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获自由
周五上午看守传我出去。经侦警官在外面等我,告知律师要见我,并说完事后他也要找我。新来的两位律师我都不认识,经他们自我介绍才知道,我妻子给我换了律师。他俩一个是上海的陶武平律师,一个是深圳的张律师。陶律师是上海的名律师,他的大名我早就耳闻过,德隆案中唐万新的代理律师也是他。
事后才知详情,我突遭逮捕后,经尉文渊、姜国芳和刘龙九商定,请上海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和深圳律师协会会长李淳牵头,为我的案件组成律师团,推荐陶、张两位律师为我的代理律师。
陶、张两位律师转达了外面很多人的关心,并向我介绍了些具体情况,同时也简单地问了些问题。见陪同警官到外面抽烟,张律师给我做了个OK的手势。我以为是告诉我外面一切都好的意思,也没特别在意。但临分别时,张律师再次做了同样的手势并悄悄地说:“也就是一两天。”莫非这一两天我就可以出去?突如其来的好消息让我兴奋不已。
回监仓不久,经侦警官他们又传我出去。他告诉我这次是例行公事,就是再做个笔录。他说:“老阚你吸支烟,我们把笔录再做一遍。”等把笔录做完,我签名画押后警官告诉我:“老阚,各方面领导对你们都很关心,我们的局领导也很关心。据你自己和你家人反映,你患有严重疾病,决定给你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估计也就是这一两天就可以出去。”
想到很快能出去,我心情也特别放松。我把要洗的衣服洗了,又冲了凉。然后我想今晚给大家再加点菜。等到送餐的人来了,我花了二三百元钱把可以点的菜都点了一遍。大家问我为什么加菜,我说今天见了律师心情不错。我简单说了个理由,大家也就高兴地用起餐来。
突然喇叭招呼我,大家一下子欢呼起来,大喊说:“老阚,收拾东西,走了!”而旁边仓里也在为我出去的事欢呼。大家似乎有点不舍,而我有了前人的经验,夹了一床被褥,把其余物品都留给同仓就走出仓门。我看见刘波也走了出来,知道我们俩同时被释放了。这时不仅我们仓,其他仓不少人也都挤在铁窗口,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都向我们祝贺。
……
走出看守所,我再次呼吸到自由的空气,见到自由走动的人群、流动的车辆,深深感觉到,自由真是太好了。
我原想在深圳停留一天,向深圳一批朋友道个谢,但妻子决定当晚离开深圳。她当日离开的决心很大,我也就只能听从。因为没有身份证,朋友在机场公安那里帮我搞了张临时登机身份证明。在机场,想到这21天我被逮捕入狱的日子,我和妻子惊魂未定。看见警车驶过就怀疑他们是否放了我之后又后悔了,担心是来把我重新抓回去。妻子满脸凝重,直到飞机起飞眉头才舒展开来。此时,我才理解她为什么执意要当天离开深圳。
对我的被捕,外面媒体报道很多。说什么的都有:感到惋惜的、同情的、小骂大帮忙的,拍手称快的报道也有,但不多。这对我多少是个安慰。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想看那些报道,不想被那些报道勾起对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的回忆。我注意到很多报道尽管对我表示同情,但几乎认为检方认定的罪名成立。难道没有人相信我没有参与南方证券的任何操纵股票价格行为?
