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我所在的公司给我的年休假有10天,但是我所在的工作岗位让我没有时间享受这个带薪年休假,公司有40元/天的经济补偿([em01][em01]); 2)如果按新办法的规定,我就只有5天的年休假了(如果能作为下限可能会好一点); 3)我们公司的规定也是13个月的工资,但这第13个月的工资属于年度奖金,应该不属于带薪年假; 4)规定出台了以后我相信我所在的公司会调整现在的带薪年假规定,我们公司还是比较规范的执行相关法律制度的(农民工如何保障?计件工资如何实现?); 但是我最想的事情是如何保障我能真正的休息,而不要什么经济补偿,法律如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