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国企是中国传统文化与国家体制的产物——前者蕴育了其“人情文化”,后者强调了其“程序”。
人情文化,大家好理解。后者,就未必。
程序,初衷是有效控制了“系统风险”,但实际操作中,因为人的劣根性或素质水平不高,导致:
一是凡事不论轻重缓急,只要是能套程序的,都必须走。结果呢?
二是程序成为了所有人推托责任的最好的“护身符”——只要走了程序、符合程序要求(尽管与实效有偏差),那么“结果”就是公正、合理的。例如,采购。只要走了采购管理程序,审计也好、检察也罢,你都不能给其中的任何人扣“失责”的帽子。
其实,任何一种组织形态及其运作模式,没有绝对好坏。
关键还是看在哪个阶段。
长远来看,再过15年,国企体制在市场竞争中的劣势将促使其自我突破或涅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