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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论投资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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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ihaitao
时间:
2003-6-25 09:57
标题:
论投资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分工论或产业论层面上的分析
按照法律术语,中国内地、台湾的投资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分别称为证券公司和证券业,在总体法律体系上偏重采用大陆法系而在部门监管法理上截取英美法系银证分业理念的中国证券界,在实际经营运作中,却最为看重屡屡在国际金融市场呼风唤雨的美国投资银行。我所要论述的核心竞争力问题,更多是从产业分工和经营管理的角度入手,因此,采用投资银行的概念和提法,可能更有利于问题的展开。当然,这是指广义的投资银行。
从中国投资银行所处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文化环境出发,剖析和探讨其核心竞争力,从而为它的发展提供一种可能的思想参考,应该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按照这样的思路,就有了一个所谓“三论投资银行核心竞争力”的框架性构想:一是在分工论或产业论的层面上,剖析和探讨投资银行作为因分工形成的一个产业或行业,在整个社会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它的社会功能和现存问题,进而探讨构成投资银行核心竞争力的行业一般特征;二是在价值论或效用论的层面上,分析和研究投资银行从产业到企业以至投资银行家,在经济运行中的社会价值依据和作为实证计量基础的效用主义源泉,并由此探询投资银行核心竞争力的渊源及其价值评估与效用计量的方法论基础;三是在知识论或技术论的层面上,论证和探讨现代投资银行如何具体构建其核心竞争力,并将其有效外化为市场竞争优势的知识或技术方法论基础等,再由此概述目前投资银行在知识和技术层面上普遍采用的一般方法。
分工论基础上的投资银行业
从古典经济学派的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到萨伊、马克思、瓦尔拉斯、马歇尔、熊彼特、凯恩斯、萨缪尔森等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都把分工看成是工业化进程不断深化、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和产业分工日趋精细的重要根据。市场不过是按照分工细化的各个产业,遵循自然逻辑进行有机协作与综合、并以自愿交易方式互相满足各不相同的多样性需求的交换关系的总和。而按照自然分工和市场要求形成的社会产业链,则被认为是经由斯密那只神秘的“看不见的手”巧妙安排的、从而符合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要求的天然产物。
在亚当·斯密的理论体系中,经由康德哲学论证和休谟、爱尔维修阐释的具有理性的“经济人”,成为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前提和近现代实证经济学“效用主义微积分”的最初源头。斯密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分工带来的三大好处:一是劳动者技巧和熟练程度的提高有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二是可以免除更换工作造成的时间损失;三是使人的注意力倾注在单一事物上,更易在工作方法的专业化方面有所突破,更有利于发明创造。斯密有关劳动分工的智慧,成为产业分析和初期工业化时代泰罗式管理理论的基本依据,从而也成为产业论的前提。按照马克思的“社会分工”理论,在市场体系的分工实践中,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产生越来越细化的产业,进而形成彼此紧密联系的产业链;而按照其“企业内分工”的理论,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分工实践中,随着社会伦理和对人的认识的不断演进,则不断地生产和再生产着越来越局部化、操作化、精细化与片面化的专业人士和职业经理人。熊彼特正是在马克思有关分工和剩余价值分析理论的启示下,发展出一套独特的创新理论及其衍生理论体系。“社会分工”不仅决定着“企业内分工”的深度,而且决定着产业的分化和成型,“企业内分工”不仅取决于“社会分工”的发展,而且取决于市场范围的扩大以及专业技术的发展。
然而,专业化分工的不断深化在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和深化人的专业水准的同时,也带来了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指出的“人的异化”,在马尔库塞那里则成为现代社会生产和不断再生产“单面人”的根源。在这样的社会生活中,一个本应心智全面发展的“人”,不得不成为只具有愈来愈狭窄的局部专业化知识的、由分工造就的具有专业技术迷信和价值分化的人。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演进以及越来越精细化的分工,先以牛顿力学体系为技术背景,在把人从物理肢体的简单工具化和机械化进行极限分化与分工(泰罗式的科学管理)之后,又开始在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技术背景下,把人从心智和精神的层面上进行再分化与再分工(现代社会五花八门被丹尼尔·贝尔讥为“牛奶社会学”的管理科学),哲学上先有尼采的“上帝之死”和“重估一切价值”,进而再有“人之死”和价值的多元化与虚无化,这种现象在现代科技主义功能理性的强力推动下,变本加厉愈演愈烈。于是,卓别林《摩登时代》中那个流水线上的机械化装配工,在现代则变成了卡夫卡《变形记》中那个从心理和精神上完全异化的人。而人的心智和精神的再分化与再分工,同时意味着这样一个现实:每个现代人越来越成为一种无奈而又必然的局部性存在,他们只具有分割的局部知识和生活体验,于是,“局部知识”产生技术性的“专业操作”,而“局部生活”则获得价值性的“分立观念”,所谓“知识经济”于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产生,安德鲁·格鲁夫式的基于专业深化的“偏执狂”也应运而生。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我们才有可能从价值论、效用论与知识论、技术论的层面上剖析讨论投资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分工论或产业论则成为分析的基础与前提。
分工论的意义在于它起源于人类天然的交换倾向与产出效率追求,产业论的意义则在于它本源和终结于人的主观需求不断变化所必然带来的波动性产业变迁、分化、进化以及消亡。在分工论的基础上,产业论的含义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横向的产业分工不断增多,其主要推动力来自于市场需求推动的“社会分工”和技术的横向交叉扩张与综合进步;二是纵向的产业深化不断加剧,其主要推动力源于市场竞争拉动的经营管理进步和“企业内分工”以及技术的精细化纵深发展。投资银行的巨大能量,恰恰在于它能够借助于那个神秘莫测的“货币”(市场经济的虚拟权力),对产业进化与更迭中必然伴生的资源调整,经由市场体现出来的平和有效的控制与调配作用。资源重新配置和财富的再分配,悄然通过每个参与者的自愿选择或不得不选择而“自然”完成,蛮荒时代财富掠夺与革命时代财富再分配的腥风血雨与刀光剑影,悄然隐没在市场交易的文明竞争与虚拟权力的“自由”移转之中。整个社会于是在这样的基础上获得“文明”的表象,并进而构成历史的“进步”和文明的“演进”。
投资银行业作为金融业的一个细分产业,与商业银行、保险、信托等细分行业一起,成为近现代金融产业的重要支柱。在分工论的基础上,投资银行的产生作为社会分工在金融业中的具体表现,是一个随着社会分工和技术进步而不断深化的必然事件。而在产业论的基础上,投资银行作为金融产业深化和细分的产物,不仅延续了一般金融业创造信用、媒介一切产业的天赋,而且成为加速一般产业分工、放大“货币”的虚拟权力效用、“有效”调整资源配置的杠杆和手段。
虽然现代投资银行业也是社会分工和市场演进的产物,但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细分产业的标志,法律上表现为1933年美国《格拉斯·司蒂格尔法》的出台,社会功能上则表现为其独立承担直接融资功能以及此后不断衍生的价值发现、信用创造和资源配置等功能的完善。因此,分工不仅是投资银行成为细分产业的根源和前提,也是其社会功能相对独立和不断完善的基础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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