申诉
回来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补办患有严重疾病的证明,以补全取保候审手续。妻子已联系了上海一家大医院的高级病房,每晚1000元,贵得令我忐忑不安,我被取保候审的原因是患有严重心脏疾病,当时警方半夜通知我妻子,让第二天带上我的病史证明到深圳领人。事情来得突然,妻子不知要什么病历证明,但她反应机敏,知道事情有了转机,就四处去找我的疾病证明。但我这个人很少有病,只是很久以前有医院认为我心脏很有问题。
我觉得这住院的钱花得有点冤,就改去相对便宜的市级医院。
我曾搞过一次病历证明,不过那是知青大返城时候的事了。当时上海规定,有病的知青可以返城。起初我们这些知青干部没有动作,后来看到同伴们通过这个途径走得差不多了,才去搞了张病历证明回到了上海。
如今,历史重演。而且在这期间,我被要求每月去深圳一次,向专案组报到并要递交每月情况报告。这更是使我联想起“文革”,那时,“黑七类”分子需要定期向革命组织报到一次,以便接受革命群众的监督。
处理完病历证明后,朋友们建议我向有关方面反映一下自己的情况。于是,我在家里翻阅了过去的工作记录,给深圳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了一份情况汇报:
尊敬的李鸿忠书记、许宗衡市长:
……
至今我清晰记得,2002年6月,当时的市委、市府主要领导找我谈话,让我去危机四伏的南方证券工作,我知道南方证券状况非常糟糕,既然组织如此信任,我无权讨价还价,为此我还谢绝了人总行让我参与组建中国银联总公司并担任领导职务的安排。坦白讲,我对南方证券的问题和困难估计不足,以为只要自己竭尽全力工作,情况就会有所好转,实际并非如此。当时南方证券沉疴已久,证券自营投资和代客理财规模庞大,持仓规模和结构严重违规违法,经营亏损严重,资金链紧绷,内部管理混乱,债主围堵逼债,加之全国证券市场低迷,南方证券的内、外部生存环境日益艰难,濒临崩溃。尽管我到任后根据市领导 “先救命,后治病”的指示精神,在拓展业务、加强管理、控制成本、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各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尽力为南方证券争取喘息机会,但成效不大。我开始感到仅凭个人有限的能力救不了南方证券,加之公司高层领导之间意见不一,内部缺乏合力,工作难度较大,为此在上任仅半年后我就开始以口头、书面形式,分别多次向市委组织部门和分管领导以及公司董事会请调和请辞,直至2003年12月8日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后方得离职。
没能挽救南方证券,辜负了领导重托,是我工作经历的一次失败,为此我曾经抱怨过,也深感自责,反省在南方证券工作期间自身的各种缺点和不足。但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今年3月2日,深圳市公安局突然以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为由将我逮捕,引发轩然大波,我本人和家属内心极为痛苦、迷茫。
实事求是地说,南方证券确实给国家和社会带来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深圳市司法部门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有一定理由。但要我个人承担刑事责任,我深感委屈。之所以这样讲,一是我的情况与南方证券其他高管的情况完全不同,是“临危受命”去南方证券解决问题的。二是南方证券 “庄股”在我赴任之前业已形成。正是这些“庄股”造成南方证券大量资金占用,引发无力归还所挤占的客户保证金和代客理财的资金等问题。我到职后一直想方设法压缩持仓规模,但市场不好,“庄股”名声已坏,鲜有接盘,压仓很难,弄不好价格崩盘,公司账面损失巨大,导致“火药桶”爆炸,危及中国证券市场,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为此,我只能小心谨慎,按照市领导“不要捅破火药桶”,逐步化解风险的指示,不敢贸然造次。三是在我到任后,为防止南方证券业务出现新的违规违法问题,制定了“十不准”的纪律和制度。外界传言我到任后继续操纵 “庄股”,这完全与事实不符。南方证券的投资管理工作混乱失控,有的干部甚至欺上瞒下,直至2003年下半年,任职一年多,我方能看到南方证券股票持仓明细报表。我以党性和人格保证,我本人从未在口头上和行动上组织策划和参与任何“庄股”操作和操纵股价的相关行为,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这次重点调查的“哈飞”股票在内。我也从未要求公司下属去那样做。我主持的历次总裁办公会议和其他业务会议也从未作过此类决策、决定,这些会议都形成了会议纪要或文件,上报公司党委、董事会以及市证管办、分管市领导等有关部门,均有案可查。
李书记、许市长,我是党一手培养起来的金融干部,20多年来,在去南方证券工作之前,我相继在上海、深圳两地的银行、信托、证券、创业投资等公司担任领导职务,个人的自律廉洁受到各方肯定,所领导的公司也多次被评为行业内的先进模范。我和家人一直以此为荣,自认问心无愧。如今我因临危受命去南方“救火”,为时仅一年有余,却沦为一个对党、国家、人民的有罪之人,对此,我无言以对。
……
离开南方证券后,我已两年多时间无职务、无待遇、无工资,这些我都能承受,唯一期盼的是能有清白之身,对父母、妻儿有个最基本的交代。恳请李书记、许市长能关心、帮助我,挽救我的政治生命。
此致,敬礼!
