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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记者 周琼总 “国酒”茅台的“领导批酒”体制,难以避免沦为利益交换的工具 11月18日,天气阴冷,时有小雨。贵阳市南郊一家监狱医院的病房里,前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519,下称茅台股份)总经理乔洪在等候他的审判结果。 20天前的10月28日,乔洪案在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乔洪被指控在任职七年时间内受贿1442万余元,此外尚有折合人民币84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乔洪对大部分指控均予以承认。他在随后的个人陈述中称,其受贿的主要原因是手中权力太大,诱惑太多。 乔洪案的爆发,令贵州茅台及其内部鲜为人知的利益纠结前所未有地展现于外部世界。人们由是得以窥见,作为中国资源垄断型企业的代表,茅台有着何等独特而复杂的面目—— 它是中国民族品牌的得意之作,其市值几乎占贵州省上年GDP总量的一半;建厂54年来,它依然靠一条破旧不堪的三级公路连接126公里外的遵义市,却经历了连续九年高速增长且成长为中国股市中深受追捧的第一高价股。 但与此同时,这个优质上市企业却呈现出一个旧式国企的诸多癌变症状:因落入当地政府及内部人控制的泥淖,使得监管制度、公司治理形同虚设;由于缺乏人才与可行方案,虽有巨资在手却依然远离世界品牌之梦、多渠道发展之梦及资本运作之梦…… 熟知茅台内情者告诉《财经》记者,乔洪案不过揭开了茅台管理漏洞下的冰山一角。尽管从业绩上看来,这次撞击并未对茅台这艘巨轮产生实质性伤害。然而警钟已然敲响,原本拥有巨大能量的茅台,其承载力与可持续发展力正在无序的管理中大量损耗。如今这艘巨轮能否转身,则不仅在于内部控制者的自新意愿,更取决于贵州省委政府的改革决心及外部环境。 案发“赴韩游” 现年55岁的乔洪原是茅台集团第三号人物,曾为贵州官场“少壮派”代表——30岁出头即出任毕节地区纳雍县县长,此后平步青云。1996年通过公开招考,乔洪被录用为贵州省轻工厅副厅长,主管糖酒行业。2000年初,贵州省轻工厅即将解散,乔洪被安排至茅台股份任总经理,从政府官员变身企业管理者。 在上一轮经济景气周期的助力下,茅台在全国建成了近700家区域经销商、600家专卖店构成的销售网络,并在每个省份设立贸易公司以协调市场。公司销售额也从1999年的9.8亿元剧增至2006年的62亿元。 自乔洪赴任茅台之后不久,对他的举报就接连不断。最终,乔洪于2007年4月30日因涉嫌受贿,被贵州省纪委的人员带走,随后数日被正式“双规”,并于2007年10月3日被批捕。 根据官方说法,乔洪是涉嫌在2002年的一次公司活动中受贿而被“双规”。当时适逢韩国主办世界杯足球赛,茅台股份由总裁乔洪领队,组织了约200人的公司中高层及优秀经销商赴韩观战。活动交由茅台股份的山东经销商姜国武经办。姜国武后于2007年3月在山东被拘,随即供出在此次赴韩活动中曾受贿,牵扯出乔洪。 一位知情者告诉《财经》记者,当时旅行社给姜国武的韩国游报价为每人2.3万元,“但姜国武给茅台的报价为3.7万元”。从中渔利近300万元的姜国武,随后与领队乔洪分享了部分“好处费”。 一审控辩争议不大 事隔一年半,“乔洪事件”在贵州仍然是个敏感话题。 10月28日,乔洪案在贵州省遵义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虽是“公开审理”,但只有手持法院及检察院核发的旁听证者方可入内,多家媒体记者被拒之门外。 上午9时许,乔洪被带入法庭。这是2007年4月以来他在公众面前的首次露面。他身着草绿色囚服,比过去略显矮小,脸上保持着平静而克制的表情。能容纳150人的旁听席分上下两层,满满当当坐着当地公检法系统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两三位党报记者。乔洪的妻儿及老父均未到庭。 