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标准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现有在岗的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目前企业的战略目标。某一个岗位的任务量是由人来完成的,所以目前岗位上的人的能力是很重要的。我们在考察该岗位的工作量表时,如果劳动者不胜任该岗位,或者说该岗位的劳动者能力较低,那么根据我们的观察得出的工作量就不会客观,很有可能在以后的岗位继任者看来这样的工作量很是轻松,这样就导致了工作负荷的不满问题。同样,在进行工作标准制定时候,还受到在岗员工的抵制的问题,或者在观察过程当中会影响到员工的工作进程,从而导致工作标准制定的不准确。因为在企业制定工作标准时候,员工很有可能会抵制这种观察,或者故意把工作节奏放慢,以迫使观察者制定出较低的工作标准。因为一旦落实了目前的工作标准,那么以后员工就会受到目前的工作标准的约束。在被观察过程中,如果员工积极工作,那么就有可能制定出较高的工作标准,对员工自己的以后工作量有很大影响,同时还可能影响到今后的绩效考核以及职位的晋升,所以在用观察法进行考察员工工作量时候,很有可能得不到真实的信息。华能智信认为在采用观察法进行考察工作量时候,不需要告诉员工这是在进行工作标准的制定,可以采用其他的目的进行观察得来的数据来确定工作标准,比如采用通过观察法来衡量员工表现的绩效指标考核的来的数据来设置工作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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