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就业压力的不断提升,创业成为青年人的新宠,但由于他们年轻,缺乏对市场、行业的了解,多数人不敢轻易“下手”,因为毕竟创业要承担很大的风险,那对此怎么办? 日前,据有关媒体报道,目前出现了“创业卧底族”,他们在创业前去同类的行业内打工,通过这种方式学习经营经验,http://0766.job234.net (云浮) 待到他们认为足以“下手”的时候,再开始自己的创业。这是不是一个积累创业经验的好方法?是否跨越了道德的底线?是否还有更好的方法?还是一个人人常用的创业法则? 欢迎大家共同讨论!
盗亦有道 小时候看过一本小人书,名字叫《偷拳》,讲的是杨露蝉为了学到陈式太极拳,不惜在陈家“卧底”,最终感化了太极拳师陈长兴,得到亲传,成为一代宗师。 把这个故事拿到今天的职场上来看,杨露蝉属于先打工后创业的典范。我们可以这样解释杨露蝉的创业经历:为让自己在同业中达到较高的造诣,他选择了同业中最有影响力的陈式太极拳公司“卧底”,并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从一个打杂的一跃成为总经理助理,得到了公司业务精髓,这为他创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矗而他最成功之处在于他没有也从未想过把陈氏公司的精髓据为己有,而是在自己做大的前提下帮助陈氏上市,让自己与老公司实现双赢。这应该算是职场中人创业的最高境界了。 如今,许多人都想通过创业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可对于一无经验、二无客户的年轻人而言,做起来却难上加难。于是他们想办法进入同业中的优秀公司,边拿薪水边学习,这成了许多创业者的首眩我们当然不能以杨露蝉的境界来要求所有的职场中人。事实上,也并不是每一个职场中人都担负着把老公司做大做强的重任。如果你觉得自己各方面条件已经成熟,大可以坦坦荡荡和老板说拜拜。但你应该心存感激,用感恩的心去回报老公司的无私。这当然也不是所有职场中人的道德底线——你完全有理由把底线定得更低些——譬如,只要你能够保证没有把公司原有的客户“盗”出来;譬如,只要你保证没有把公司的商业秘密据为己有等。 授人以鱼不若授人渔,这是先生的哲学。而作为学生,去好的公司中为创业作准备,所要学的其实最关键的也在于“渔”而非“鱼”。学到了“渔”而不执著于鱼,可谓得其精髓(管理的方法、经营的智慧等等),智慧、胆略、见识、仁义都有了,深谙“盗”之道,堪称“大盗”;仅仅执著于鱼(眼前的客户、公司的进货单等等),而不去理会“渔”的存在,这种人一定是把狡猾和无知当成智慧去理解了,因此只能被称为人人喊打的小偷。两字之差,境界一去千里,不言而喻。 企业应学会自我保护 是谁给了“卧底”者一个空间?不是企业自身吗?有的企业抱怨,抱怨谁呢?抱怨法律缺失吗?有的企业谴责,谴责谁呢?“卧底”者吗?但他们有没有责问过自己?一味地去怪社会、赖别人,有什么意义?有那工夫还不如把自己的管理机制完善再完善。 社会是在竞争中前进发展的,而法律制度也只有在社会发展的前提下才能得以完善,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无论是谁,都在为这种发展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有些人从正面,而有些人则是从反面。 或许在有些人看来“卧底”有悖于道德,我也同意,但对此你我又能怎样?现实生活中,违背道德的事情经常发生。有人排队加塞了,有人从楼上往楼下扔东西了,他们侵犯了公众利益,他们必然会得到公众的谴责。与此同时,我们更应该考虑,如何才能杜绝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发生,这是社会应该考虑的问题。 而作为“卧底”这一行为,它可能伤害的是企业的利益,所以企业应该考虑如何解决。但如果“卧底”具有普遍性的话,那它伤害的不仅仅是企业利益,同时也影响到了社会的经济秩序。所以当它发展到某种程度的时候,又上升为一个社会问题,这时就应有相关的法律出台加以制约。 国外对于员工辞职是有规定的,比如他们在进入企业前要签订相应的“保密条款”,在离职后多长时间不能在同行业中服务等,这些其实都是对企业合法利益的保护,也是在有效地防范“卧底”行为的发生。 我觉得,在我国法律尚待完善的今天,企业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利益,一个是从相应的协议中对员工加以约束,当然企业可能对此要付出经济代价,http://0660.job234.net (汕尾) 但与企业长远利益相比,这应该是值得的。另外更应该在内部制度上加以完善,尽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具体怎么做?不应是我考虑的范围,而是那些有可能被“卧底”的企业应该考虑的。 创新才是创业的首选 “创业卧底族”以打工的名义潜入各行各业,说得好听一点是去学艺的,不客气一点说则是去“偷艺”的。他们寻求的不是在工作中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是在谋求一个过渡期,一个可以让自己寻到“宝藏”的契机。他们带着一颗“私心”来,想捧着一箱“金子”走,至少也要拿到开这只箱子的钥匙,这是他们的从业目的决定的。 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以达到集大家之所成提高自身水平、提升综合素质,本无可厚非,可问题是,“创业卧底族”的“良苦用心”并非如此。他们的这种学习从一开始就渗透了不纯的动机,始终都在道德底线和法律边缘徘徊。这样步履匆匆,这样急功近利,我怕他们还未创业,或是刚刚创业,就跳入了“雷池”。或许有人觉得我是危言耸听,但想想他们的目的,他们打工是为创业的,假如在被“卧底”的企业中,一时难于获得对自身有价值的东西,他们会怎样?