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用书签,可能是每个看书人的习惯,为的是便于记录下页面,下次看,翻开即可。
看书不用书签,由于经常夹错页面和掉书签让我发现了这个方式,也成为了对于我来说的好习惯。
我看的书并不多,记住的也不多,可能是我记忆力差的缘故,但,更多是方式的错误。现在我基本很少去看那些言情小说,基本出于功利性的看书。对于工具书也不得不深入理解。以前我看书也是一章一章循序渐进,并在书中夹书签,看到哪便夹到哪。为了便于下次再看,我通常会随手拿个名片之类的当书签放着。我很少去特意准备书签。但是并不是每次我都会记得把书签放好,下次接着看,经常会又冤枉的看了一遍。这可能是我看书慢的最主要原因。在我没发现这个真正病状前,我特意的做了些“努力”修改自己忘夹书签的毛病。比如,特意去准备漂亮的书签、看书时把书签拿手上。粗心大意的我,不但没改掉毛病,还经常直接把书签弄丢!郁闷之余,我就放弃了用书签记录。
在放弃书签的日子里,我惊喜的发现这样的方式看书更加有效率,看书不方式不只是循序渐进!在使用书签时,即使继续看的时候发现对上一章的记忆甚少,还是不愿回顾,因为书签表明我已经看过了呀。尽管对上一章的内容模糊,心里却不自觉地以“我已经看过了”来安慰自己。惰性还是很难克服的!意识到了这一点后,我不得不对自己采取强硬措施:在一般情况下看书不用书签,也不做任何标记。这样,为了寻找上一次读到何处,总要前前后后的翻一翻,这便是一种复习。有些内容看过的时间比较长,翻一翻就是一种快速重看,效果颇佳。也有这样一种情况:由于间隔时间太长,或者内容本身比较难懂,这翻一翻时陌生感会很强,这样,重新仔细看一遍倒是十分必要的。
可以这么说,寻找本该用书签来表明的那个位置,实际上是对看书效果的一次检验。如果一翻便是,说明你基本上记得看读过的内容;如果需要前前后后翻一翻,说明看过的内容你已开始淡忘。我常常勉励自己要认真看书,可在看书过程中要自觉地采取老老实实的态度确实不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