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人几年前发表的一则判据,可以预测合伙人会不会失败,今天看起来还有作用吗? 合伙企业的“2:1成功判据”
和朋友以及家人的合作有它很大的优点,尤其是创业初期,战斗力特别强,容易成功。 问题出在成功之后难以做大做强。每人都以功臣自居,互不买账,意见不一,最后只好分手。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有没有走出困境的办法? 这里介绍一个“2:1成功判据”:合伙企业成功的必要条件是一股独大,不能平均股权。独大的一股,最好是占51%以上,如果达不到也不能低于第二股东的两倍,称为“2:1”判据。这里的2:1并不一定需要投资比例是2:1,而是实际股权2:1,哪怕是平均投资,也要有一人达到2:1以上。 这是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说,不符合它的一般不会成功。请家人发表意见,这个判据是否合理、是否有效?有的与朋友合作失败是不是违反了“2:1判据”? 有人说,高度协调一致的是团队,如果有了信任就不必要2 :1做法。 其实,高度协调一致是要求,能不能达到这个要求?可以用2 :1判据去判断。也就是如果不能做到“一股独大”,即第一股东不低于第二股东的两倍,而是几个合伙人平均持股,这样的企业不可能做大做强。 有了信任就不必要2 :1做法吗?一般不行。信任避免不了“一个篱笆三个桩、合伙生意难做长”的结局。“一个篱笆三个桩”是指创业初期,有人帮忙才能成功。后一句“合伙生意难做长”是我们关心的能共苦却不能同甘的普遍现象。为什么成功会是失败之母呢?缺少信任吗?那为什么初期能吃苦在前呢?完全没有信任是走不到一起去的。缺少的是“2:1”的组织措施。 那我们每人投资5万,各占25%的股份,不是非常合理,难道要人为地造出一人是二,其他人是一吗? 是的!各占四分之一是合情合理,但也必须告知你们结果:这样的企业不能长寿,最终只能分手! 我们是从小玩大的伙伴,不分彼此,谁说得对就听谁的,哪能一人独大呢? NO! 这就是失败的苗头。办企业没有绝对的是非,到时候,每人都认为自己说得对,如果再有巨大的利益分歧,就是分手的时候了。 如果是 两个人合伙,只要不是对半分成就行。如6;4、7:3或8:2等都行。这些比例,独大的一方都大于51%(这时不拘泥于2:1)。 例如,比尔·盖茨创业时的伙伴是他的大学同学保罗·艾伦,最初比例为6:4,比尔为6。他们合作了很长时间,办成世界上最成功的企业之一。他们并不是没有不同的想法,可是却没有象大多数企业那样,一成功一有不同想法就分手。其中的原因,正确的股份占有比例是重要的因素。 换成中国人,合作初期很可能是两人不分彼此,谁说都行,没有一个合理的比例。在挖到金子之前,不论发生什么天灾人祸,彼此都能团结一心,相濡以沫,可一见到金子,便开始残酷的争夺与厮杀,以至每一块金子上都滴着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