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2008年3月1日起,我国个税起征点将从现在的1600元/月上调至2000元/月。 根据测算,调整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总人数比例将由目前的50%左右下降到30%左右。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说,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草案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也有些常委委员认为还应再提高一些。据测算,此次把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2000元/月以后,工薪阶层中的70%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3000元至5000元的劳动者,将减轻税负40元至60元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