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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够坏的,本来不难的题,非说10个人9个人答错,故意把大家往沟里带。 请非97的答案的朋友准备东西一件,假设成本18元,100元人民币一张,作为老板的初始资产。假币(用白纸代替)一张,作为年轻人的初始资产。零钱(可分为21元和79元)100元,作为邻居的资产。自己按照题目所述进行交易过程。最后用老板的初始资产减去最后的剩余资产,就是结果。 看来只有这种掰手指头的方法,大家才容易明白呀。 关于答案是100的朋友,您的说法有道理,但不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要求。如果这样做,在企业中有虚增成本费用,逃税的嫌疑。而且由于价格的变动,这种机会成本有不确定性和历史延续性。 按照存货和产成品的成本原则,对于老板来说,这件商品的价值只能记录为18元,而不能记录为21元。(新会计准则有原始成本和公允价值熟低,按照较低值计量的说法,所以在这里计量为18元)。 如果这件商品是以18元或者更低的价格出售的话,其损失是100元,低于18元的部分是在之前的存货跌价中产生的,而不是在这次交易中产生的,所以不计入这一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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