阚治东于2006年4月6日敬书
这封信通过领导的秘书送了进去。我对书记不抱希望,因为新来的书记对我不熟。但是我对许市长抱有一线希望,因为他了解我去南方证券的全过程。在南方工作的一年多时间内,我向他汇报的次数最多。另一方面,我在深圳工作的六七年时间内,与其交往的次数相对其他市领导可以说是多的。我希望他能出面,在书记面前为我说几句公道话。可是等了一段时间,我没有得到回音。
姜国芳去北京,他让我给中国证监会领导写份汇报材料并由他转送。我在给深圳市领导材料的基础上又整理了一份汇报材料。我强调一个事实,那就是我是2003年12月8日获准离职的,因此我不清楚在12月15日后南方证券的“哈飞”股票库存突然增加1300多万股的原因。在南方证券工作期间,我本人从未组织策划和参与任何 “庄股”操作和操纵股价的相关行为,也从未要求公司下属去那样做。我主持的历次总裁办公会议和其他业务会议也从未作过此类决策、决定。这些会议都形成了会议纪要或文件,上报过公司党委、董事会以及市证管办、分管市领导等有关部门,均有案可查。
欲加之罪
6月底,深圳市某区检察院公诉科通知我和妻子去一次。一个科长和他的助手接待了我们,告知我的案卷已从公安方面转到他们那里。这次找我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补充办理取保候审材料,另一方面是为了核实情况。
我注意到检察院方面不友善的态度。有朋友告诉我主要是我工作没做好,并称其他当事人都在深圳而他们做的工作都比我多。至于要怎么做工作,朋友用二指捏了捏。这种用钱开路的方式被我断然否定,我对朋友说“不要最后此罪不成立,但行贿罪成立”。更主要的是,我坚信我的清白不需要以这种方式来证明。
我的案卷转到检察院后,上海的陶律师专程去深圳见那位科长,以了解案情的进展。陶律师对那位科长的印象是年轻气盛,交谈中那位科长再次明确地告诉陶,这个案子就是他们要搞的,尽管有很多“不了解情况”的部门和领导为我们说情,但检察部门掌握充分的证据。
陶律师问为什么阚治东会排名最前面,那位科长辩解说排名并不重要。陶律师婉转地表示,据他认为,我在此案中责任是最轻的,但那位科长认为郭元先是最轻的。陶律师问为什么,而那位科长对此的回答是,郭担任总裁只有四个月。陶律师说,据他了解,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郭元先担任南方证券总裁是在2000年年底,尽管证监会批复其高管资格是在2002年,但并没影响他行使职务的权力。
南方证券改制是在2000年年底,郭元先在改制后的董事会上被聘任为总裁。而检察部门却认为他的任职时间只有四个月,就这样还说是了解情况?!
我们聘用的深圳的张律师拿到了深圳公安局在案卷移送检察机关时对我等人的起诉意见书。此前,我也不明白公安局对我实施抓捕的理由,很多帮我的朋友私下也担心,公安部门可能真的抓到了我的什么把柄。
仔细阅读这份起诉意见书后,上海陶律师首先给我来了电话,愤怒地说,针对这点东西就要追究刑事责任,真是瞎搞!上海很多朋友看后也愤愤不平。起诉意见书认定我的犯罪事实就是一句话——“南方证券库存股票既是问题所在,也是希望所在”。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仅仅因为我说过一句实话,就遭受21天的牢狱之灾,我心中的愤怒无法止息。
我到南方证券后召开业务部门例行汇报会,当时参会人员排名在我前面的有董事长,还有深圳证券监管部门的人员。我说这话时他们都在场,为什么不当场反对?而我的原话写进了会议纪要——“自营和代客理财业务,证券监管部门十分关注,因这项业务既是公司风险所在,也是公司希望所在。”明白人都知道,我这番话中重点强调的是风险,这与此后股票持仓继续上升没有必然关系。另外,我在南方证券工作期间,反复要求减仓。这些会议纪要都送达过这些部门,为何他们对这些却视而不见?
