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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注意]中国牛奶禁鲜内幕实录(连载) [打印本页]

作者: rgp1698    时间: 2007-7-4 10:09
标题: [注意]中国牛奶禁鲜内幕实录(连载)

(广东省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整理辑录)

核心内容:

1、《内幕实录》是他与上海等各地方奶业协会负责人一起起草的,只是最后以广东奶协的名义发表。

2、以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为代表的禁鲜令支持者之所以呼吁禁鲜推粉,是因为后面有以蒙牛和伊利为代表的常温奶生产企业为之撑腰。

3、巴氏奶称鲜是国际惯例,中国现行的所有法律及技术标准也从来没有一条明文规定巴氏奶不准称鲜。一旦禁鲜成功,许多乳品企业将可以光明正大地用还原奶来生产巴氏奶或者少收奶农的鲜奶,与此同时,一些从事奶粉买卖的利益团体的日子也将从此红火起来。

4、王丁棉对《商务周刊》说,我代表的利益只有一个,那就是全国奶农。

5、禁鲜令背后是两大乳业阵营的角力,但是两大乳业阵营角力的背后又是两大国际包装巨头的利益争夺。利乐对蒙牛和伊利的影响,已经到了只要一个月不供货,蒙牛和伊利就无法生产的高度。利乐在蒙牛和伊利都设有专门的办公室和办公人员。


  为规范食品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459日联合署名发布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此“通则”并将于2005101日实施。《通则》出台后,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481日正式编写出版了一本作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统一宣贯教材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该《指南》是作为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理解、执行“通则”的一本参考依据工具书。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为满足监督检查机构理解实施《通则》和解除疑难的需要,对《通则》的内容、条文逐句进行了详尽的释义并在编书过程中引用了目前国际上较为前沿的食品理论“凡是经过热加工的食品,就不能称‘鲜’”的观点,并将其引为己用。在《指南》中规定了“巴氏杀菌乳”不准称为“鲜乳”,同时还允许还原奶可作为“巴氏奶”的原料奶。这就是了人们所称的“禁鲜令”。
  
