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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损失了197元!
1. 邻居一分钱都没有损失,
2. 年轻人白白得到了79元和一个价值18元的商品. 3. 王老板的损失就是年轻人的白白所得. 王老板损失了79+18=97元 如果礼物按18元成本加3远利润共计21元计算,那就是损失了100元。 所以,从成本的角度来讲,是97元。 但是从利润的角度来讲就是100元。
从市场的角度来讲也许更多了......
从钻牛角尖的角度来讲,还得把物与钱区分,即79元的钱,18元的物
这个问题分成几个环节来看,第一个环节是年轻人和王老板之间的交易,第二个环节是王老板和邻居的换零钱的“交易”过程。这两个交易环节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公平的。但是因为在第一个环节王老板将一文不值的假币当成100元收进来了,所以这100元是直接损失。
另外礼物成本18元,标价21元,3元利润。损失100-3
格物者
197
收到 -100+100
支出 79+18+100-100
赔钱=收到-支出=97
其实很简单,收入减去支出=损失,其中假的100元=0,最终损失97元即0(假100元)-18-79=-97元
交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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