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楼主:胡涂 - 

[注意]节约用水 植树造林 绿色家园 -栖息谷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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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30 09:18:09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扬子在2006-4-29 8:30:11的发言:
QUOTE:
以下是引用寒风踏雪在2006-4-28 22:36:34的发言:

《本帖子为回复帖子》是什么意思,我记得我从没发过那个内容的帖子阿。

这是你的回复别人的帖子。

OK!那我注意一下回复的帖子就好了!
12
发表于 2006-4-30 21:32:31 | 只看该作者

深有感慨

楼主真是个有心人

13
发表于 2006-5-3 00:43:42 | 只看该作者
好的,以后会注意的!绝不发水帖!
14
发表于 2006-5-4 17:10:11 | 只看该作者
以前就是觉得看了人家的贴如果不说声“谢谢”好像很不尊重人家的劳动成果,但说了呢又切实很烦,有时候可能翻了几页都是毫无价值的内容,跳过又担心漏了好东西。现在好了有了“有用”按钮,大家做事都方便多了。感谢管理员为我们想得这么周到!
15
发表于 2006-5-8 10:46:36 | 只看该作者
3Q
16
发表于 2006-5-11 18:18:26 |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6-5-16 17:53:10 | 只看该作者

我一定改正.

18
发表于 2006-5-17 09:45:03 | 只看该作者

植树,大家一起来,为各自所在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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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7 09:56:04 | 只看该作者

很冤呐,本人一向遵纪守法,谁知道上了贼船一块被逮了呢。[em06][em11][em03]

我记得好像是回复要求增加金融版块,应该还是属于正当要求的吧。

20
发表于 2006-5-17 10:24:13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yung66在2006-5-17 9:56:04的发言:

很冤呐,本人一向遵纪守法,谁知道上了贼船一块被逮了呢。[em06][em11][em03]

我记得好像是回复要求增加金融版块,应该还是属于正当要求的吧。

为了证明我没有冤枉你,我到回收站调到你的删贴数据,如下: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17 10:25: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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