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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香菇生产发源地,至今已有800 余年的种植历史。随着我国香菇种植技术的进步和提高,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福建和浙江两省逐渐普及香菇栽培技术,八十年代末我国香菇产量后来居上,逐渐占领日本市场及其它国际市场,取代日本在国际香菇市场上的霸主地位,并迅速占领了全球香菇市场。我国香菇产量占到世界香菇产量90%以上,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香菇产业已成为我国传统优势出口农产品之一。 2000 年前,我国香菇生产主要集中在浙江和福建两省,由于香菇产业比较符合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成为很多地方脱贫致富的有效手段,在地方各级政府的主导下,香菇生产逐渐发展到全国各地。目前,我香菇四大主产区是:福建、浙江、湖北和河南,香菇已成为很多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农产品,农民种植5,000-10,000 香菇菌棒占地不到200 平方米就可以解决一家的温饱致富问题。 我国湖北、河南等省发展生产香菇加工出口的时间较晚,但三年前,湖北省政府率先协调当地海关、商检、税务等部门,对当地的干香菇出口加工企业的工艺进行认定,认为干香菇加工企业的加工产品是精加工的罐头产品,经国家税务总局核 准,执行13%的出口退税率。从去年底,河南省南阳地方政府也开始模仿湖北省的做法,认为干香菇加工企业的加工产品是脱水蔬菜,执行13%的出口退税率。 福建、浙江及全国大部份地区干香菇产品出口是以现行的干香菇海关商品代码“07123910”执行征13%退5%的出口退税政策。据我海关统计,2007 年出口19,918 吨干香菇,创汇达1.64 亿美元,今年1-10 月已出口12,003 吨,创汇1.07 亿美元,同比分别减少17%和16%。 在湖北和河南干香菇产品以其他名称商品代码出口,湖北出口干香菇是以其他伞菌属蘑菇罐头海关商品代码“20031019”(“精制香菇”)出口,执行征17%退13%的出口退税政策。据我海关统计,2007 年以此商品代码出口10,134 吨干香菇,创汇达1.068 亿美元,今年1-10 月已出口9,005 吨干香菇,创汇8,735 万美元,同比分别增加18%和8%。河南南阳地区今年出口干香菇以脱水蔬菜名义(海关商品代码为:07129090.90-2),执行征13%退13%的出口退税政策,今年1-10 月已出口1,292 吨干香菇,创汇1,769 万美。 加工干香菇产品出口在不同省市和地区执行不同的出口退税政策,已严重影响和破坏了我国干香菇正常出口秩序。沿海省份的福建、广东、浙江、上海等地,作为香菇生产出口的发祥地,许多企业具有加工技术、老客户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和资金实力等优势,如今却因为退税率问题,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许多企业由于恶性 竞争,经营十分困难,甚至难以生存。 为此建议: 一、为了维护干香菇产业正常的出口秩序,建议将全国干香菇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到同一标准,体现公平竞争,以促进我国干香菇产业健康、持续、稳步地发展。 二、现在的干香菇产品加工工艺已进步到用机器进行热烘干燥脱水精加工的水平,以前干香菇产品加工工艺是以传统的晒干、土烤和简易机器烘干等初级加工方法,已和其他脱水蔬菜加工工艺一样,为了符合干香菇加工现状,建议将“干香菇”商品名统一改为“脱水香菇”。 三、为了便于干香菇出口管理,了解我干香菇出口真实情况, 规范干香菇产品出口海关商品代码,建议海关统一考虑将干香菇产 品出口商品代码问题并加以明确,同时请财政部考虑将出口退税率 调整到同一标准,执行征13%退13%的出口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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