检察院方面正好也要求我再写一份情况汇报,于是我又翻箱倒柜查阅资料,针对上述涉及的问题写了一份详细情况汇报。大部分内容与已往的申诉内容相同,重点强调了一些事实。汇报中的附件共18份,都是原始资料。我想问题应该说清楚了吧。不料没多久,深圳律师又告诉我,检察院方面认为我对哈飞股票操纵完全不知情的可信度不大,希望我以退为进承认点什么,并说检察院希望我再到深圳做份笔录。我当即对那位律师表示,我此前所说全是事实,没有理由让我说有违事实的话。
重获真正自由
为了申诉,为了澄清那些不是所谓的事实,我耗尽了全部精力。案件最终还是移送到深圳市罗湖区法院。
在罗湖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中,没了“犯罪嫌疑人阚治东认为公司持有的股票规模既是公司问题所在也是希望所在”这句话。但列举了三组数据,指控我在南方证券担任总裁期间,某月某日哈飞股票持仓量达到最大,某日市值达到最高,某日单日成交量最大。
面对这组陌生的数据,我立刻抓起电话打给原秘书小匡。我问他在南方证券工作期间,每日这方面的统计数据是谁编制的。小匡告诉我,是孙田志下面姓廖的员工编制后发给他的。我随后找到小廖,而小廖告诉我们,这些统计资料还存在他的电脑里。拿到小廖发来的统计资料后,我将小廖的数据与检察院起诉意见书所指控的三组数据逐日核对,没有一组能够相符。我在南方证券工作期间每天都看这种统计报表,这么大的变化理应知道。陶武平律师随即也找到小匡和小廖作了笔录,二人都愿意在法庭上为我作证。
陶武平律师为了应诉,把我提供的主要书证材料合编成 《阚治东证据目录》。材料分11部分,共计200多份书证,还详细注明了书证来源、每次会议地点以及具体参加人员。这些证据能充分证明作为2006年6月才刚刚上任的南方证券公司的总裁,阚治东在自己短短的一年半任职期间内,并未实际参与南方证券公司操纵股价的任何活动。
在法院进行书证交换时,我们提供了一箱书证。
不断有人劝我顺着检方的意思退一步,告诉我判决结果最多是“免于刑事处分”,没必要坚持无罪辩护。包括一些朋友也这样劝我,认为既然上了法庭,无罪判决的可能性几乎是零。
我不顾劝阻,坚持无罪辩护!因为这已经不是为了我的自由,而是为了我的人格尊严,为了正义和公理。
2007年2月2日下午14点,“南方证券总裁刘波、阚治东涉嫌操纵股价案”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气氛没有想象中那么严肃。公诉方只来了一位科长。陶律师在法庭上为我做了无罪辩护。大家注意到公诉人的态度。我方律师辩护和证人作证时,公诉人并没有反辩,而法官问其意见时都是摇头示意没有。历时4个小时的庭审没有出现激辩场面。
18时30分,审判长宣布此案审理到此结束,将择日宣判。
2007年4月,区法院主审法官对我说,检察院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要求撤回此案。法官问我同意与否。我问法官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撤诉,法官回答:“判不了,就让他们撤呗。”接着法官让我在同意检察院撤案的文件上签字。
2007年4月30日,我到了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拿出一份不起诉决定书让我签字。签完字,我问:“还有什么手续?”
工作人员回答:“没有了。”
陶律师在一边欣喜地说:
“阚总,一切都结束了!”
(阚治东,“中国证券教父”,曾任中国最大的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总裁、南方证券总裁。现任东方汇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编选自其即将出版的自传《荣辱二十年:我的股市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