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今日读南方周末2007月5月24日《天津空客能飞多高》一文,感触颇多。在为天津空客飞机总装这一投资近百亿的项目的命运表示担忧的同时,更因此想起很多地方在招商引资时一味委曲求全的做法,更因此反思地方乃至中央现在仍然过于注重GDP的增长却忽视GNP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更因此思考中国企业应该如何借助全球资源把中国真正变成制造强国。为此决定贴出两篇文章,一篇是我99年在《中国资产新闻》做专栏作家时所写的关于招商引资的评论文章,一篇摘自于我最近完成的研究工业化的中国如何利用发达国家的“非工业化”实现全球产业资源整合的研究报告。
背景:
一直想讲述这样一个故事,因为我想它对我们应该会很有借鉴意义,虽然它发生在美国。面对着新一轮的招商引资热潮,面对着很多地方把招商引资的竞争简单地等同于优惠政策的竞争的倾向,我想我应该在这里讲述这个故事,虽然它似乎有点不合时宜。
从8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各州及地方政府之间为吸引外国投资项目而在优惠条件上展开竞争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到80年代末,这种竞争更趋激烈。据估计,在1986年一年,各州和地方政府为吸引外资花掉4000多万美元。尽管联邦政府和国会将这一现象列为重要政策问题之一,呼吁各州和地方政府避免进行“自相残杀”的竞争,但进入90年代以来,这种竞争不仅没有消退,反而更为残酷,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在争夺外国投资的案例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是梅赛德斯——奔驰汽车公司在亚拉巴马州投资一案。1993年,奔驰公司在美国发布消息:公司将在几个月内决定在美国选定一投资地点,建立该公司在美国的第一家汽车装配工厂,投资额为3亿美元,1997年完工。几天后,亚拉巴马州宣布由该州的塔斯卡卢萨市参加这场角逐。此时,表示对这一投资项目感兴趣的已经有20多个州。他们各有所长,并纷纷提出自己的优惠措施。其中,南卡罗来纳州仿照1992年德国宝马公司的投资案,向奔驰公司提供了一整套的优惠措施,这些优惠至少价值1.3亿美元,包括在一定时期内免征财产税、公司税;承担宝马汽车公司的2000名工人技术培训费用;向100多个家庭支付搬迁费,把这块土地转租给宝马公司,而宝马公司每年只需交纳1美元的租金。除了给予参照宝马公司的优惠外,该州还答应修建新的公路,出资6000万美元扩建机场;替奔驰公司购买12000英亩土地做厂址。但在这场竞争活动中,人们普遍看好北卡罗来纳州,因为该州已经拥有奔驰公司的母公司在该州建立的载重卡车生产线。该州还提出另一项优惠措施:出资3500万美元为奔驰公司建立一个培训中心,命名为“梅赛德斯大学”。南卡罗来纳州闻知后,很快也承诺可以建立这样的一个培训中心。
此时,其他各州也参与进来,他们甚至答应了奔驰公司的其他一些要求,如提供500万美元在工厂附近建立一个展览中心,以方便顾客选择汽车并举办汽车展览会;公司雇员培训计划为一年半而不是一年;州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大批量购买该公司生产的“娱乐性”汽车等。于是奔驰公司向北卡罗来纳州又提出进一步的要求,这一次该州震惊了,这项要求是:由该州替奔驰公司支付1500个工人第一年的工资,总额估计为4500万美元,理由是在这一年中工人只受培训而不生产任何产品。北卡罗来纳州拒绝了这一要求,可这时,亚拉巴马州却满足了奔驰公司包括该要求在内的所有要求。于是,经过近6个月的鏖战,奔驰公司最终还是选择了几乎在任何一个方面都是美国最落后的亚拉巴马州。然而,该州也为此付出了令经济发展专家们“眩晕”的代价:总价值为3亿美元的巨额税收优惠计划(相当于奔驰公司用它应当支付的州收入税买下了整个工厂),创下了美国各州吸引外资优惠计划的新纪录。
评说:
亚拉巴马州的胜利表明,在竞争外国投资者的角逐中,代价已攀升到了近乎无法接受的程度。即使是南卡罗来纳州和亚拉巴马州的官员也承认,这种税收优惠是“摆脱不掉的魔鬼”,使新来的投资者享受到不公平的优惠,损害了原有的企业。而且,各州和城市往往得不到与他们支出相等的回报,“我们意识到许多努力是徒劳的,自相击败战略,使州与州之间相互为敌,并不能产生任何经济效益。”
让我们回到中国,近几年来,国外的投资商到中国寻找项目的络绎不绝,其中很大的一个因素正与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有关,而外商也把优惠政策的多少作为选择项目的一个重要标准,因为这种优惠政策带来的利益是外商最直接也是最无风险的利益。然而,市场总是按照它自身的规律运转,如果制定的优惠政策背离了市场经济规律,就必然会带来负面效应。具体说来,单纯依靠优惠政策参与招商引资竞争,将会带来五个方面的不利影响:
一是不利于发展本地的自有企业,甚至还会挫伤本地企业的积极性。外商的优势主要在资金,而本地企业的劣势往往也在资金。对优者更优,无异于对劣者釜底抽薪,这可能会造成“穷者越穷,富者越富”的马太效应,可能造成一些本地企业被外地企业吞并,有的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容易引起国际争端。中国正在争取加入世贸组织,一旦加入,能否公平竞争将被国际关注。假如对甲国优惠,对乙国没有优惠,就必然引出国际官司。同时,即使是对某一个具体的外商投资企业,加入世贸组织前后都有一个能否享受优惠问题。一旦作出调整,又会引起投资国甚至整个国际上的舆论争端。