历时九个小时的庭审,重点指控、审查及辩论了四方面内容:一、乔洪单独受贿情况;二、与其弟乔建华共同受贿情况;三、乔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情况;四、其弟乔建华的公司偷税漏税等问题。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0年底至2007年3月,乔洪利用担任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分管广告、供应、销售的职务之便,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广告商、经销商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弟乔建华收受21人共计114次贿赂,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1442万余元,其中包括有经销商提供1万英镑供其子乔木到英国上学;此外,乔洪尚有折合人民币84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乔洪案庭审的旁听者称,10月28日的庭审对“赴韩游事件”并未重点提及,只称姜国武曾数次行贿乔洪,但金额不大,加总约几十万元。检方还指控乔洪之弟乔建华在此次赴韩游活动中认识了经销商方卫兵,促成方卫兵在陕西办了两家茅台专卖店,后方回赠乔建华“感谢费”。 据旁听者介绍,起诉书指控乔洪单独受贿的内容极多,“念了一两个小时才念完”。从行贿人员类别看,21个行贿者中,有30%左右是茅台的广告代理商,其余70%左右主要是茅台经销商;从行贿金额看,来自广告代理商的“攻势”最猛,乔洪收到的约半数贿款来自广告代理商。一位茅台中层人员告诉《财经》记者,乔洪作为总经理,主要分管销售及广告业务。“对于茅台酒的销售,公司几位重要领导都可批字;对于广告发放及代理权的审批,则以乔洪审核为主”。 起诉书显示,对乔洪行贿金额最巨者为38岁的上海恒昌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胡铭(女,江苏海门市人)。据《财经》记者调查,胡铭向乔洪行贿始于2000年末,当时乔洪就任茅台总经理之职不过数月。在乔洪的一次上海之行中,胡铭到乔洪所住的酒店拜访,试探性地给乔洪送去3万元现金和一个皮夹,乔洪笑纳。此后七年中,胡铭向乔洪行贿39次,累计行贿人民币369万元、美金14万元,另有礼品若干。据知情者透露,无论大小节日,胡铭从不错过行贿机会,平均每两月行贿一次,单次送钱金额最高者为36万元,间或还不时赠送名牌化妆品、名牌衬衫等礼物。 当日庭上,乔洪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基本认同,仅对21名行贿者中的三笔贿款提出异议,称所收之钱早已主动上缴纪委。但控方指出,乔洪是在得知相关人员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消息后才上缴贿款,不能视为“主动上缴”。据悉,这三笔贿款均出自经销商,其中两笔为总额50万元的现金,另有一笔为价值20万元人民币的物资。 此外,乔洪对检方关于他伙同其弟乔建华共同牟取非法利益的指控亦提出异议。 检方指控,乔洪在职期间,茅台酒经销商陈晓明、方卫兵及林坚三人共向乔建华送“好处费”218万元,以感谢乔建华透露茅台酒要涨价的消息,令他们可提前低价囤酒,再高价卖出。检方认为乔洪作为乔建华的“特定关系人”,可被认定为这218万元的共同受贿人。 乔洪当庭辩称,他对乔建华收人钱财之事并不知情,亦未予认可,不应列为共同受贿。他同时对检方称其将茅台酒涨价消息泄露给乔建华的说法提出异议,“茅台要涨价是尽人皆知的事情,我在对外接受媒体采访也公开说过这件事,根本不需要‘泄露’给乔建华。” “乔洪是一个很顾家的人。”一位熟知乔洪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乔洪在家中居长,下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二弟在当地烟业集团工作,妹妹为公务员,惟有四弟乔建华无固定职业。熟悉乔家的这位人士称,乔建华性格急躁,时有粗暴言行。 据乔洪及其辩护律师的陈述,目前控方掌握的大部分事实均是乔洪主动供认的。