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之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品牌竞争! 而品牌有三大境界”:第一境界,牌在眼中;第二境界,牌在手中;第三境界,牌在心中。 “牌在眼中”解决的是“知”的问题,广告也好,陈列也好,游说也好,进入消费者的视线是品牌的第一步功夫。
“牌在手中”解决的是“行”的问题,卖也好,赠也好,尝也好,进入消费者的生活是品牌的第二步功夫。 “牌在心中”解决的是“信”的问题,履诺也好,认证也好,公益也好,进入消费者的信念是品牌的 第三步功夫。没有品质,不足以在消费者的认知树上“筑巢栖凤”;没有文化,不足以在消费者的信念堂中“万佛朝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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