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昆明市人事局了解到,《昆明市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即日起施行。其中,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将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不得在由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被提拔科级干部要符合5个资格
据介绍,选拔配备科级领导干部主要采取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应当在单位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则要具备5个资格: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后备科级领导干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担任科级正职的须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或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担任科级副职的须任科员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正常履行职务所需的身体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时,将逐级提拔。但是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一级提拔。
公选人数招考比例至少1:5
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将由昆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当出现科级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跨部门均无合适人选的;选拔专业性较强、特殊职位科级领导干部的;科级领导职位空缺较多,需要集中公开选拔的;从企事业单位调任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其他需要进行公开选拔等任一情形时,将进行公开选拔。
公开选拔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
同一职位任职五年科级领导将予转任
据介绍,科级领导干部5种情形之一时,将予以转任:在同一职位(岗位)任职五年以上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不适合在本岗位继续工作的;因工作需要的;其他情形需要转任的。属建筑设计、审计等专业性强的岗位,经批准转任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年。
按照《办法》规定,昆明将实行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凡属于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之一的,将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不得在由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同时,还要实行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任用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重要公务未完不能辞职
除了当男年满五十三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的,原则上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免去现职,并保留原职级待遇以外,科级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不胜任的;由于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将被免去现职。
科级领导干部由于个人或者其他原因不愿担任现职的,必须写出书面申请递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请党组(党委、党工委)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擅离职守。
需要注意的是,当出现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有其他特殊原因的情况时,科级领导干部将不得提出辞职。
科级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应当降职使用。
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用
《办法》中要求,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必须遵守“十一不准”纪律,不准以办公会议、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用。
在监督方面,昆明将建立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由昆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宣布无效和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