据称,乔洪在“双规”期间,曾不停给贵州省领导及有关部门写信反映及交待情况。有知情者称,去年5月,乔洪被“双规”后不久,其妻子和儿子亦先后被采取强制措施,乔洪主动并大量交待自己的行贿情况,主要原因即希望以此为条件,争取令家人早日脱身,同时亦为自己的判决获取有利形势。 乔洪的起诉书显示,除巨额存折,乔洪还被查出拥有15套房产。不过检方尚未对这些财产的性质定性。“大家对此还有争议。”一位熟知乔洪的人士称,这15套房产中,“有三套是乔洪的合法财产,另有一些是用乔洪的合法收入购置的。”目前,这些房产的使用权均已被冻结。该人士称,不排除法庭将在查明情况后发还给乔洪家人。 “批条权”诱惑 在庭审结束前,乔洪被允许作一个简短的陈述。上述旁听者告诉《财经》记者,乔洪在庭上的每一次发言均显得沉着冷静、逻辑清晰,宛若自己的第二位辩护律师。 乔洪说,茅台是一个高度集权的企业,他在位时,权力太大,“面临的诱惑也太大了,茅台一年的销售额是80亿-90亿元,这意味着每天有成百上千万的钱物从我手上过账。”他坦承自己当了几年老总后,人生观及价值观发生了很大变化,“觉得一两万元(指对他的行贿款)只不过是小数目”。 “听起来,乔洪对茅台制度漏洞的谴责更甚于对他自己受贿事实的悔恨。”另一位旁听者说。 事实上,乔洪从茅台集团得到的个人合法收益在国企领导人中并不算低。据《财经》记者了解,乔洪任职之初,茅台集团尚未实行年薪制,而是按贵州省政府对国企领导人确定的目标考核制,一年的报酬总计在20万元左右。2003年起,茅台集团通过高管年薪制方案,乔洪的年薪被提高至50万元左右。茅台股份2006年年报首次明确列出高管层报酬数额,作为总经理的乔洪,年薪与董事长袁仁国一样,为90.18万元。 不过,有熟知茅台内情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茅台集团与茅台股份的高管层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但近半数高管在集团公司领薪,所核定之薪酬远低于在贵州茅台领薪的高管。为平息纷争,集团公司董事长季克良要求核心高管层将自己的薪水取出后,按职务情况平分。因此,事实上,乔洪真正拿到的年薪应比年报上所列之数字略低20万元左右。 乔洪当年在贵州省轻工厅的一位同事,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称,对乔洪而言,来茅台任职并不是一个轻松的决定。 “2000年在机构撤并前,省轻工厅领导安排乔洪去茅台工作,听说乔洪不太想去。”他表示,乔洪在任轻工厅副厅长之职时主管糖酒行业,其后又参与了茅台兼并习酒厂的部分工作,对茅台比较熟悉。“也许是太熟悉了,他觉得外来干部要在茅台站稳脚跟比较困难。”他分析,令乔洪犹豫的另一个原因或许是,当时的茅台高层还没有搞年薪制,仅实行目标责任制,一年的收入不过一二十万元,“乔洪可能未必放在眼里”。 但乔洪最终接受了这一任命。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茅台是一艘航空母舰,充满了巨大能量。”他希望自己能打开茅台的能量释放通道。 在乔洪看来,茅台的巨大能量根植于茅台酒自然垄断性的特征。 多年的实验结果证明,受特殊的水源、气候和微生物环境影响,离开茅台镇,就生产不了茅台酒。茅台集团公司董事长季克良告诉《财经》记者:“并不是茅台镇所有的地方都可以生产出茅台酒,能生产的大概只是2平方公里多一点的地方。” 但优势的另一面即是茅台的包袱与障碍。受诸多条件限制,茅台酒产量有限,2000年以前茅台酒的销售基本实行计划配给,“没有批条就搞不到酒”。即使在上市七年后的今天,茅台酒的销售仍依循计划经济模式下的操作手法。按照乔洪在庭上的供述,“60%左右的酒按年度计划分配给各经销商及重要的终端客户;另有40%的酒由领导审批决定。” 知情者称,茅台股份及其母公司茅台集团公司同一班高管人员同时在两个平台上任职,只是具体职务有所不同。现年70岁的季克良仍是茅台集团公司董事长,兼任贵州茅台上市公司董事。季原本1999年就已到退休年龄,但作为“老领导”及“明白人”,季克良在茅台可起到稳定局势的作用,因此连续五次被贵州省委组织部延任。 据茅台内部人士称,季克良在批条的问题上谨小慎微,“他主张腾出身来管理全局及技术指标,尽量不批酒”。但事实上,在现有销售及制度模式下,季不过是把批条权下放到其他高层手中。 