来讲,这个职位是不是不可替代的,如果是,那么那么处理意见也就很明确,留下他,并进行后续的人才培养,如果不是,那么处理的也无可非议-因为在团队每个人都很重要,同时也没有人是不可或缺的!


作者: zhouhb76    时间: 2007-10-11 11:45

事情的处理应当是因事而异。我赞同后者的建议。事情处理应做到公平、公正。


作者: tttllll    时间: 2007-10-11 11:49

应该就事论事,国企的问题不是很容易说清的,听说关系盘跟错节,复杂的很


作者: 梁永丰    时间: 2007-10-11 12:16
 我想小曾他爸的官一定不小!!!
作者: etawan    时间: 2007-10-11 12:23

1、现李课长提出辞职,企业提出:合同期末到,不许离职,违约,需交二万元违约金。

现在国家规定,员工离职,无需交纳违约金


作者: enjoy1996    时间: 2007-10-11 14:11

我们公司处理打人问题,首先是报警,交公安部门处理。

其次按照公安部门的笔录和处理决定辞退打人者。


作者: enjoy1996    时间: 2007-10-11 14:13

建议李科长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自己承担医药费而且还辞职,太意气用事,而且显得不成熟。


作者: pwzlr    时间: 2007-10-13 11:06
QUOTE:
以下是引用犀牛在2007-10-8 21:40:55的发言:

我的观点:1、打人者开除工职,并交公安机关罚办。

          2、公司垫付伤者医药费,保留追究打人者的经济赔赏权力。

          3、公开嘉奖坚持原则的基层管理人员,并告戒所有员工好自为之不要重蹈覆辙。

          4、如果不能公正严明的处理此事,建议伤者弃暗投明。

企业为什么没有这样处理(真实北景):

1\整体而言,现在新老员工对立很严重,如果对本地化员工处理过重了,会引发更严重的对立.

2\打人者的父亲是管理部门领导.

3\打人者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身份:退伍军人,国家规定,退伍军人一年内不得辞退.

4\本地员工与新员工的冲突中,本地员工是为数的80%左右,而外地员工主要为技术性人员或后备培养人员.从眼前来看,要照顾本地群体.

5\用不着公安法办,大二型企业的老总,对于县市级还真没有放在眼里.属省管单位.县市领导也对他们牛皮哄哄的劲头不感冒.企业自已的保安着什么装,干警装,不是保安装.枪支都有.


作者: pwzlr    时间: 2007-10-13 11:32
标题: [原创]老总的政治就是这样玩的.

上期给大家讲了打人的案例,这期讲个履行职能的案例.俺这里是大企业,省内省外都有分公司,在管理机构,总能看到一些有趣的事.每个月总能有几个新鲜事.

真实案例:

   某企业,因产品屡出质量事故.公司在下属的十三个车间设立了质管部.每车间每班配置三名质管员.

   一月前,三分厂二车间,生产的产品不达标,当班质管员(外地员工)检验不达标,报质管班长(本地老员工).班长讲:你认为怎么做就怎么做!于是当班质管员小谭对产品了出具了不合格的证明.当班生产值长姓汪,三十多多岁,侮辱小谭,出手打了几下小谭这个女大学生.在第二天的车间管理会散后后,车间领导拍着小谭的肩膀,打得好,竖起了大拇指.三天后,由于低下员工反映,事情反映到质管部领导那里,质管部长老张找生产车间领导理论,在生产车间被生产车间领导打了几下.质部的老张于是告到生产老总那里,引起公司领导注意,于是,经计论,处理如下:

处理:

1\车间领导老邢职等下降半级,岗位不变.以示惩罚.处罚1000元.

2\全公司通报.(对于值长打质管人员的事不提.仅指两名中管人员打架).

小提示:季度发红包里,公司领导在比例提成之外,又多放了1000元在车间领导老邢的信封中.并谈话.但是,谈话内容我就不知道了.

后续:

1\质管员工小谭被子打后离职十天,后经人资部找其男朋友规劝,又回公司上班,安排到另一车间担任质管工作.(呵,老是爱做曲线劝服工作,呵)

2\现在,三分厂二车间的质量总是,呵,呵.很少有质量事故证明书出来了.

老总的政治就是这样玩的.


作者: flyingaa    时间: 2007-10-13 14:33

企业为什么没有这样处理(真实北景):

1\整体而言,现在新老员工对立很严重,如果对本地化员工处理过重了,会引发更严重的对立.

2\打人者的父亲是管理部门领导.

3\打人者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身份:退伍军人,国家规定,退伍军人一年内不得辞退.

4\本地员工与新员工的冲突中,本地员工是为数的80%左右,而外地员工主要为技术性人员或后备培养人员.从眼前来看,要照顾本地群体.

5\用不着公安法办,大二型企业的老总,对于县市级还真没有放在眼里.属省管单位.县市领导也对他们牛皮哄哄的劲头不感冒.企业自已的保安着什么装,干警装,不是保安装.枪支都有.

--------------------------------------------------哈哈,磨子啊.


作者: leo.z    时间: 2007-10-17 14:23
中国人的事情难说~!
作者: tanxiaco    时间: 2008-3-25 14:06

我还是相信一个说法:“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只所以他不存在了是因为他变得不合理了!”难吗?不难!不难吗?太难!难还是不难?这个真的那么重要吗?如果让我继续讨论的话,不如楼主搞个茶欢会。把赵本山请过来,因为我个人认为中国人我见过的他是最会忽悠的.........






欢迎光临 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https://bbs.21manager.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