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启动政府机构改革 将减少15个机构
2009年08月01日00:00 人民网-人民日报 盛若蔚
○减少机构15个,精简幅度达1/3
○10大领域实行大部门体制
○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在经济“战场”已扮演多年“急先锋”角色并取得辉煌战果的深圳,正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再次担当“先行军”。
7月31日,在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备受关注的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终于掀开“盖头”。
这是一次深层次、全方位的改革。
厘清政府、市场、社会的边界,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政府职能转变,是机构改革的核心。这次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变进行了一系列探索。改革方案鲜明地提出,从城市政府直接服务企业和市民的实际出发,在加强经济调节的同时,更加注重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全面梳理部门职能,大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减少政府的微观事务管理职能。而且,方案对各部门都提出了职能转变的具体要求。
此次改革中,除教育、民政等7个机构暂不作调整外,深圳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等都纳入调整规范。重点在科技工贸和信息化、人居环境、卫生和人口计生、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体旅游、应急等10个领域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实行职能有机统一、功能定位准确、部门数量精干的大部门体制。其他领域也将按照大部门体制的要求作调整。即使暂不作调整的部门,也要按照转变职能的新要求,重新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
深圳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通过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部门管理机构,并将一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改革范围等,改革后的深圳市政府将设置工作部门31个,比原来减少机构15个,精简幅度达1/3,大大低于中央规定大城市为40个左右的机构限额。“而且,实现这些突破的同时,行政编制总额并没有突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这样广范围、大力度的政府机构改革,目前在全国还不多见。
事实上,特区成立以来,深圳已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7次大“手术”,成效明显,但一些制约政府管理总体效能发挥的因素仍然存在。比如,政府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的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对薄弱;又如,一些机构分设过细,管理多头,运作不畅;再如,部门职责关系尚未厘清,职责不清、权责不对称等现象仍然存在。
以深圳市交通运输管理系统为例,特区内及光明新区的交通管理由市交通局垂直管理,宝安、龙岗两区则实行分级管理;市政道路由不同部门实行规划、建设、管养三分离体制,公路则由另一个部门实行规划、建设、管养一体化管理;执法方面也不统一,公路路政执法由交通部门承担,市政道路执法由城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还有,道路管理与交通设施管理脱节。一个典型的情况是,道路上的路灯、绿化等附属设施由城管部门负责维护和管理,而依附于道路上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牌、标识、护栏等交通设施则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导致协调环节陡增,降低了效率。
因此,与以往政府机构改革相比,本次改革并非只对机构进行简单拆分重组,而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既从宏观上重点厘清政府、市场、社会的边界,又从微观上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建设服务型政府。
合理配置和运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
部门决策相互冲突,公共政策缺乏一致性;执行上互相扯皮、推诿的现象屡有发生……这些直接影响政府工作效率、效能的因素,在地方政府运作中并不鲜见。这几年,深圳曾在减少议事协调机构、强化主办责任、实行“窗口”集中对外服务等方面不断探索,但依然需要进一步改革。
此次改革在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基础上,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重点对一些政府工作部门适当区分:将一个或几个相近领域内分散在各部门的决策职能尽量集中到一个部门,将几个部门的监督执法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职能分离出来由专门机构承担,加强决策部门对执行机构的监督。
“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指的是政府内部的职权配置形式和相互关系。”深圳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通过相关职能及其机构的整合,合理配置和运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以解决某些方面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督以及执行不力等问题。
根据改革方案,新设的“委”是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的大部门,如人居环境委,统筹人居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并加强负责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建筑节能、污染减排和环境监管等工作。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的机构称为“局”,而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称为“办”。其中,“委”、“局”都对市政府负责,“委”对“局”的重大政策、重要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对执行情况实行监督和综合指导;而“局”对“委”则进行政策反馈和建议。同时,改革将一部分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的“局”,由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的“委”归口联系,将一部分“办”交由政府办公厅归口联系。
汪玉凯认为,运行机制上的这一改革,有利于强化部门之间工作关系,加强决策的统筹性,提高决策执行的高效性。
经济特区肩负新的重大历史使命
在动员大会上,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强调:通过改革,优化政府组织架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行政运行机制,着力消除制约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深圳加快建设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化城市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专家认为,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是当前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经过近30年的高速“奔跑”,深圳也较早地遇到了空间、资源、人口、环境等方面的制约,遇到了社会管理、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等方面的诸多挑战。只有大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才能有效消除影响深圳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
对深圳而言,政府机构改革其实还另有一层特殊意义——实施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此前,中央已明确要求深圳在四个方面先行先试,开展六大重点领域的改革,并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摆在六大领域之首。而政府机构改革恰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唯有抓住这个突破口,才能更好地带动其他领域的综合配套改革。
对深圳的政府机构改革,社会各界给予高度关注。“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是深圳作为经济特区肩负的新的重大历史使命。”王荣的话,颇有深意。
虽地处一隅,但中央和广东对深圳率先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寄予厚望。特别是,国务院批准的《珠三角改革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总体改革方案》,从国家战略层面对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提出了具体要求,赋予深圳新的任务和使命。作为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科学发展的“试验田”、“窗口”和“排头兵”,只有在机构改革中大胆创新与突破,才能更好地为全国城市政府机构改革提供示范,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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