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原石油公司为a.分立后石油公司为a',运输公司为b,销售指导价为A,运费为B =======业务分离前============ a应纳增值税0.17A,销售毛利是(A-B) =======业务分离后============ a'应纳增值税(0.17A-0.07B)【b把运输发票开具给a'】销售毛利是(A-0.93B) b应纳营业税是B×0.03,营业毛利是0.97B a' b合并毛利是 (A-0.93B)+0.97B=A+0.04B 所以。如果a'分离业务后还是在所得税免税期内。。是很有利的。如果不是。那么可以在费用上做做手脚。。加大期间费用。。当然运输b公司也是同样的道理。。最后是合理利用减免税政策。。减免掉所得税。。过了减免期注册新公司重新申请减免。。。当然如果不想这样操作的话。。可以用购进固定资产或者长期待摊费用『如erp。spr』等软件以及其维护费。。加大费用。。当然购入方当然是自己的人啦。。外资公司应该有很多境外的合作伙伴如果说道支付境外钱。。要不要在收款所在地缴税。那就要根据所在地的税率问题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