  《指南》出台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协会开始纷纷发出举办学习《指南》的通知。若不是他们这样下发通知举办培训班,奶业界对《通则》和《指南》依然是毫无所知。由于《指南》的内容和规定涉及到禁“鲜”,它伤及了奶农和消费者的权益。故《指南》的一面世就引起了奶业界强烈反对。禁鲜令《指南》被广州媒体率先披露后,继而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反“禁鲜”维权争斗大讨论。笔者根据日常工作所接触、所闻、所了解、所收集到的与这次禁“鲜”相关的信息与材料,现加工整理辑录于此。同时,也尽可能地把整个禁“鲜”所发生的背景与经过,以及各方的态度与对策,乃至一些内幕情况作粗略实录,以作备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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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内容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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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gp1698    时间: 2007-7-4 10:09
背景回放
  禁鲜令的出台,多半是由鲜奶标识问题所引发。自2003130日广州市奶协理事长王丁棉第一个在《广州日报》把乳品加工企业长久大量地使用还原奶来充作鲜奶出售进行欺骗消费者的消息披露后(由陈海玲采访报道),还原奶和鲜奶标识问题立即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乃至全国媒体的一场大讨论。在同年3月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和政协两会议上,来自娃哈哈集团的宗庆后总裁、三鹿集团的田文华总裁、黑龙江振江奶业办公室的唐修亭、完达山集团的王德胜董事长等多位人大代表和赵乃岩政协委员等9人,在“两会”期间纷纷提出了“国家应对鲜奶制品实行统一标识”的建议。中国奶业协会为使上述这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得到贯彻落实,于是在2004628日在北京长城饭店召开了百名专家“鲜奶标识与奶业健康研讨会”。本次如此规模和高层次的鲜奶标识研讨会,与会专家基本上获得一致看法,认为在中国应积极推广实施“鲜奶标识”制,以规范奶品市场和维护奶农及消费者的权益。会议结束后,中国奶协积极开展实施鲜奶标识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就此征求各政府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然而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推行鲜奶标识的大计却遭到了中国乳品工业协会和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的反对。为使中国鲜奶标识制计划搁浅或落空,乳协的宋昆冈和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郝煜等人在7月初就开始借助某些媒体发表了不赞成鲜奶标识计划的言论,他们认为“中国的鲜奶标识跑偏了”。2003122日,中国乳品工业协会在京专门召开了一次针对鲜奶标识的所谓专家研讨会。在这次会议上,宋昆冈和郝煜再一次一唱一和,抛出了巴氏杀菌乳和超高温灭菌乳及奶粉的营养价值都是一样的观点。他们认为杀菌乳和灭菌乳两者没有实质性的区别。郝煜还直指在市场上销售的液体奶称为“鲜奶”是不对的,称“鲜奶”根本上就不能投放市场。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会长宋昆冈所召集主持的这次会议,并没有几位真正的奶品加工或营养方面的权威专家出席,而到会的只有北京中乳精华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陈渝(属民间团体)和雀巢公司几位部门经理等人员而已。此次会议,在奶业界看来,它是对中国奶协推行鲜奶标识的正式的回应,同时也有人评价它是“禁鲜令”出台的前奏曲。
  由于《通则》和《指南》的制定,从始至终都是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郝煜等几个人在操办和编写,在程序上他们从来就没有征求过国家农业部、中国奶业协会的任何修改意见,几百万奶农对此更是全然一无不知。时至20038月,作为郝煜的新杰作和被视为全国统一宣贯教材的《指南》面世后,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及部分省市的质监部门在忙于下发《通知》,要求乳品企业参加培训学习的时候,上述的禁鲜阴谋和所为才被曝光并广为所知。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协会所举办的《指南》学习培训班,还多少带有一点强制性和威迫性。例如,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所下发的《关于举办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培训班的通知》(饮协[2004]51)就明确写道:“凡不参加本次培训的企业,我协会今后将不再协助解决与标签有关的问题”。
  有关政府部门和协会秘密举办《通则》与《指南》学习培训班的消息,很快传到了正在上海出席中国奶协乳品加工专业技术委员会主持召开的“促进鲜奶标识工作委员会”筹备会议的上海奶业协会副秘书长顾佳升、广州奶协理事长王丁棉、北京奶协理事长范学珊和四川乳协秘书长魏荣绿等几人的耳中。于是,他们几位立即在上海紧急磋商,经研究和交换意见后他们采取了如下的几点对策:一是要密切关注该事态的发展;二是要各自回去后尽快与各乳品生产企业打招呼并组织他们开展专题讨论;三、要将此事和各省市奶协的讨论意见上报给中国奶协,要设法在《通则》实施前,通过政府行为与手段促成《通则》和《指南》作出修改。他们认为,《指南》不单是有意为鲜奶标识设置障碍,而且将会给我国的奶牛养殖业带来致命的创伤和打击。


作者: rgp1698    时间: 2007-7-4 10:11
事由经过
  (按时间顺序将在禁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一一记录如下)
  120045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谁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GB7718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该《通则》于2005101日实施。
  2.200410月底,上海奶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顾佳升接到广州某乳品企业负责人的电话,来电人称:“顾老师吗?听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从2005101目起乳品包装上不能标示“鲜”字的决定,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编写的《指南》中认为巴氏杀菌乳和超高温灭菌乳在营养上是一致的,以及经加热的食品就不能称鲜。你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顾听过电话后,顿觉问题严重,同时也预感到该《指南》的危害性和负面影响是多大。
  
作者: rgp1698    时间: 2007-7-4 10:11
事由经过
  (按时间顺序将在禁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一一记录如下)
  120045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谁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GB7718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该《通则》于2005101日实施。
  2.200410月底,上海奶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顾佳升接到广州某乳品企业负责人的电话,来电人称:“顾老师吗?听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从2005101目起乳品包装上不能标示“鲜”字的决定,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编写的《指南》中认为巴氏杀菌乳和超高温灭菌乳在营养上是一致的,以及经加热的食品就不能称鲜。你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顾听过电话后,顿觉问题严重,同时也预感到该《指南》的危害性和负面影响是多大。
  
