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68央企投资金融衍生品亏损114亿
2009年12月03日02:45第一财经日报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在日前出版的《学习时报》发表文章披露,68家央企涉足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浮亏114亿元。他还将一些国际投行称为导致中国企业衍生品投资失败的罪魁祸首。
他指出,央企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发生的巨额亏空和损失,教训深刻。究其原因,企业追逐高额利润套利投机是要害所在,另外,违规越权操作、风险控制不力、内控机制不健全等原因也值得深刻反思。
李伟在文章中披露,从目前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央企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参与企业多、业务品种广、亏损数额大。根据调查统计,目前有68家央企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截至2008年10月底,央企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合约市值为1250.0亿元,形成了114.0亿元的浮动净亏损。
另外,有26家央企是自行在境外从事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业务(OTC),且大都与交易对手私下签订的是“一对一”的非标准化合约,交易风险大、透明度不够。
李伟还详细披露了几家央企在石油期权合约上的亏损。东航集团、中航集团和中远集团在2008年6~8月国际油价达到历史最高点时,与高盛、美林、摩根士丹利等境外投行签订了高额石油期权合约,在买入看涨期权同时卖出看跌期权,签约后不久油价快速跌破了约定的行权价,这3家企业不得不双倍赔付交易对手,截至2008年底共赔付折合人民币8.06亿元(东航1.5亿元、中航4.38亿元、中远2.18亿元)。
赔付后的合约浮亏仍高达161亿元(东航62亿元、中航68亿元、中远31亿元)。而且中航已将2.4亿美元信用证交付美林公司,作为对其合约负市值的担保。
央企投资金融衍生品的另外一个特点是产品设计复杂、合约期限较长、风险敞口很大。据了解,有8家企业集团通过工、农、中、建、交行和国开行6家银行购买了其推介的摩根士丹利、美林、花旗等境外投行设计的结构性利率掉期和互换产品。这些产品设计极其复杂,不但与若干年掉期利率指数挂钩,而且都借助数学模型进行市值估算。如某集团在航油期权上,竟使用了含有6种模型工具的结构性产品。
李伟总结了造成央企巨额损失状况的六大原因,认为主要原因是企业套利投机。“纵观接连发生的一起起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巨额亏损,无一不是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套利投机而忽视其风险所致。”李伟在文中说。
他同时认为,一些国际投行的欺诈行为是造成重大损失的推手。央企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普遍发生浮亏和损失,当然首先要从企业自身找问题,但也与国际投行恶意兜售带有欺诈性的、设计复杂的高杠杆产品有很大的关系。
“在一定程度上说,中国企业遭遇金融衍生产品投资滑铁卢,一些国际投行是罪魁祸首。”李伟说。
但李伟同时认为,央企还是应按照自身业务发展的要求,在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的前提下,审慎理性地开展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业务。目前国家只批准31家企业有资格从事境外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其中央企有16家,大多数央企显然不具备直接从事境外衍生产品投资的资格和条件。应该鼓励央企通过国内金融机构购买符合自身业务性质和风险状况的产品,或者在境内期货交易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