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我是支持于加朋老师“才重于德”的观点的,虽然可能于老师的论证或论据百密或有一疏。 大家都是从正面去论证“才重于德”或“德重于才”,或者我们也可从反面来论证“才重于德”吧! 我们先假设“德重于才”是成立的,或者“任何一个企业,在德与才的选择中,都不会接受才为先的标准,而选择德为先的标准”那么非常现实的问题将摆在我们面前,特别是众多的HR家人面前! 1、 企业用人识人如何“德为先”?如何制定可操作或实施的鉴定标准?如果只是一个主观的感觉某才德行有问题,岂不要背负“扼杀人才”的罪名? 2、 如果“德为先”成为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那岂不所有“缺德之人”或“犯罪之人”将面临“整体失业”的局面?那么“量才施用”这个词怎么解释?“人无完人”这个词又怎么解释?一些“偏才”“怪才”岂不一辈子无用武之地? 所以,只有“才为先”能使“用人择人”设计出相对客观的“人才”选拔标准。众所周知,微软的选人原则是雇佣最聪明的人,是否具有创造性思维是微软选人的首要条件。在微软,“学历最差的工程师可能是最厉害的工程师”,如果按照中国公司的用人标准,“非本科学历不要”,“非四级以上不要”,像一些不好好参加“正统应试教育”或“因无钱而弃学”的“人才”岂不都失业?或者只能学习盖茨“自己当老板”,永远不要面临受雇别人被“考察德为先”的痛苦! 于老师抛出的“才重于德”是很有现实意义的。让我们抛开“空中楼阁”式的讨论,去多想想我们在国家或企业实际用人中怎么考察“德”或“才”吧!我想这才是家园“焦点话题”设置的真实意图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