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管理者和管理者代表 ISO9001:2000第5.5.2条指出:“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一名管理者……”(以下简称“管代”) 首先,谁是“最高管理者”?一般企业认为,“最高管理者”,就是企业的总经理。所以,一般由总经理签署任命书,任命一名“管代”、总经理发布《质量手册》、总经理制定发布“质量方针”等等。 这里有个小小的认识误区:标准中说的“最高管理者”,不一定是一个人,而是“在最高层指导和控制组织的一个人或一组人”(见ISO9000:2000的3.2.7条)。 我们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大多数是这样的(下面在说到其他问题的时候,还要多次引述这样的组织结构,实际上我只见过这样的企业):一个经理,几个副经理,下面还有若干部室(有些部室下面还要更细小的结构,由于和我们的问题无关,暂不考虑它们了)。每若干部室如果工作性质相近的,由一个副经理负责直接领导,或者说每个副经理分管某方面的工作,也就是分管几个部室。 对于这种类型结构的企业,谁是“最高管理者”?当然只能是由经理、副经理组成的一个“领导班子”。他们掌控企业的运行,指导企业的未来走向。由总经理来发布任命书这件事没错,总经理确实是“最高管理者”。但是从概念上,我们还是有必要明确:总经理是最高管理者之一;但最高管理者却不等于只是总经理。虽然这个问题不是什么大问题,即使搞错了,也不会影响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但是搞清这个概念,却有助于我们对下面这个问题的理解。 第二个要说的问题,就是管理者代表(“管代”)。 ISO9001指出了“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一名管理者(作为管理者代表,履行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职责)”,见ISO9001:2000第5.5.2条。 这里只说了,管代是由最高管理者任命的,没有说从哪里任命。标准的原文是“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这句话的含义似乎是——只要是“管理者”,不管他目前担任什么职务,都可以被任命。 我们的绝大多数企业也都是这样认识、这样做的。不信你就去调查一下:企业的管代担任什么职务?你会发现:起码一半以上的管代是质量部长(或质量科长、质控部长之类)还有小部分是“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或“企业管理部”部长之类,也许有那么几个企业是主管质量的副经理。 这样对吗? 我做过多年的管代,备尝其中的艰辛、无助。一个质量科长,要对整个企业各个部门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要组织各部门人员对各科室的工作进行审核,谁能听你的?不错,你有“尚方宝剑”(总经理发布的管代任命书)在手,你可以去审核他们的工作质量,你可以发“不符合通知书”,……他们不会和你硬抗,但是他们可以和你软磨,可以对你敷衍,他们和你是平行的职务,你除了到经理那里“告状”之外,对他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前面说过,从ISO9001:2000第5.5.2条看,似乎是任意一名管理者,经过最高管理者的任命,都可以成为管代。这是不对的,是又一个认识误区,而且是事关重大的认识误区。 我们来看看GB/T28001标准中关于管理者代表是怎么说的—— GB/T28001标准4.4.1条指出:“组织应在最高管理者中指定一名成员(如:某大组织内的董事会或执委会成员)作为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职责,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确实施,并在组织内所有岗位和运行范围执行各项要求。”(OHSAS18001标准也是这样说的) GB/T28001标准虽然不是9000标准族的,不过我想拿来做参考是可以的。 这里的阐述(下划线部分)非常明确:管代是从最高管理者中产生的。而前面说过,对于我们的大多数企业结构来说,这个“最高管理者”是经理与副经理组成的“领导班子”。就是说管代如果不是经理的话,也起码应该是一个副经理。 (注意,我说这句话还有一层含义是:经理本人也可以成为管理者代表。我们前面说了,谁是企业的最高管理者?领导班子。那么谁是这个班子的代表?总经理当然不会说他不是。这是顺理成章的。总经理 “代表”了最高管理者,来主持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尽管从来没有听说哪个企业这样做过。) 不但从文字上是这样,就是从实践情况来看,也应该是这样,起码在我国的大部分乃至绝大部分企业,也应该这样办。不这样干,ISO9000质量体系就没法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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