三是由于片面强调优惠政策将导致对投资环境优化的忽视。实际上,对大多数外商而言,在决定投资方向时,除了考虑当地的优惠政策外,考虑得更多的还是当地的投资环境。这包括投资的硬环境和软环境,其中尤以能否为外商提供优质服务为主。而有些地方为了比优惠,争外商,往往在制定政策上大做文章,把精力过多地花在优惠政策的条款上,而忽视引进后的优质服务和环境优化。
四是容易造成资源的人为配置。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资源应该由市场配置,但如果人为地把各类生产要素的价格定得过低,外商就会争相追逐而来,以期在短期内获取巨大的利润。近几年来,各地大办经济开发区,房地产热一浪高过一浪,结果造成土地资源闲置,楼盘大量积压,不能不说与政策的人为优惠有关。
五是出现开发上的短期行为,造成后期招商的压力。目前,一些外商特别是一些中小型规模外商在投资开发某一项目时,往往把资源的丰枯和优惠期限的长短联系起来,以期最大限度地运用优惠,有的甚至利用一些地方所提供的没有具体年限规定的“赢利前免征税”等优惠条款,在填报利润报表时大做文章,把企业实现赢利的日期人为拖后,而等到优惠期限一到,就采取减资甚至撤资的办法,人去楼空,致使当地政府得不到利益。
虽然单纯依靠优惠政策的竞争具有如上弊端,可我们很多的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 还是不约而同地首先甚至唯一地选择了这种看上去最有竞争力的方式。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国家总体管理目标与地方利益、团体利益的矛盾。国家希望积极、有效、合理地利用外资,努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与效益。地方政府为了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乃至为了突出官员的政绩,在引进外资时所努力追求的却往往是引进外资的数量。有的地方甚至下达引进外资数量的指令性指标,层层分解到各级政府机关和企业,且层层加码。我们的企业在发展资金不足,又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情况下,为了摆脱困境也将希望寄托在与外商合资。而各地方(企业)面对着相互区别不大的投资环境,或者说面对着改变投资环境所需要付出的巨大努力,自然而然地就竞相选择了给予外资各种各样的优惠这种最方便似乎也是最有效的方式。
可结果呢?在各地方、企业不顾国家行业规划和产业协调,通过优惠政策的攀比竞相争取外资的同时,不但自身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如同我们在美国各州引进奔驰公司投资的竞争中所看到的那样,同时国家的利益、全局的利益更受到极大的损害。我国目前引进外资中所大量存在的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外资投向不合理、让出市场却换不来技术等等问题都或多或少地与地方政府吸引外商投资时各自为政,制定优惠政策时相互攀比,全然置国家利益、全局利益于不顾有关。也正因如此,要杜绝引进外资中单纯依靠优惠政策的现象,我们首先不能指望地方或团体“自觉”或“自愿”地为了国家利益、社会利益而放弃自己的利益,而是应该通过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把纯粹的利益驱动纳入协调国家、社会、地方及团体的利益的轨道中。比如可以要求某些有影响的投资项目在报批时同时提交地方政府给予的优惠清单,供审批部门审批。而对于越权审批项目的地方政府则要给予严肃处理。
不过最根本的解决之道还是我们的地方政府、企业要努力优化投资环境。招商引资部门要把优惠的精力主要放在优化环境上。我们既要千方百计改善硬环境,在交通、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上舍得投入;更要扎扎实实优化软环境,包括提高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减少对外资企业的各种干预,培养熟谙国际经济规则的政府官员、管理人才等等。最重要的要是树立起人人都为优化环境尽力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把一个地方的形象真正树立起来,达到让外资放心、称心的目的。而在制定优惠措施时,更要注重效益,除了要让外商受益,也要把自己的发展作为优惠政策的出发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投资导向,引导外商把赢利转为再生产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帮助外商树立起发展的、辩证的、市场的、法制的观念,淡化优惠意识,树立公平竞争和依法竞争意识,逐步把外商在中国的投资纳入国民待遇的轨道,努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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