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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者
作好自己何必在乎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在喜欢你。
你根本没有必要做到所有的人都喜欢你。况且你也做不到!
要人人都怕你
我看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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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者
让人又爱又怕,最好!!!
英雄所见略同!俺老婆就是既爱我又怕我。。。
志学者
小的时候,看过一篇文章,说"让人害怕你,.....好....",于是我就装得酷酷的,那时候也流行这个啊。
后来感觉不对,需要有更多朋友,需要合作,于是改变了. 看了个电影 其中, 女主角说:"你看那人,好酷哦".男主角说:"现在流行微笑". 呵呵.
后来也感觉到,总装可爱,好好先生也不行啊. 现在感觉有点明白 敬畏这个词了. 个人魅力可能表现在 他各方面的修养,各方面实力的强弱,并不在于表观的感觉吧. 能力强,但容易接触,这样的人,会让人喜爱,也让竞争对手畏惧.
立已者
其实这是我们交往过程中出现的两个极端,人见人爱是一个极端,人见人怕也是。就像HR工作者一样,你是做老板的代言人还是做员工的代言人?只做老板的代言人,我们知道这固然不好,那么只做员工的代言人呢,企业难道会需要一个与自己对着干的部门存在?
想明白了这点,也就反应了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了,不做人见人爱的人,也不做人见人怕的人,这并不是中庸的思想,我们工作中的确需要让一部分人爱一部分人怕。
欣赏这个观点,很到位
引用功能用的不熟练,我就干脆把内容贴过来了,呵!
外圆内方!
格物者
曾经很想自己人见人爱,可是现在知道不现实,只是做到自我坚定,不要太因为别人改变自己。
似乎这样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从交际需要出发,如果能做到人见人爱,那一定能成为一个交际圈里的高高手!
人见人爱没啥不好,谁不喜欢自己受欢迎?人见人怕就不太好了,试想人人对你惧而远之,这不是每个人想看到的.凡事都讲究辩证统一,不走极端,人人爱之又适时惧之,受欢迎而又不失威信,我想多数人还是乐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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