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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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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者
呵呵,有1-2个建议,我们有做!
真正的偏方,有后遗证!
第一条,对于离职人员,我不清楚有那个人事资源经理会在下家公司打电话问时,会说好话!除于是你的铁哥们!
第三条,离职证明,限制了员工的流失,对于人才来说,也是一种约束,但是如果你又提供不了相对好的环境,你就等着对方反水吧!
个人偏见,欢迎大家拍砖!
修身者
交流者
说的有一定道理,以前入职表的证明人是一个部门的,提倡写人力资源部的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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