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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jsabby - 

中国企业的生存环境及战略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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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15:40:16 | 只看该作者
有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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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7 13:46:35 | 只看该作者

难道中国需要再次的国企大改革?

朱镕基时代的国退民进的经济改革成果,被现在的国资委完全给糟蹋了。

民营经济在中国是私生子乎?把有竞争力的私生子掐死么?没有能力、扶不上墙的阿斗式国企活的真能长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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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17:07:47 | 只看该作者
每个企业、每个项目、每个目标及每个人的成长对环境的需求和环境所带来的影响各有不同。企业CEO需要理清环境层面所需要的资源、要解决的问题、出现的问题会对目标或结果产生什么影响等。

本段文字摘自:http://www.chinarcc.net/news/view.asp?id=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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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14:05:14 | 只看该作者
非常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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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22:37:46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企业家,到了一定程度,,每天想的事情除了流动资金,以及自己的想法谁来执行之外。还得想想官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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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9 09:32:55 | 只看该作者

分析的不错

关键如何导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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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15:18:41 | 只看该作者

经济危机凸显后,又开始新一批的讨论加剧,国退民进vs国进民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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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4 13:47:55 | 只看该作者

新案例。。。。

原东星航空掌门兰世立获刑4年 曾为湖北首富

 

荆楚网消息 昔日湖北首富、东星航空“掌门”兰世立,因逃避追缴所欠税款5000多万元,9日被武汉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5年12月,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在武汉市黄陂区登记成立,主要从事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

  据检方诉称:2006年5月至2009年2月,东星航空公司一直欠缴税费,黄陂区地税局天河税务所依法对其先后多次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但东星航空公司均以资金困难为由,拒不缴纳。

  黄陂区地税局提请该区法院强制执行,区法院裁定东星航空公司欠缴税款3800多万元,但东星航空公司仍未按要求缴纳所欠税款。

  法院审理查明:东星航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兰世立,在明知相关部门多次催缴欠税的情况下,仍采取隐匿、转移经营收入的方式逃避追缴欠税,指使手下相关人员共将5亿余元营业收入予以转移、隐匿,造成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所欠缴的税款共计5000多万元。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6年,兰世立曾以24亿元的财富排名福布斯富豪榜第97位,成为湖北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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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4 13:50:52 | 只看该作者

最新消息

黄光裕案开庭时间仍未确定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丽 据悉,黄光裕案于今日质证,不过黄光裕案的律师杨照东对记者表示开庭时间仍未确定。

今年2月12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起诉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当月,法院受理此案。此案原定于4月2日正式开庭,但是却被一再延期,就连质证时间也是一拖再拖。

记者曾多次询问黄光裕的律师杨照东开庭日期的时间,都被回答尚未确定。而这次的质证也是在匆忙之中告知了杨照东,使得杨照东在外地特意赶回北京出席质证。

质证是案件审理前的一个程序,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据《证据规定》第47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据内部人士透露,黄光裕案件影响巨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一直想降低人们此案的关注度,所以开庭日期一直都处于不确定之中。作为审理此案的二中院也无法确定此案的开庭日期,甚至二中院内部想要旁听此案都非常之难。而对于记者想要旁听,二中院专门负责对外宣传的人士宣称,只要持有身份证,在有旁听席的前提下是可以进入的。但是这个说法遭到业内人士的否定:“黄光裕案肯定不是随随便便能够进去的,想要进去还是要经过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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