作者: rgp1698    时间: 2007-7-4 10:12
620041119日,四川省乳协对《指南》的禁鲜第二个作出了回应,该协会召集了十多家乳品企业在成都举办了“学习《通则》与《指南》研讨会”,会上近30多位代表一致对《指南》提出了强烈的质疑。与会代表的意见已形成了会议纪要。
  720041125日,广东省奶协和广州市奶协对《指南》作出更为强烈的反应,他们联合下发《通知》,召集了广东燕塘、广美香满楼、广州达能、广州维记、广州强兴、广州小牧童、佛山澳纯、百富露、深圳晨光和惠州慧明等乳品企业和燕海、燕都、奶牛研究所、珠江、珠村等奶牛场,以及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信息时报、南方都市报、美食导报、新快报、民营经济报、亚太经济报、中国食品质量报、广州电台等媒体共40多人,在广州市奶牛研究所召开了“牛奶食品标签座谈会”。与会人员情绪激昂对《指南》公开提出质疑,并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对《指南》进行修改或收回。广东省、广州市奶协在这次会议上表示,定将反禁鲜抗争进行到底,还声称必要时将会考虑启动向全国人大申诉的程序。在会议结束后的第二天,即1126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新快报和广州电台等多家媒体立即对昨天的会议和广东省、广州市奶协的反禁鲜行动率先在全国媒体进行了报道。其中南方日报A12版刊出的题为《明年10月鲜奶不准上市——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令全国各地奶企一片哗然》的报道一针见血地指出:“《通则》一旦实施,无疑会对各地巴氏消毒奶企业带来致命打出”。广州媒体一连几天的轮番轰炸性的报道,逐渐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反禁鲜舆论大讨论。本次会议所形成的会议纪要,已将其上报给中国奶业协会。纪要内容见《广东省奶业行业“牛奶食品标签座谈会”会议纪要》
  820041128日,具有中国乳品工业泰斗之称的己年过80高龄身兼中国奶协、中国乳协顾问等数职的乳品加工最权威的老专家骆承庠教授发表了《我的一个建议》,认为“巴氏杀菌奶标称为“鲜奶”是合宜的,这种叫法事实上早在我国30年代起,就是这样称叫的”。行业权威专家公然支持反禁鲜,这从一个则面反映了民心民意对标“鲜”的所望。


作者: rgp1698    时间: 2007-7-4 10:12
92004123日,由于上海、四川、广州等省、市地方奶协对《指南》的强硬态度,以及新闻报道所造成的压力,《通则》的贯彻问题和《指南》的禁鲜问题,已引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在这一天,国标委通知了中国奶协、中国乳品工业协会、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国家发改委等机关部门和北京三元等部分乳品企业召开了“准确标注食品名称”研讨会,既第一次内部专题研讨会议。中国奶协对本次会议派出了王怀宝、顾佳升、陈葆琼、陈励俊这四人参加。但此次会议由于仓促通知,时间紧迫,中国奶协所派出的与会代表根本上就无法收集意见和作好充分的准备,而只是在会上作了一些原则性的意见陈述。反观对方,即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中国乳品工业协会和国标委等方面,他们的书面材料和口头解释等却准备得非常到位和充分。据与会者反映,对方是做好准备而来的。而这一次会议,双方并没有达成任何的共识,相反各持已见。
  102004126日,针对123日国标委及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强硬态度,北京市、上海市、西安市、杭州市、广东省、四川省、江苏省、新疆等8个省市地方奶协负责人云集北京圆山饭店共同出席参加了“学习《通则》推动奶业健康发展专题研讨会”。中国农大李胜利、任发政两教授和东北农大骆承庠教授等专家应邀出席了这次会议;北京娱乐信报、人民日报市场报、第一财经报、法制报、搜弧网等多家媒体也应邀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被人们称之为地方奶协结盟维权会议,八省市奶协携手将中国的反禁鲜推向新的高潮。
  《学习“通则”,推动奶业健康发展》专题研讨会议学习的要点为如下;
  (1)否定“鲜奶”是对消费者的最大侵害
  (2)否定“鲜奶”是中国奶业的倒退
  (3)否定“鲜奶”,把鲜奶与灭菌奶混为一谈,不符合国际惯例


作者: rgp1698    时间: 2007-7-4 10:14
具体内容为:今年59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将于明年10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本身非等效采用了相应的国际标准,与国际惯例直接接轨,对于克服当前我国奶业由于近年来的高速发展而带来的一些不良现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例如当前部分企业随心所欲标示产品属性等问题。现在我们业内乳品企业都在认真学习,感到这是有利于规范和促进整个奶业,包括奶牛养殖在内健康发展的。但是,与此同时由有关部门出版的一本《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以下简称为《指南》),旨在对有关奶和奶制品做出详细的释义;却存在着我们业内大部分人士难以理解的有关“新鲜”问题的一个提法。由于《指南》是对《通则》的内容解释和以后具体实施操作起到关键作用的依据性材料,为了维护我国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和推动奶业的健康发展,我们行业协会感到有责任提出来进行深入探讨,以利于正确、完整地与国际社会全面接轨。《指南》中核心的一个问题是,没有全面、完整反映国际惯例对“鲜”字的解释和使用限定条件,认为:“只要经过任何一种加工处理就失去了生鲜的意义”,即使是低温处理的巴氏杀菌奶也不能使用“新鲜”一词(原书第45页,附件1)。而编写者所依据的相关国际惯例资料却认定,在巴氏杀菌奶的标签上使用“新鲜”却是许可的,而且作为范例加以特别提示(原书第309页,附件2)。而《指南》编写者的理解,显然与国际惯例相悖。