展开茅台的权力路线图,可以看到这样一幅景象:最受瞩目的茅台酒批条权分属茅台集团公司及茅台股份的几位核心高管,下属销售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亦可在一定数额限制之内少量批条。茅台酒“批条”多年来可由上述人等“一支笔决定”,“特殊情况下曾要求三位主要领导(即集团公司董事长季克良、茅台股份董事长袁仁国及总经理乔洪)共同批字决定,但这种情形并不多”。 乔洪以原主管部门的上级领导身份调任茅台,“在批酒的问题上基本不受监管”。销售高峰期,常可见到经销商或特殊身份者在乔洪或其他高管门前排队等候批条。 除了批酒权,还有广告审批、物资(包括各种生产物资、办公用品、员工福利用品等)采购、基建项目发包、人事安排等多项审批权,分属集团及公司的近十位高管。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亦有相应权限。 根据茅台股份2007年年报,公司当年仅广告费投入即高达3.055亿元。以前几年的广告费支出亦在3亿元左右。乔洪案中,“送钱”最多的上海恒昌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胡铭除向乔洪行贿,还向茅台原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兼宣传广告策划室主任许飙行贿16次,金额共计153万元人民币和8万美元。 “茅台集团内部管理最大的问题是缺乏内控机制。”贵州省政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在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说。 求变有多难 《财经》记者获悉,此次涉及乔洪案的21名行贿者在缴清相应罚金后,已全部恢复正常生活与工作。其中行贿金额及次数最多的上海广告商胡铭被处罚金50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茅台高层中,除原茅台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兼宣传广告策划室主任许飙,其余人员未受牵连。 “贵州在查处和判决此案的过程中,采取了保护茅台发展的态度。”一位接近当地法院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涉案经销商均为茅台核心经销队伍成员,有的人已跟随茅台逾十年。 一位熟知茅台内情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乔洪事发后,茅台在“廉政建设”上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比如对大额物资采购、基建工程发包要求启用招标程序等。 但这位人士告诉《财经》记者,茅台目前对酒的“批条”管理尚没有改革计划,“供不应求,只能计划为先,并且茅台作为‘国酒’,政府官员方面的需求是没有定数的,不得不留出一些量来批条。” 他表示,老牌国企茅台的现代企业管理之路还极为漫长,关键要看地方政府的决心。在此前提下,方可谈及内控制度的完善、稀缺性资源如何进行市场化运作、如何定价等管理议题。 作为西南地区市值最高的上市公司,茅台还承载着贵州省的诸多区域发展梦想。除了茅台自身的发展,贵州省重大项目一旦缺钱,茅台亦常以省“二财政”的身份根据政府指令投资。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随着贵州微硬盘项目的失败,茅台2003年-2004年间依据政府指令对该项目的1.5亿元投资及其后的1亿元借款至今无法收回。 茅台集团董事长季克良告诉《财经》记者,茅台的下一个目标是成为世界名牌。“茅台必须走出去,在海外市场也成为名牌”。然而,手握47亿元现金的茅台并没有足够的人才储备及可行的方案。 据悉,贵州茅台总经理之职至今未找到合适人选,仍由董事长袁仁国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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