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的人 干好营销靠什么?一是天赋;二是态度。 营销无所谓喜欢不喜欢,只有适合不适合。清代大才子袁枚说得好:铁棒可以磨成针,砖头不能磨成针。关键你要掂量自己——究竟是砖头还是铁棒。倘若是砖头,那你尽早改行。虽然这个行业需求人才量大,但如果你不能成为精英,充其量混个饱饭而已。你不要想着自己努力一下靠中间一点,这是奢望——在营销界,你要么是精英,要么什么都不是。而阿木是掂量了好长时间,才走上这条路的,也是我的宿命吧! 再说态度,营销人要做营销的人,从经营个人品牌开始,注意知名度的传播,美誉度的塑造,及认知度的维护。因此“要卖商品,先卖自己,深入骨髓,营销一生”,不仅是口号,还得付于实践,营销自己,时时谨记,刻刻提醒,永不懈怠。 当然,人生是多样化的,态度是多元化的。你喜欢太极的慢、静、柔,他喜欢截拳的快、准、狠,个性不同,差异难免,不必强求!但营销人最好进行“自我营销”,这样你就是营销的人,境界更高。之所以营销人要自我营销,升态度换境界,原因有三: 首先,营销人的自身特点决定要自我营销。 这是个同质化的时代,是个缺乏差异的环境。我们是帮企业量身定做一套走出同质化竞争、适合它的营销策略,一般都是独一无二的差异化竞争模式。若营销人都不能走出同质化的命运,怎么与众不同,怎么在激烈的竞争中凸出自己,又怎能帮企业“远离竞争”,走差异化之路呢?因此营销人要拒绝“同质化”。在这个营销等于传播的时代,我们要高喊“传播万岁”,将“自我传播”进行到底。 其次,营销人自我营销的门槛、成本更低了。 有时,我总感觉我们80后的营销人很幸福,有更多传播自己的平台,不像以前必须和业内资深人士挤在专业的平面媒体一同竞争,毕竟人家老江湖了,和编辑一般也熟,在同等质量的文章下,人家有“优先权”。现在环境不同了,有网络这个传播工具,我们能更好地传播自己。 真的,你不得不相信网络的力量。尤其对“非著名”的营销人来说,网络传播自己的效果更能立竿见影。许多中小公司需要策划、咨询服务时,它请不起大腕,或不愿掏高价,而“非著名”的营销人又太多,它没法判断优劣,只能借用网络搜寻适合自己的那一个。 再次,营销人要对得起自己“三合一”的“天赋”。 “三合一”指:兴趣、个性、潜质。只有“三合一”后所对应的职业才是你的人生归宿,也是老天给每位朋友预备的“天赋”的所在地。找到后,你再拼命,加以时日定会在某行出类拔萃。 照此来说,每个人其实都有天赋,只是自己很难找到而已。大卫·奥格威,这位现代广告之父在35岁前当过见习厨师、推销员、农夫、业务经理、情报员,可始终感觉不是自己想要的东西,当发现广告后才豁然开朗,原来老天已为自己安排好了归宿,四年后就成了世界最著名的广告文案家。再比如丁俊晖,不需要学什么数理化,背什么英语单词,只要一门心思地打台球就能“封王”。这就是“三合一”的“天赋”使之爆发出了人生最耀眼、最炽热、最大效应的能量。 可惜的是很多人一辈子也没有找到自己的那个“三合一”的“天赋”。如果营销人把准了自己“三合一”的“天赋”对应的职业就是干营销,那是幸事,岂能简单应付?还不得“深入骨髓,营销一生”,即使成不了大师,也能成“白骨精”(白领、骨干、精英)。但是营销界有不少人找错了“三合一”,跑来促热闹混饭吃,于是为工作疲于奔命;那些适合干营销的人虽然也累,但累得舒心。事实上这些人之中集大成者已把营销当成了自己的生活方式,时时刻刻都无意识地用营销思维解决问题。 末了,送阿木的宣言与诸位志气相投的朋友们共勉:活着就要营销/营销就要玩命/营销,我们活着的理由/玩命,我们存在的方式/没有一丝慈悲/没有一点怜悯/拼杀,我们习以为常/愤怒,我们仰天长啸/为了创意/为了客户/我们只能自虐/透支自己的生命/榨干自己的细胞/就为了五个字——营销策划人! 营销的人,我们趁着天黑一同上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