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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永远的皮皮 - 

(创业之路)创业道路上的合伙人选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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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12:11:10 | 只看该作者
好案子,合作者对责,权,利的三者的关系处理不好的话,也就注定了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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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9:42:01 | 只看该作者

在我的设想中,创业合作伙伴一定要有共同的价值观和宏观远景,同时在为了目标奋斗的行为方式上具备一定的共性特点,当然相互理解和支持也可以。另外就是最好应该在知识与技能方面具备互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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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09:15:04 | 只看该作者
确实是常见的案例,现实中发生的太多了,正如马云所说,创业单凭激情是不够的,团队的沟通、共同成长才是企业能够长远发展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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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0 12:44:42 | 只看该作者

合伙买卖不好干呀,深有感触

25
发表于 2008-6-23 17:26:58 | 只看该作者
合伙要找到志同道合的人才行,寻找合伙人首先要人品正直,第二要互相信任,这是最基本的,如果这两点都达不到,还谈什么合伙呢。
26
发表于 2008-6-25 22:11:42 | 只看该作者
这是职责不明确,然后没有订立协议的后果啊
27
发表于 2008-6-27 11:45:0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含金量挺高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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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 15:19:2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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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5 18:44:01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本人几年前发表的一则判据,可以预测合伙人会不会失败,今天看起来还有作用吗?

合伙企业的“2:1成功判据”

和朋友以及家人的合作有它很大的优点,尤其是创业初期,战斗力特别强,容易成功。

问题出在成功之后难以做大做强。每人都以功臣自居,互不买账,意见不一,最后只好分手。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有没有走出困境的办法?

这里介绍一个“2:1成功判据”:合伙企业成功的必要条件是一股独大,不能平均股权。独大的一股,最好是占51%以上,如果达不到也不能低于第二股东的两倍,称为“2:1”判据。这里的2:1并不一定需要投资比例是2:1,而是实际股权2:1,哪怕是平均投资,也要有一人达到2:1以上。

这是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说,不符合它的一般不会成功。请家人发表意见,这个判据是否合理、是否有效?有的与朋友合作失败是不是违反了“2:1判据”?

有人说,高度协调一致的是团队,如果有了信任就不必要2 :1做法。

其实,高度协调一致是要求,能不能达到这个要求?可以用2 :1判据去判断。也就是如果不能做到“一股独大”,即第一股东不低于第二股东的两倍,而是几个合伙人平均持股,这样的企业不可能做大做强。

有了信任就不必要2 :1做法吗?一般不行。信任避免不了“一个篱笆三个桩、合伙生意难做长”的结局。“一个篱笆三个桩”是指创业初期,有人帮忙才能成功。后一句“合伙生意难做长”是我们关心的能共苦却不能同甘的普遍现象。为什么成功会是失败之母呢?缺少信任吗?那为什么初期能吃苦在前呢?完全没有信任是走不到一起去的。缺少的是“2:1”的组织措施。

那我们每人投资5万,各占25%的股份,不是非常合理,难道要人为地造出一人是二,其他人是一吗?

是的!各占四分之一是合情合理,但也必须告知你们结果:这样的企业不能长寿,最终只能分手!

我们是从小玩大的伙伴,不分彼此,谁说得对就听谁的,哪能一人独大呢?

NO! 这就是失败的苗头。办企业没有绝对的是非,到时候,每人都认为自己说得对,如果再有巨大的利益分歧,就是分手的时候了。

如果是 两个人合伙,只要不是对半分成就行。如6;4、7:3或8:2等都行。这些比例,独大的一方都大于51%(这时不拘泥于2:1)。

例如,比尔·盖茨创业时的伙伴是他的大学同学保罗·艾伦,最初比例为6:4,比尔为6。他们合作了很长时间,办成世界上最成功的企业之一。他们并不是没有不同的想法,可是却没有象大多数企业那样,一成功一有不同想法就分手。其中的原因,正确的股份占有比例是重要的因素。

换成中国人,合作初期很可能是两人不分彼此,谁说都行,没有一个合理的比例。在挖到金子之前,不论发生什么天灾人祸,彼此都能团结一心,相濡以沫,可一见到金子,便开始残酷的争夺与厮杀,以至每一块金子上都滴着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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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7 20:58:35 | 只看该作者

皮皮的帖写出了创业的一种痛,人和在初期意义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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