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后人 - 

自然法则---吸引定律

[复制链接] 14
回复
221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22:08:21 | 只看该作者
  以前的领导人往往忽略了这个秘密的一个重要部分,那就是要将此秘密与他人分享,现在的时代是历史上最好的时代,人们第一次有了这样的能力,可以在指尖上轻松地获得知识。当我们观察我们的周围,甚至观察我们的身体,我们所看到的,只是冰山的一角,想想这件事:看看你自己的手,你的手看起来是实体的,但实际上并不是,把它放到适当的显微镜下,你可以看到大量的能量在振动。
  有的东西都是同样的能量组成的,不管是你的手,还是海洋,还是恒星,所有东西都是能量。让我来帮你理解这个概念,这是我们的宇宙,我们的银河,我们的星球,然后是单个的人,然后,在这里面,是身体,我们的器官系统,然后是细胞,然后是分子,然后是原子,最后是能量。
  我们谈论某个事物的时候,有很多的层次可讲,但宇宙中所有的东西都是能量。不管你住在哪个城市,你身体的能量足够照亮整个城市一个星期。
  很多人根据这个有限的身体来定义他们自己。但你不是一个有限的身体。在显微镜下,我们可以观察到能量场,我们关于能量的知识是这样的:你找到一个量子物理学家,问,“什么构成了世界?”她或他会说,“能量”,好吧,那么请描述一下“能量”。它永远无法被创造或破坏,它自古至今都存在,曾存在的东西永远都会存在,只不过是从一种形式转换到另一种形式而已。那好,你找一个神学家,问问同样的问题:“是什么创造了宇宙?”他或她会说,“上帝”。那好,请描述一下“上帝”。自古至今都存在,无法被创造或破坏,一切都将存在,都将永远存在,永远只是从一种形式转换到另一种形式而已。你看,都是同样的描述,只是不同的术语。
  因此,如果你认为你就是这身到处跑的“人肉衣装”的话,你需要重新想想。你是灵性的存在,你是在一个更大的能量场中活动的能量场。我们都是互相联系在一起的,只是我们可能没有看到这一点。
  没有什么“外面”、“里面”,宇宙中的所有东西都是互相联系的,是一个大的能量场。
  你就是能量之源的一个延伸。你带着你的华美的身体来到这里,但你的身体却会误导你,让你看不到最重要的部分,看不到你的本来面目。你就是能量之源,你是永恒的生命,你是上帝的力量,你就是你所称呼的“上帝”。
  根据《圣经》,我们可以说,我们就是上帝的形象,上帝的荣耀。我们可以说,我们就是宇宙意识到自己的一种方式。也可以说,我们就是无限的可能性。所有这些都是对的。每一个伟大的传统文化都告诉你,你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荣耀被创造的。这意味着你拥有创造世界的潜在力量。是的,你确实如此。 也许现在你已经创造了对你来说是美好和有价值的东西。也许你还没有,我想问你的问题是:你现在生活中的结果它们是你想要的结果吗?它们是否是你值得的(配得上你的)?如果不是,那是不是现在就应该改变这种状况?因为你有能力来做这件事。
  一切的力量都来自内心,因此都在我们的掌握之下——罗伯特·柯里尔
  有很多人觉得自己是生活的牺牲者,他们经常提到过去的事情,例如,生长在一个父母虐待孩子的家庭或者一个不正常的家庭。我想告诉你的是,大部分心理学家认为,85%的家庭都是“不正常”的。这就好像,突然之间,你不再是很特殊的了,我的父母是酗酒者,我的父亲对我很凶,我六岁时妈妈和他离了婚。
  从13岁到18岁,我参与街头帮派,是个街头小混混。我出过一次严重的摩托车事故。我在达拉斯的时候曾经几乎是无家可归,我在休斯敦过了15年的贫困生活。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有学习障碍,人们都说我将什么也学不成。他们告诉我,我将不会阅读、书写和交流。一事无成,一辈子不可能有什么名气。
  基本上每个人都有类似的故事。但这只能把它叫做“那又怎样”。真正的“怎样”在于你现在要怎样做,你现在如何抉择。因为你既可以关注过去的事,也可以关注于你想要的事,而当人们开始关注于他们想要的事的时候,他们不想要的事就会开始消散。这一部分扩展了,另一部分就会消失。
我们希望你能够做到有意识地放送你的思想,有目的地指导你的思维,做你自己经历的创造者,因为你是你自己思想的主人。
  吸引力定律的优美之处在于你可以从现在开始。你现在就可以开始真正的思维,在你的内心创造和谐和幸福的情感之音。
12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22:08:34 | 只看该作者
  吸引力定律会响应你的思想,现在你就可以改变你的信念,比如,在宇宙中有足够多的资源,或者,“我将一切顺利”。或者,“我不会老,我越来越年轻。”借助于吸引力定律,我们可以按我们希望的方式去创造,将你解放出来。脱离那些旧的,老的思维模式和信念,从此证明,在你里面的力量,比整个世界的力量还要伟大。
  有些人可能会这样想,“嗯,这些听起来不错,可我做不到”。或者“她不让我这样做”,或者“他永远不可能让我这样”,或者,“我没有足够多的钱来这样做”,或者,“我不够强壮,做不到”。或者,“我不够富有”,或者,“我不够……”或者,“我不够…我不够…我不能…我没有…”每一次的“我不……”都是一次创造。
  不论你认为自己行还是不行,你都是对的。这是亨利·福特的名言:所有这些有什么极限吗?绝对没有,我们就是没有极限的生命。我们没有最高限制。我们的能力,才华,天赋,力量,这个星球上每一个人的能力,都是无限的。
  上帝并没有一个黑板挂在天上,上面写着你人生的目标、任务。天上没有这样的黑板,上面写着……“尼尔·唐纳·沃许,一个英俊的人,活在二十世纪初期,叫他……”而我所要做的,就是要真正地理解我在做什么,我为什么在这里,就是要找到这块黑板。找出上帝心里对我真正的想法。当然,这样的黑板并不存在。
  因此,你的人生目标由你自己定义。你的任务就是你给你自己的任务。你的生命将会是你创造的样子,不需要任何其他人来裁判。
  不论是现在还是永远,我花了许多年才理解到这一点,因为我一直在这样的观念下长大。好像是我必须做某些事情,如果我没做,我就会想,“上帝会不高兴的。”我后来认识到,我生命的首要目标就是去感觉和体验喜悦快乐。然后,我只作那些可以带给我喜悦快乐的事。我们有一句名言,“如果不好玩,那就别去做。”
  欢乐,爱,自由,幸福,欢笑,就是它。如果,噢!如果你坐在那里,静心一个小时可以体验到喜悦欢乐,天啊!(神啊!)那就去做吧!如果你吃意大利腊肠三明治的时候可以体验到欢乐,就吃吧。当我爱抚我的猫的时候,我就处在一种快乐的境界。或者,当我在大自然中漫步的时候,我也处在快乐的境界。我要经常性地让自己处在这种状态中。当我处在这样状态的时候,我要做的就是有意识地想想我所希望的事情,想想我所希望实现的目标。
  内在的快乐其实就是成功的燃料。
  任何让你感觉美好的东西总是会为你引来更多的美好。
  你现在正在听这些道理。这也是你自己吸引到你的生命里的。如果它给你的感觉好的话,那你可以选择你要不要接受它,应用它。如果它给你的感觉不好,那就放下它,去寻找另外能让你感觉美好的事,那些和你的内心产生共鸣的事物。
  跟从你的欢乐吧,宇宙会在四面都是墙的密室中为你打开一扇门——约瑟夫·坎伯
  神学大师约瑟夫·坎伯说:“跟从你的欢乐……”我们认为,这是我们听到的出自人类口中的最美妙的言词。如果你跟从你的欢乐,你就会跟从在所有方面富足和康乐的道路。
  和我们一起享受生活吧,因为生活是如此的美妙。生活是精彩的旅程。
  你会活在不一样的现实中,过着不同的生活。人们会惊讶地望着你,问:“为什么你和我会如此的不同?”唯一不同的就是,你在生活中应用这个秘密。然后你就可以去做,拥有或成为过去人们曾说“你不可能做,拥有的事或成为的人”。
  我们正在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在这个时代,最后的疆界不是宇宙空间(像星舰迷航中所说的外太空)而将会是人的“心”。
13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22:08:45 | 只看该作者