我很难想像他们不会跃入“雷池”。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觉得“创业卧底族”应是当今就业市场重压下催生出的一种就业形态,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本不该有诸多诘问。但我希望,他们在“卧底”的同时要理性,不要以牺牲道德和触犯法律为代价来获取创业信息,因为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底线,超过了这个限度,性质就会发生蜕变,就会很危险。 在信息时代里,社会变化一日千里,即使你“卧底”成功了,也并不意味着你的创业就可以成功,毕竟你学到的只是一层表皮,有很多细节性的、专业性的东西还有待深入学习挖掘,以至创新。往往“卧底”能得到的只是一种模板、一种模式而已。创业之路漫漫,不可能一蹴而就,它呼唤的是创新,而不是照搬别人的模式,重走别人的道路。所以我想说,创新才应是创业的首眩“创业卧底族”需要道德约束据说现在有一种创业者,被称为“创业卧底族”,他们的创业路径是,先在自己选定的行业里卧底,名曰打工,借助这个平台,了解行业资源,等拥有了足够的经验、等业务轻车熟路之后,便另起炉灶,创一番自己的事业。 用传统的道德观评价这种创业思路,肯定是不道德、不可取的。但现代人又有谁在意传统道德呢?更何况“创业卧底族”声称只要不触犯法律就行。是呀,法律条款是有限的,而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虽然法律在不断完善,但往往赶不上欲望面孔的不断变化,这有时也让法律束手无策。 从某种意义上讲,“创业卧底族”钻的就是知识经济时代公众道德没有完全形成的空子。因为人们习惯了以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时代的公共道德准则来关照现代人的行为,结果发现以往的道德标准似乎失去了效力。从“创业卧底族”的行为表面看,他们不是到农民的田里偷果实,也不是到工厂里偷生产资料,所以,不会立刻引起公众道德的谴责,法律又奈何不了,所以,他们可以明目张胆地标榜“创业卧底”,作为一种时髦去推崇。 人性的弱点决定了人总是在寻找各种机会钻空子,总是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满足自己的欲望和需求,限制人性弱点的泛滥仅靠法律显然不够,需要社会公德意识的觉醒。在知识经济时代,经营者都需要建立一套自我保护机制,用以保护自己创造的平台以及自己发展和经营的资源,像农民要保护田里的果实、工厂要保护生产资料一样。 与此同时,还有一个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也是不容我们忽视的。在知识经济时代,个人的创造力和影响力越来越得到尊重,但当客户对某个人的信赖大于对单位的信赖后,客户就会随着个人走,这也就使企业的客户随着业务人员流失而流失掉了。这一现象在广告、旅游、出版等行业表现较为突出,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我不能说这种现象是种违法的,但至少我觉得有些不道德,如何解决,有待我们进一步思考,但我觉得,长此以往,对于企业和个人职业发展都十分不利,因为它打破了一种经济秩序。 在法律有待完善的今天,在人们的欲望千变万化的今天,我们的许多行为更需要道德的保驾护航,“创业卧底族”自身也如是。 假如人人是别人的“卧底” 贺小妹大学毕业后闯深圳,应聘到A公司担任“电脑工程师”。上班后的第二天,被A公司外派了一个任务,力争尽快到B公司上班,加入B公司后的任务是:每天及时向A公司汇报B公司的运营机制、管理方法、销售价格变化等信息。 成功“卧底”三个月后,B公司领导竟然也派贺小妹去C公司“卧底”。这使贺小妹异常震惊。她对新公司的“负罪感”减轻了,对新老板“仅存的最后一点美好希望”破灭了。她心中产生屈辱与失落感。于是毅然回到A公司,但老板对她“擅离职守”的行为非常不满,原来许诺“部门经理”的位子不给她了,贺小妹陷入“去”与“留”的尴尬境地。 这是目前广泛存在的“创业卧底”现象中的一例。起初读到这则故事,只是一笑了之。后来趁失眠的“机会”,细细琢磨这件事,觉得其中似乎蕴含着重要的“哲理”。这“哲理”就是:假如人人都变成别人的“卧底”,我们这个社会将是一个什么样子? 最简单的图式是这样的:张三到李四那里做“卧底”,张三得利,李四受损;李四到王五那里做“卧底”,李四得利,王五受损;http://0762.job234.net (河源) 这样一利一损的结果是,李四得失均衡,张三净得,王五净损。为什么李四能得失均衡呢?就因为李四是处在这个“卧底链条”的中间环节。这意味着只要你不是处于两端,这个“卧底”游戏对你来说就是无所谓的。 问题是张三必须钻入一个上家的圈套,用自己在这里的“失”去平衡从李四那里骗来的“得”;王五必须骗到一个下家,用自己在下家的“得”去弥补李四给自己带来的“失”;如此“家家”相传,使整个社会获得平衡。 但是假如张三是一个很幸运的人,只有他去卧别人的底,别人从不卧他的底,假如王五是个很“老实”或“诚实”的人,他从来不知道或根本不愿意去卧别人的底,这个“卧底链条”就中断了:得利的人永远得利,受损的人永远受损。这“链条”的断裂,使一些人没有代价地得到,而使另一些人永远无可挽回地失去。 那些“老实”的人,那些“诚实”的人,那些虽不“老实”“诚实”却找不到机会的人,就成了这个“卧底链条”游戏的牺牲品。 快到天亮的时候,我终于睡着了。没有了“失眠”,我也就没有了空闲去思考“卧底链条”之类稀奇古怪问题。醒来后想起贺小妹心中的“痛”,觉得她“屈辱”与“负罪”的感觉,也许是不必的:这“卧底”的游戏不会因你心中有“痛”而终止,也不会因你心怀坦荡而改变;在这无穷无尽的“生存长链”中,每个人都是其中的一环。 当接力棒传到你手上的时候,你可以点击“继续”,也可以点击“忽略”,但你就是点击不了“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