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5日将《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授权新华社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昨日一早,记者随机走访昆明市民,发现“带薪年假”已成为春城上班族热议话题。上班族们希望早日享受到带薪年假。 公司没年假请假要扣钱 女孩选择辞职 6日8时30分,23路公交车里,好几个乘客在谈论带薪年假。陈先生供职于某机械制造公司,属私营企业,因工作性质特殊,有时周六还得加班,已工作一年半的他还没休过假,有事向公司请假,还要扣工资。他称,在他的印象中,似乎只有“坐机关,吃皇粮”的公职人员才有带薪年假。 “工作四年了都没有假期,有事请假还要被扣钱,公司让我一点归属感都没有。”聂小姐原来在一创意公司工作,因该公司没有带薪年假而辞职,她现在希望能找到一份有带薪年假的工作。聂小姐的男友在天津工作,两人长年不能见面,男友今年休年假来昆明看她,但她所在公司没有年假,她请假一起和男朋友去丽江旅游,回来上班还被扣了500元钱,她很是想不通。 华道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昆明主管张志华介绍,去年他和女朋友到海南潇洒游玩了一趟,圆了他们一起旅游的梦想。这主要得益于公司的带薪年假制度,他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每年都有10天的带薪年期。“休息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带薪年假制度可以让员工缓解工作压力,改善身体状况,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在快节奏的生活状态下,我觉得10天的年假对我来说非常需要。”张先生说。 专家观点 带薪年假为“福利型”休假 6日下午,当得知国务院法制办面向公众征求关于带薪年假的意见后,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杨福泉副院长向记者谈了他的看法。“我觉得这与创建和谐社会相呼应。早在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中就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但是一直没有实施细节。带薪年假不同于以前的黄金周长假,这是一种‘福利型’休假。带薪年假使公民有自主选择休假的权利,能减少黄金周假期带来的一系列弊病,是我国国策人性化的体现。带薪年假这一规定,也说明我国现代化的发展越来越与国际接轨。”但杨副院长也表达了对这一制度的担忧。“带薪年假只是劳动体系中的一个环节,能否真正实施还要看其他环节是否与之相符。比如带薪年假规定工作一年以上就能享受,但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即便工作满一年也可能无法享受这个福利。这就要求我们重新审视现行劳动体系中其他环节的发展还存在哪些弊病,该如何完善。同时,也要求劳动者自我权益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自我维权。” 吕红霞目前在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人力资源部工作,她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多年。她说:“带薪年假不仅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对单位也有好处。给予员工更多假期上的福利,可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此外员工可以利用年休假好好地休息,让心理、身体都得到放松,而且还有利于分散出游,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 政府声音 一定会按照规定坚决执行 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的普处长说:“国务院法制办制定的《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尊重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它说明了党和政府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兑现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各项权益’的承诺,草案一旦出台,作为法律法规部门会按照规定坚决执行,同时做好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律师建议 企业要制定具体年假方案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晓秋说:“国务院制定《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具有重要、积极的意义。它使职工年休假权具体化,能提高职工的劳动热情,促进职工的个性发展,使生产效率提高,职工应当重视这项权利。企业在实施这一规定时应制定具体年休假方案,同时注意以下问题: 1、企业应支持职工年休假;2、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年休假办法,企业应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办法,既不影响生产,又保障职工年休假权;3、重视职工技能培训,限制工作时间延长;4、对不能休年假的职工,应给予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