  我看到一个无限潜能,无限可能性的未来。记住,我们只是用了5%的大脑潜能,通过恰当的训练,可以激发100%的人类潜能。因此想像一下,当人们发挥全部的精神和情感潜能时的世界吧。我们能到达任何地方,能做任何事情,一切都能达成。
  在心中去看和认可你应得的美妙,每一本宗教书都这样告诉我们。每一本关于哲学的伟大著作,每一位伟大的领袖,所有历史上的非凡的伟人们,去学习这些睿智的人们,他们许多人都已经在这部电影中出现。你知道吗?他们全都知道一件事,他们了解这个秘密。现在你也了解了,你越去运用它,你就会越了解它。
  你也许会觉得,如果你能早点听到这些话,可能会更容易接受一些。在你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就告诉你这些,如果我们是在你生命的第一天来到你的面前,我们会对你说如下的话:“欢迎你来到美丽的地球!”没有你不能成为、去做、或者拥有的事物。你就是伟大的创作者。你之所以在这里,就是因为你强大的希望到这里的意向把你带来的。前进吧!思想你所希望的,吸引那些可以帮助你决定你的真正理想的经历,而一旦你决定了只将你的思维专注于这件事情,你的大部分时间将花在收集数据上。收集那些可以帮助你决定你的理想的数据。但你的真正工作在于决定什么是你的理想,并将心力集中于理想之上。因为通过将心力集中于你的理想,你就会吸引它。这就是创造的过程。
我相信你是伟大的,相信在你的身上,有一些宏伟的东西。不管你的生命中发生过什么,也不管你的年龄有多年轻或者多老,在你开始好好地去想,你内在的伟大,这股力量,是比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更强大的。然后,它就会开始出现。它将会接管你的人生。它会给你吃的,穿的,它会引导你,保护你,指导你,维持你这个生命,如果你愿意的话。
  这就是我现在所确知的。
  轻松一点,开心一点,你不需要做任何事,只需要做你喜欢的!
14
发表于 2012-10-23 17:07:54 | 只看该作者
好文,看了
15
发表于 2012-10-31 19:20:00 | 只看该作者
太长了,真心看不了。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