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胜员工守则》摘录: 一、规则部分: P3:禁止员工议论公司的制度、处理问题的方法和其他一切与公司有关的事情。员工对公司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书面的方式向公司反映,也可以要求公司召开专门会议倾听其陈述,以便公司做出判断。 P5:员工须与客户保持一定的距离。未经上级批准,不得宴请客户,不得给客户送礼(包括敬烟)。公司只以认真的工作作风及向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获得顾客的尊敬; P6:一个好的公司对某些人来说如鱼得水,对另外一些人则如喝毒药。 P7:公司始终不认为员工是企业的主任。公司认为,企业主和员工之间永远是一种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是一种健康文明的劳资关系,否则,企业就应该放弃对职工的解聘权。 P17:督察官员的崇高权力:1、制度督察官在履行督察职责时具有崇高的权力,任何不服从或与之对抗的行为都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违反者每次罚款50~500元,立即解聘;情节恶劣者立即开除;2.。。 P22:血缘关系:“血浓于水”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宗族观念。在今天的文明社会中,只有落后的原始部落依然依靠“血缘关系”来区分关系的疏密及等级的划分。公司不认同“血浓于水”的观念。竞争必须是公平状态下的竞争。任何违背公平原则的价值观都是违背现代文明的。 P27:督察工作人员的最后权力:。。。特别是质量督察长在履行质量督察职能时,如因发现工程质量隐患、材料伪劣及工艺粗糙等问题,在上级违背“质量问题不可商量”宗旨的前提下,坚持原则,拒不执行上级的指令(严格的讲是错误的指令),而遭到解聘或开除时: 1、 质量督察长应立即将质量隐患通报客户; 2、 质量督察长应立即将质量隐患通报国家有关权威部门; 3、 质量督察长应立即向媒体披露质量隐患及自己所遭受的不平等待遇。 4、 公司应给被开除的质量督察长一次性发足5年的工资。 质量督察长只有完成1、2、3条后,才能得到第4条规定的工资。 P27:权力制约规则的永恒及严肃性: 权力制约规则被视为公司章程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公司其他章程一样具有同等的效力。一般情况下,董事会不得对此做任何修改。……如董事会放弃“质量问题不可商量”的永恒宗旨,则被视为公司董事会宣布解散公司。 二、聂圣哲语录部分: P88:今天无论你是杨振宁也好、李政道也好,无论你是陈逸飞也好、张艺谋也好,只要你在德胜工作,你每天早上一定要默读这句话:我实在没有什么大的本事,我只有认真做事的精神。 P107:作为企业的主人,我拼命的使企业发展的更好,使大家同样工作一天能够在德胜达到更多的收入,各方面的条件更好,到老了,生活有一定的保障。但我绝不会虚伪的说,我们是兄弟。我们永远不是兄弟!这个必须讲清楚。我办公司一开始就是按这个原则办的。有些人说:“那不行,我要回去啦”,那你请便。我宁可不办公司,也不认同你们是公司的主人。我们之间有明确的分工。 P111:在谈战略工作的时候,我们一定要谈一些人类灵魂深处的东西就是公司里职工的平等。我们的关系是合作者的关系,我们的经济关系就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这不影响我们的和平共处。我在公司里还没有过多的上海过谁吧?我作为一个企业领导者,对大家都很平等,给大家以尊重。人格上的平等并不排斥雇佣与被雇佣关系,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也不排斥人格上的平等,这是一种平等关系。这是我们中国企业最容易搞错的地方; P138:认真做事就是按程序做事。一件事即使做成了,但如果不按程序做,也等于没有成功。 P139:我最看不惯的就是“你的意思我基本上理解了,基本上都是按你说的做了”,那肯定要出大问题。 P140:现在我认为我们的程序管理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了,所以提一个口号:蔑视程序的人永远是德胜的敌人! P150:我就是为了追求秩序,为了让我们这个民族能够符合现代人的准则而追求民主、自由,追求法制,我绝对不能容忍我熟悉的人、我曾帮助过的人蔑视制度,绝对不可以,百分之百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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