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这个文章过于理想化。把政府机关,媒体,群众,对手都当傻子了!! 楼主无非就是炒作。现在的人对这种事见得多了,敏感得很,稍微有点阅历的人一眼就能看穿了。而楼主却反复强调别人看不出来.说实话,这年头可没人是傻子! ! 难道别人的营销就只会砸钱吗? 楼主你会利用媒体,别人也会。对手可以找几个枪手写文章质疑“楼主发放方便面给乞丐的动机”,比如说在对手进入田城市场之前,楼主公司占据田城市场很长时间了。那么,这么长的时间,楼主都没有任何的慈善表现,怎么竞争对手一来,楼主就搞起慈善来了?这不是炒作是什么?然后给楼主扣个恶意炒作,愚弄消费者的帽子,到时候楼主就要跳脚了. 文章最后还出来个什么“上面要微服私访,秘密验收,于是一夜之间乞丐消失得无影无踪,人间蒸发了一样”.不错,现实里的确很多这种情况。不过,既然你也知道乞丐多了不好,那么怎么还搞什么发放方便面的行动,还用省市媒体大肆宣传 ? 这等于是表现田城乞丐多,田城经济差,田城脏乱差。你这是抽人家田城领导的脸阿! ! 对手一撤退,上面就来检查,然后楼主就可以立刻结束慈善,省钱省力,这也太巧合了把? 对手可以给消费者灌输这样的观念:楼主公司的方便面就是专门给乞丐吃的。消费者吃楼主的方便面,品位,行为就是和乞丐一样。或者直接拍个直观的广告,一个消费者在吃楼主的方便面,然后看到一个极其肮脏恶心,满身污渍,蛆虫的乞丐趴在地上,也吃着楼主的方便面,吃得满脸的鼻涕汤水(背景隐隐约约有很多乞丐在领免费方便面),然后消费者直接就吐了,把面扔了。别说这种广告不可能,想一下百事和可口的广告!只要不指明商标就不算违法,其实大家都知道是说谁.你要打官司,只怕这个广告会更火,商业官司不是那么快就能判决的,你拖得起 ? ? 稍微在广告上加点这样的心理暗示,本来很喜欢这种食品的消费者,在超市一拿来它,就可能想到那些恶心的乞丐也吃这种,那消费者肯定不会买.楼主别说田城市场,就是自己的品牌都砸了。 说实话,楼主破绽比较多,对手随便找个利用一下,楼主就要吃亏。 楼主是个玄幻小说写手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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