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楼主:hainin - 

[人力资源] 寻找董秘工作手册

[复制链接] 71
回复
14901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1
发表于 2005-8-7 22:42:34 | 只看该作者

我想要一个, wdwallan@yahoo.com.cn

22
发表于 2005-8-7 22:55:44 | 只看该作者
俺也需要一份,烦请发给 icehua110@yahoo.com.cn,不甚感谢!
23
发表于 2005-8-12 15:15:30 | 只看该作者

希望也算我一个

giantbull@sohu.com

24
发表于 2005-8-15 10:12:1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你
25
发表于 2005-9-4 10:59:15 | 只看该作者

XXXX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任务及任职资格....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范围....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等有关法规及《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就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任务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任务:

(一)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持续向董事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监管机构有关公司运作的法规、政策及要求,协助董事及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负责董事会、股东大会文件的有关组织和准备工作,作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并掌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协调与投资者关系,增强公司透明度;

(四)参与组织资本市场融资;

(五)处理与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媒体的关系,搞好公共关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上市公司董事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监事不得兼任;

(四)有《公司法》第57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五)上市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向上海证交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推荐书,内容包括被推荐人的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

(二)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被推荐人取得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四)董事会的聘任书;

(五)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范围

第六条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会议文件,安排有关会务,负责会议记录,保障记录的准确性,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主动掌握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和导向功能,董事会秘书应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董事会要求,参加组织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咨询、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受委托承办董事会及其有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联络人,负责组织准备和及时递交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文件,负责接受监管部门下达的有关任务并组织完成。

第九条 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建立健全有关信息披露的制度,参加公司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及时知晓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信息资料。

第十条 负责公司股价敏感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制定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对于各种原因引致公司股价敏感资料外泄,要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及时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上海证交所及中国证监会。

第十一条 负责协调组织市场推介,协调来访接待,处理投资者关系,保持与投资者、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的联系,负责协调解答社会公众的提问,确保投资人及时得到公司披露的资料。组织筹备公司推介宣传活动,对市场推介和重要来访等活动形成总结报告,并组织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有关事宜。

第十二条 负责管理和保存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名册、大股东的持股数量和董事股份的记录资料,以及公司发行在外的债券权益人名单。可以保管公司印章,并建立健全公司印章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协助董事及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有义务及时提醒,并有权如实向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机构反映情况。

第十四条 协调向公司监事会及其他审核机构履行监督职能提供必须的信息资料,协助作好对有关公司财务主管、公司董事和经理履行诚信责任的调查。

第十五条 履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以及上海证交所要求具有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董事会秘书在需要把部分职责交与他人行使时,必须经董事会同意,并确保所委托的职责得到依法执行,一旦发生违法行为,董事会秘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会应终止对其聘任:

(一)未能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二)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造成严重 后果或恶劣影响;

(三)泄露公司机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四)监管机构认为其不具备继续出任董事会秘书的条件;

(五)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被解聘的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并在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下,将有关档案材料、尚未了结的事务、遗留问题,完整移交给继任的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在离任时应签订必要的保密协议,履行持续保密义务。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经理及公司内部有关部门要支持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在机构设置、工作人员配备以及经费等方面予以必要的保证。公司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机构的工作。

第二十条 公司不得无故解聘董事会秘书,解聘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秘书辞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向上海证交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在此之前,公司应当临时指定人选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另外委任一名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具备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参加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机构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相悖时,应按以上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26
发表于 2005-11-10 12:34:31 | 只看该作者

啊,望眼欲穿啊,给我也来一本吧

kingzhang2004@yahoo.com.cn

27
发表于 2005-11-15 11:52:32 | 只看该作者

我一直在找这个东西,希望能得到一份。01533@163.com

28
发表于 2005-12-5 12:37:25 | 只看该作者

多谢楼上这位大侠~

本人现在某控股集团公司任董秘、副总,正需要这样的文件。

如果家人谁还有董秘工作手册或管理制度等,请帮忙发到:e0533cn@163.com

29
发表于 2005-12-19 18:32:5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想要一份pengbo2005@126.com,谢谢啦![em01]
30
发表于 2005-12-19 22:01:42 | 只看该作者

希望也给我一份阿 谢谢啦

stoneliang@163.com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