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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美的”不美,背后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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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5 11:50: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美的微波炉借着获得中国标准化协会《家用微波炉蒸功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协会标准之机,打出了“制定行业蒸标准”、“专利蒸霸,行业标准”的等广告,并做成宣传单页,在全国各大卖场广泛散发,从而引发了“蒸标准与真假标准”事件,并引起了业界的协会、专家、媒体的大讨论。之后各大媒体也先后以《美的把协会标准当行业标准》、《美的涉嫌虚假宣传》、《美的“蒸标准”之疑》等等文章,铺天盖地的报道出来;甚至闹到最后,以《美的涉嫌虚假宣传遭工商局处罚》一文,将此事推向了高潮。综观家电历届新闻事件,如此次“美的蒸标准”新闻事件,历时的时间之久,剖析的角度之广,可以说是在家电行业绝无仅有。一时间,这场微波炉真假标准之争,也就把美的电器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其实细细地看这些文章,再细细地琢磨一下,也许稍为懂行的人就能看出,里面有些蹊跷。虽然我们不能定论,是某些人与某些企业的幕后操纵行为,但是我难以理解的是,美的电器的一点事非,真的值得这么多新闻媒体,兴师动众的关注吗?并且成为了几个月以来家电行业“坚挺”的大新闻?

猜想一:企业有否在捣乱?

综观美的“蒸标准”的出台与宣传,在家电行业尤其是微波炉行业,引起了轩然大波的原因所在,为“协会标准是伪标准,是法律以外的标准。”因为标准制定是由国家质监总局属下的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也是国家标准唯一合法的官方制订单位;行业标准也是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协会作为民间机构,没有制定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法定权力。所以美的微波炉协会标准“变脸”行业标准事件,就成了众矢之的。

据业内人士称,现今此事件已由口水战,开始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因为美的微波炉一是涉嫌虚假宣传,再是涉嫌不正常竞争,消费者和相关企业都可进行投诉、举报。事也凑巧,此信息刚刚透露完,9月6日,在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市区分局,美的微波炉就遭到行政处罚书, 处罚书上指出,美的微波炉宣传页上标注“热烈祝贺美的微波炉制定行业蒸标准”等内容,没有相关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了对商品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3000元。随后,江苏等一些媒体还报道称,因虚假宣传,美的微波炉还遭到湖南、湖北、江苏、山东等省工商局的查处。

综上所述,从争论到定论;从违法再到处罚。似乎此件事情真是有点循序渐进的感觉,表面上天衣无缝,背后是不是有竞争企业在捣腾呢?如果真让我一语道破了天机,我就想提醒一下这个企业,家电竞争已经到这种时候,如果你还不知道的“竞合”的道理与原则,我相信你企业也走不到多远?

猜想二:媒体是否凑热闹?

在百度上输入“美的微波炉”这一词组进行搜索时,看到了不少关于“美的微波炉蒸标准”的文章。如8月初的《谨慎看待微波炉标准之争和标准炒作》;到8月22日一天之内,先后在南北各大媒体刊登的《美的称非存心忽悠消费者》、《美的微波炉涉嫌虚假宣传和不当竞争》、《企业自封标准,微波炉标准现悬疑》、《美的揭黑不成,反被揭忽悠消费者》等等;再到《美的微波炉涉嫌虚假宣传遭保定工商局处罚》等新闻(怪哉:保定工商局的行政处罚书都粘贴在各大网络与媒体上)。

甚至发展到后来,某媒体还特意跑到上海徐家汇附近,一个电器大卖场进行现场调查,发现美的对自家微波炉蒸技术的行业标准宣传广告,并没有如美的所言已经撤下,而是依然摆在产品展示架的醒目位置。其中一个就是“热烈祝贺美的微波炉制定行业蒸标准,另外一个食尚蒸滋味的广告中也明确写道:国家专利产品+中国蒸气微波炉行业标准=美的微波炉”的等等跟踪报道,此劲头好像是“不揭黑”美的电器,就誓不罢休的感觉!

众所周知,在中国这种大宣传的形势下,媒体都是以正面报道为主,所以有些时候发负面报道是很难的,特别是针对知名企业的负面报道,其都是受保护的。所以我就在想,怎么在8月22日一天,就有那么多家媒体统一报道此事,还有怎么连保定工商局的处罚通知书都发在媒体上,这些举措是媒体凑热闹,还是媒体受别人所指呢?但不管怎样,我希望媒体都不要有此种凑热闹的心理。作为媒体,是舆论的导向,所以一定要坚持客观与公正的态度,才能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才能还给全社会大众的公平合理知情权!

家电企业、媒体,心应向“佛”

9月28日下午,北京一家媒体打电话找到我咨询(这也就是我写此文章的原因),问我作为家电业内知名营销专家,对此事有何看法,我只是笑了笑,并让他们媒体要多理解企业。为此,我也举了在企业实操中的例子:按照广告法,在宣传物料上,“第一、王、最、对比”等等,都不能出现,那么对于现今竞争激烈的家电行业,做推广与提炼卖点就太难了,推广物料要“出彩”必须要“出格”,而“出格”就要违反广告法——真是两难!为此,国内企业在制作广告宣传物料,100%的都在冒“违法”之大不韪了,因为不这样要做,推广物料就没有新意,就要面临浪费。所以我的观点是,只要产品质量本身没有问题,稍微的夸大宣传,希望媒体都要抱以理解的态度。中国有句俗话说:“能干不能吹是傻把式,能吹不能干是假把式,能干又能吹才是真把式”。特别是现今“酒香都怕巷子深”的时候,企业的推广人员都在挖空心思,想推广卖点,所以有时打擦边球擦出了“火花”,媒体与竞争对手都要多谅解,竞争对手不要刻意放大,媒体更不要穷追猛打,这样家电行业才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北京的媒体咨询完我的意见之后,我赶紧打了电话给美的微波炉的朋友,我善意的提醒他,“蒸标准”事件,媒体还在穷追猛打了,他更是笑了笑,从他笑声中感觉到,他那心知肚明的无奈——“我们是公众上市公司,会谨慎自己的言行,不会做出还击,只有让时间冲淡一切”。看到他这种心态,我心里想了想,是不是我们在庸人自扰。由此,我想到一段佛语禅理:“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是呀,菩提原本就没有树,明亮的镜子也并不是台,本来就是虚无没有一物,那里会染上什么尘埃呢?

为此,我只能道出自己的心声,给予所有参与此事件的家电企业与家电媒体,在家电行业恶性竞争十多年了,市场好不容易在进行理性的回归,所以家电行业应该早一点,摒弃往日的浮躁与热闹劲,应该心要向“佛”,静下心来做做实在的事情,这样家电行业才能赢得未来的更大发展!!
沙发
发表于 2008-3-31 16:30:57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样啊,不看这个,还以为真像媒体说的那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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