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心:反叛垄断法借法律之名,确立了垄断企业的合法地位。
《反垄断法》经过十几年的讨论之后,终于要出台了。
这激烈讨论的十几年正是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的时段,反垄断法的严重滞后使得我们的反垄断几乎就是一出闹剧。反垄断法也是一个艰难拉据战的结果,对于经济垄断或者商业垄断浅尝辄止模糊不清的限制究竟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值得怀疑。而实际上,反垄断法所追求的目标——反对滥用市场地位和地方保护主义都是十分模糊的概念,在实际操作中具备相当大的灵活性和可伸缩性。这个空间,如果不加以严格监管,将成为下一个寻租的温床。很明显,在反垄断法从“本身原则”到“理性原则”过渡的漫长时间内,反垄断法的目标、对象和界限的定义已经越来越模糊,我们的反垄断法如果能强自去划清界限,形成一系列清楚的成文解决这个难点,倒也算是为国际做了点贡献。
反垄断法反对对象的不够明晰,使得这样一部法律更像敲山震虎的锣鼓,徒具其名。而无关痛痒行文肤浅的反行政垄断,才应该是反垄断的终极目标。行政权力或者政治权力的垄断以及监管机制的缺失和非透明性才是绝大部分问题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