作者: rgp1698    时间: 2007-7-4 10:14
具体内容为:今年59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将于明年10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本身非等效采用了相应的国际标准,与国际惯例直接接轨,对于克服当前我国奶业由于近年来的高速发展而带来的一些不良现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例如当前部分企业随心所欲标示产品属性等问题。现在我们业内乳品企业都在认真学习,感到这是有利于规范和促进整个奶业,包括奶牛养殖在内健康发展的。但是,与此同时由有关部门出版的一本《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以下简称为《指南》),旨在对有关奶和奶制品做出详细的释义;却存在着我们业内大部分人士难以理解的有关“新鲜”问题的一个提法。由于《指南》是对《通则》的内容解释和以后具体实施操作起到关键作用的依据性材料,为了维护我国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和推动奶业的健康发展,我们行业协会感到有责任提出来进行深入探讨,以利于正确、完整地与国际社会全面接轨。《指南》中核心的一个问题是,没有全面、完整反映国际惯例对“鲜”字的解释和使用限定条件,认为:“只要经过任何一种加工处理就失去了生鲜的意义”,即使是低温处理的巴氏杀菌奶也不能使用“新鲜”一词(原书第45页,附件1)。而编写者所依据的相关国际惯例资料却认定,在巴氏杀菌奶的标签上使用“新鲜”却是许可的,而且作为范例加以特别提示(原书第309页,附件2)。而《指南》编写者的理解,显然与国际惯例相悖。
作者: rgp1698    时间: 2007-7-5 08:35
在《指南》里,与这个核心问题有关的其它问题还有:第42页在定义“巴氏杀菌乳”时,错误地说成是“牛(羊)乳或复原乳经巴氏杀菌制成的产品”,显然既违背国际惯例,也违背现行国家标准,因为BG5408.1《巴氏杀菌乳》明确规定不能使用复原奶作原料。第45页中编写者在仅对巴氏杀菌奶的个别成分与原奶做了比较后,就简单地做出了片面结论:“误导错误也是一个‘鲜’字”。要是作者再能继续将灭菌奶的成分与原奶,也作同口径比较下去的话,那么就很容易得出正确的结论:只有巴氏杀菌奶的营养成分最接近于原奶(不同热处理加工所得液态奶的成分比较,见附件3);然后就能够理解:为什么按国际惯例,只有巴氏杀菌奶可以标上“新鲜”的原因。散见于书内多处,在引用相关奶和奶制品其它标准时,我们可以发现,“鲜”字的中英文译名间存在的近义区别,被一步步地扩大了,并且为其采用,最终导致了完全的误译和误解。例如,“生或()奶”一词,在1986年发布的GB 6914《生鲜牛奶收购标准》里对应的是raw and fresh。其实raw的本意就是“原生、初始”,在奶业专业里带上fresh已是赘文,但中英文的基本含义相去仍不太远;而在去年9月发布的GB19301《鲜奶卫生标准》里对应的是raw,中英文的基本含义就相去甚远了。既然raw 已经对应了“鲜”,那么按国际惯例称巴氏杀菌奶为fresh(新鲜)一词,就变得无处容身而干脆把它砍了!须知“新鲜”并不完全等同“生鲜”啊!仅仅一字之差,却引起了各地行业协会的重视,这是因为能否正确完整地理解奶业的国际惯例,将会影响我们能否全面地与国际标准接轨。不仅对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构成一种侵犯;也是中国奶品加工业的一个倒退,因为早在30年代我国就生产巴氏消毒奶且与国际同步称为“鲜奶”了;进一步还应该看到,将会对我国的奶牛养殖业产生制约作用,直接影响到“三农”问题。会议形成了会议纪要,该纪要己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同时抄报给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国家农业部市场信息司、中国奶业协会、国家食品管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机构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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