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报条款:
一、赞助权:
本次活动将在演出背景板上冠以赞助企业或产品的名称
二、领导权: 各赞助企业可委派代表出任大赛组委会副主任,参与组委会领导工作,并出席相关的重大活动。邀请各赞助企业企划部主管担任大赛组委会宣传要职,共同搞好对大赛的宣传。 三、标识权: 大赛期间,所有对外资料(报名表、参赛证、广播、网站、创世纪商情报纸、赛场周围广告、光盘制作等材料)均出现赞助企业名称。 四、新闻回报:
大赛组委会与赞助企业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突出以下内容: 1、××企业全程赞助本次活动。 2、赞助企业领导于会上发表讲话。 3、发布新闻,新闻通稿标题突出赞助企业名称,公布相关情况。 4、与到会领导、著名艺术家、冠军选手合影留念。 五、赛场广告回报: 1、比赛现场正面背景显著位置标明赞助企业名称、标识以突出宣传企业。 2、提供赞助企业广告牌 (数量及尺寸待定),展示赞助企业文化。 3、赛场外标有赞助企业名称或产品名称的横幅、空飘气球、竖幅、装饰气球、充气拱门祝语广告。 4、比赛场现场显著位置均设有企业名称、产品名称等内容的宣传条幅、广告。 5、提供相应场地,供赞助企业摆放自身产品,及配有文字、图片说明及企业文化阐述等内容的展架。
6、提供相应场地为冠名企业展销自身产品。 7、安排参赛选手在印有赞助企业标识的背景板前接受媒体访问。 8、设立留影纪念场地并摆放赞助企业产品或模型。 9、悠财网上挂赞助企业的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