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在并购中的处置
就程序而言,企业购并的前提和难点是无形资产的评估和界定。如果低估则造成企业资产的流失;如是高估则是对另一方权益的侵害,所以并购中的无形资产如何处置就显得十分重要。fficeffice" />
无形资产的内容:目前国内一些学者认为无形资产的内容包括十四项,它们是:(1)商标权;(2)专利权;(3)专有技术;(4)版权;(5)特许权;(6)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技术;(7)域名权;(8)优惠合同;(9)商业秘密;(10)劳动力组合;(11)商誉;(12)供销网络;(13)土地使用权;(14)租赁权。上述域名权,即单位在计算机互联网上的名称。
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及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按照国际惯例,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无形资产的分类、评估对像和评估目的不同时,评估方法也不相同。本文主要论述企业购并中无形资产处置的方法,是作为一种获利能力来评估的,故应适用收益法。
对无形资产进行科学、准确地评估是公正、有效地处置无形资产的前提。而目前突出的问题恰恰是评估不科学、不准确,甚至混乱无序,任意性较大,资产流失严重。
企业购并中无形资产处置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就企业购并而言,无形资产的处置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作为投资,即用无形资产作投资去兼并、购买其他企业或对该企业实行控股,也就是常说的以无形资产盘活有形资产;二是转让买卖。即经营不好的企业被购买兼并时一同转让给购买方、兼并方。
作为投资时无形资产处置的主要问题是对无形资产的高估和违法处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从种类(质)与出资(量)两方面对无形资产作出资作出规定:(1)在种类上,只限于工业产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2)在量上,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目前的问题是,一些企业不仅过高地估计自己的无形资产,而且在以无形资产投资时违反法律规定,例如,在种类上,把商誉、管理等无形资产都拿进来作投资;在量上,无形资产作出的比例甚至多达100%,不注入新的资金,完全用无形资产盘活有形存量,实则与空白套白狼无异。
转让买卖无形资产的主要问题是无形资产的低估和严重流失,表现在:交易不规范造成无形资产流失;人员安置不当引起资产流失;无形资产的闲置造成无形资产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