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调查,3~4号没有出宏观经济简报,但5号有出.为保持本帖子的正常延续,我代大鹏把它贴出来. 宏观经济研究简报
头条:解决节能降耗问题,离不开财税体制改革 〖分析专栏〗【解决节能降耗问题,离不开财税体制改革】
“十一五”规划纲要将中国的国土空间划分为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这不仅是基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需要,对于国内不同地区的发展方式也是一种规范和约束。 对于后一个目标,各地可能还没有切身的体会。在主体功能区的政策实施之后,对部分地区来说,按目前方式进行的经济发展活动将会受到限制,比如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严格限制甚至禁止。 有人会问,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现在不也在做吗?不错,现在也在操作,但难度极大。国家环保总局最近施展“流域限批”的重手,就是因为各地在排污治理工作上极为不力,反弹的现象很突出。在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上,发改委也遇到了很大阻力。发改委主任马凯前不久介绍,今年1-5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1%,为近几年同期最高,其中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更是增速发展,受此影响全国用电量增长15.8%,增速为近三年最高水平。这种状况如果不能够及时扭转,不仅今年的节能减排任务不能完成,“十一五”总体目标也很可能泡汤。 这种巨大的阻力,来源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从近几年宏观调控的实践来看,行政、法律手段都能起到一定作用,但这只能解决一时的燃眉之急。中央限制了地方的项目,也就是限制了地方的发展权力,如果完全搞一刀切,必将与地方的利益产生很大冲突。不从经济和市场角度来想办法,恐怕难以有效执行下去。发改委主任马凯日前在十届政协常委会第18次会议的讲话中就坦承,在目前财政体制尚未理顺的情况下,地方对于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扩张冲动依然难以遏制。 在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要解决上述矛盾,除了源于环保和节能的限制性政策外,还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和资源分配问题,涉及地方的财权与事权如何匹配。比如对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的地方政府而言,财政收入本来较弱,要改变其重产值轻效率、重经济轻环保的行为,就必须建立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马凯在十届全国政协会议上也表示,目前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相匹配,与不同功能区相适应的有差别财税体制也尚未形成。一些地区特别是一些县乡政府支出责任与收入能力不对称,为缓解支出压力,不得不超越现实条件搞投资与上项目。 我们注意到,对于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匹配问题,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看法。前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在2006年曾明确表态,认为“事权与财权要统一”,这是一个错误的概念,两者未必要统一。他认为,中国国土广阔,地域千差万别,这决定了在中国应该由上级政府集中较多的财力,然后转移支付给下级政府,“这样的格局不应该改变”。对于区域间的差异,可以通过不同级别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劳动力人口自由流动来解决。 不过,只靠转移支付能解决多少问题,还难以确定。2006年,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已经高达9143亿元,但地方的满意度仍然不高,投资冲动仍很强烈。可见,中国还需要更加深入和广泛的财税政策改革,才能起到配合宏观调控的作用,平衡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不配套财税体制改革,节能降耗问题将难以落到实处,并且持续下去。值得关注的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14部委参与的《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草案)》将于2007年底编制完成,功能区实施的细则以及相关财税体制改革的措施将会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