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所证明的是:1、证明与其它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上一家企业的就职经历证明;3、详细一些的,可说明与上一家企业是什么原因解除的劳动关系。 需要入职员工出具离职证明,主要是证实员工已与上一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以避免重复或称之为双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动法是不允许这类情况的。其次,也是就业背景的最好证明方法之一,详细一些的离职证明中还会提到上一个岗位名称是什么、薪酬是多少、离职的原因是什么等等问题,也可以对即将入职的员工做一定了解。 不开离职证明当然是在劳动关系、手续办理、执行的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怕留有被员工起诉的证据,所以才会不给开具的。 离职证明的开具与否,虽然在劳动法律方面没有明确说明,但仲裁员或法官会告诉我们,“开离职证明是企业应该履行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