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副总,他每个月都会弄几次商务接待的名义报销一些餐费、活动费,月度金额涉及约3-5k不等。在报销的时候他在填写证明人的时候每次都写着下属的名字。下属偶然发现自己“被证明”了,实则冤枉。 请各位家人支招。
第一、这个领导是不是在虚报呢?
第二、领导的报销拉着下属做垫底,下属觉得有些冤,可是应该怎么做呢?
一、如果没有商务接待,只是拿发票来报销,就是虚报。
你说这个副总是以接待的名义来报销发票,如果是这样,就是虚报。
如果确实进行了商务接待,就不是虚报,只是他不该在没有证明人的情况下虚填证明人。
二、下属该怎么办?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办法吧,要看这个公司是什么性质的,这个副总是什么样的人,下属又是怎么想的。通常情况下,楼上的几位都说的有道理。不是你签的字,如果有人查的话,你能说得清。问题是你现在知道了这件事,是不是装不知道?这要看你是怎么知道的。
呵呵,说了一大堆,可能也没说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